正确履行职责

一:如何正确的履行工作职责

一、正确认识自己的能力。

二、正确认识自己的地位。

三、正确认识自己的道路。

四、正确认识自己所可以使用的方法。

二:如何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如何履行岗位职责

首先,要保持讲政治顾大局的清醒头脑。

从事任何一项工作,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最关键的就是讲政治、守纪律、顾大局。在工作中,要进一步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方向和观点,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坚决维护和切实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自觉把工作放在科学发展的大局来把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履行好工作职责。

其次,要保持学以致用的优良学风。

学习是一个人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必由之路,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都必须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紧迫的使命感,去努力学习,去深入思考,坚持不懈地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立身之本。工作中,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尤其是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自觉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志学、向专家学,不断丰富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武装和知识储备;要学以致用,以学习提高能力,把学习的收获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干好工作的本领。

第三,要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有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就有什么样的工作水平。有什么样的工作思路,就有什么样的工作成效。当前,随着国情和世情的深刻变化,作为一名干部,只有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才能共同完成发展的重任。在工作中,要保持“三种情感”,这就是要保持干事的激情、服务的热情、敬业的痴情。保持干事的激情,就是要以一名干部而自豪,以为基层发展尽职尽责而光荣,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追求去工作;保持服务的热情,就是要实实在在为人民服务,认认真真为百姓做事,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持敬业的痴情,就是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树立科学严谨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抓好每一天、干好每件事。

第四,要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职责面前,态度决定一切。履职之道,贵在实干。始终坚持不拒绝、不妥协、不推诿和不懈怠的工作原则。所谓不拒绝,只要群众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是政策规定允许的,绝不能拒绝。有条件的立即办,没有条件的,创造条件去办。只要政策规定有一线余地,就要想方设法去解决,把以人为本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所谓不妥协,就是在刚性原则面前,在百姓权益面前,绝不含糊,绝不走样,绝不会只摘花而不拔刺,绝不回避矛盾;所谓不推诿,就是在责任面前,在问题面前,不推卸责任,不回避矛盾,把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结合在一起,想方设法去化解那些看似无解的难题;所谓不懈怠,就是从每一天做起,从每一项工作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脚踏实地、认真负责去工作。

第五,要保持清正廉洁的自律意识。

党的纪律是每个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必须严格执行并带头遵守。细节决定成败,小节决定荣辱。在工作中,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算好“经济账”、“政治账”、“名誉账”、“亲情账”和“健康账”;要时时处处对自己从严要求,从小事、小节、小处做起;要注重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坚守做人做事准则,坚守道德底线;要学会拒绝,不被人情和面子所累,严格按照党员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在抓好廉洁自律的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认真做......余下全文>>

三:如何服务大局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一、胸怀大局。每一名政法工作者尤其是各级政法领导干部必须做到:打牢服务大局的思想基础,时刻想着大局,随时了解掌握新形势新任务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善于围绕大局筹划部署工作,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大局中谋划和部署,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立足本职。立足本职是服务大局的基础。一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在执法、普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的各个环节上,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级政法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整体效能。二是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把严打、严防、严管、严治有机结合起来,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三是强化法律调节和服务,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关系协调。

三、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是服务大局的关键。政法干警只有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才能服务好大局。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首先,要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服务大局的重要手段和前提是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既不能离开法定职能去服务大局,甚至干一些明显超出政法机关法定职能的事,也要防止不顾大局孤立地抓政法工作的错误思想和做法。

其次,要正确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始终把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和整体利益放在地方和部门的局部工作和利益至上,绝不能以局部代替全局,为了某个地方、部门、单位的局部利益,置全局利益和法制统一于不顾,搞执法特殊化,破坏社会主义法治,妨碍和影响大局。

再次,要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具体执法活动受限应当以执法的质量和水平来衡量,法律效果是最基本的标准,坚决不能做违法的事。但也决不能就案办案,造成企业和社会的不稳定,经济发展受影响,人民群众不满意。执法活动必须统筹考虑具体公平正义与社会公平正义,统筹考虑执法活动的社会评价和导向作用,既要反对只讲法律效果不讲社会效果,机械办案、机械执法,也要反对只讲社会效果而不讲法律效果,甚至损害法治原则和权威。

四:党员如何履行职责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权利和义务是辨证统一的,只有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才能切实有党员的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是共产党员的天职,是向党组织所做的庄严承诺。不讲义务就是不讲责任,不讲义务,党员的权利也就成了一张白纸。那么,怎样才能准确把握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争做合格党员呢,我认为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正确履行党员义务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更是党员全面履行党员义务的基础。党员只有认真学习,提高素质,才能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首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的行动指南。当前要特别加强对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在当代中国,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的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只有认真学习,并努力掌握这一先进思想武器,运用它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各种复杂的问题,从而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其次,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共产党员不仅要“红”,而且要“专”,否则就难以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履行党员义务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员一切言论和行动的出发点和最高标准,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阶级政党的显著标志。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绝无私利可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既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也是党的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在党的性质上的具体体现,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客观要求。共产党员只有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忠实地、五条件地、始终如一地履行党员义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就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不断深化改革;就要抓住机遇,真抓实干。其次,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看得高于一切。当个人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要无条件地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再次,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要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善于把党的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做到遇事同群众商量,虚心向群众请教;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勇于同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当前特别要坚决反对和克服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取信于民。

3、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

增强组织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党员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保证。

共产党员只有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和监督,才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找出自己的差距,及时发现和纠正自己的缺点、错误,从而保证自己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共产党员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保证自己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必须做到:

第一,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各种会议,认真阅读党的文......余下全文>>

五: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如何正确履行职责行使权利

公安机关怎么行使都是正确的。

六:如何区分党纪案件中的领导责任

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8条的规定,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责任者应当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自身的职责,即在由其直接负责执行、承办或操作的某项工作中有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二是对损失后果起决定性作用,即其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是造成损失后果的决定性原因。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主要领导责任者应当具备两个特征:一是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直接主管”是指虽不是直接负责执行、承办、操作的某项工作,但按照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直接归属其领导、管理,其对具体负责承办的人员有一定的指挥、调动和决定部分事项的职权;二是损失后果虽不是由其行为决定,但根据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在其履行领导、管理职责中存在失职行为,应当对损失后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重要领导责任者应当具备两个特征:一是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应管的工作”是指虽非由其直接主管、直接负责领导的工作,但按照法定职责其对相关工作具有一定的决定、批准的权限,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总责,应全面履行职责的情况。二是对损失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参与决定”是指重要领导责任者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参与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况。

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区分只存在于失职、渎职类违纪行为中。根据违纪行为构成的同类客体不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规定了十大类违纪行为,在其他九大类违纪行为中不存在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区分。

七:管理者如何正确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1、工作计划。2、计划实施。3、检查评估。4、修正完善。

八:政府如何履行职责

政府职能,亦称行政职能,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政府职能反映着公共行政的基本内容和活动方向,是公共行政的本质表现。依据和属性依据 与公共利益和需求直接相关的公共产品是指公共 享有的消费品,如国防、大型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是消费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非竞争性是指一个消费者对一种公共产品的消费不影响其他消费者对该产品的消费和使用;非排他性是指公众的任何一员都不能被排除在对该公共产品的消费之外,都可以享受这种产品。公共产品的特性导致了对其供给的稀缺;因而只能依靠政府出面组织生产和供应才有可能得以解决,这是政府职能的基本依据。 属性(1)公共性。政府职能涉及到国家大量日常公共事务的处理,根本目的是为所有社会群体和阶层提供普遍的、公平的、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2)法定性。政府职能的法定性是指政府的一切活动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宪法和法律规定了一国政府职能的边界,使公共行政有法可循。 (3)执行性。政府作为贯彻和执行国家意志的机关,其职能具有明显的执行性。 (4)强制性。政府职能的强制性是指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行政相对人不得阻碍政府职能的正常行使。 (5)动态性。政府职能始终是变化的,取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动态性、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力量对比以及政府与自然界的关系演变。 (6)扩张性。政府职能的扩张性是指随着现代社会中公共事务、公共问题日益增多且日益复杂,公众需求的日益个性化、多样化,政府承担了越来越多的职能,并逐渐扩展至社会各层面。 地位 政府职能在公共行政中的重要地位主要表现为: (1)政府职能满足了公共行政的根本要求;政府职能是公共行政的核心内容,直接体现公共行政的性质和方向。 (2)政府职能是政府机构设置的根本依据。政府机构是政府职能的物质载体。政府机构的设置必须依据政府职能这一重要标准。 (3)政府职能转变是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关键。机构改革必须要根据政府职能的变化来进行,首先确定政府职能的增、减、分、合,然后再相应进行政府机构的调整和改革。 (4)政府职能的实施情况是衡量行政效率的重要标准。公共行政的最终目标在于追求行政效率的不断提高。检验行政效率高低的标准,就是整个政府职能发挥的好坏。 作用(1)政府职能规定了国家行政活动的基本方向。 (2)政府职能是建立行政组织和进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的最基本依据。 (3)行政职能的变化必然带来行政机构、人员编制以及运作方式的调整或改造。 主要内容政治职能 政治职能,亦称统治职能,政治职能是指政府为维护国家统治阶级的利益,对外保护国家安全,对内维持社会秩序的职能。我国政府主要有四大政治职能: ①军事保卫职能。即维护国家独立和主权完整、保卫国防安全、防御外来侵略的职能。 ②外交职能。即通过政府的外交活动,促进本国与世界其他各国正常的政治、经济往来,建立睦邻友好关系,促进国与国之间互惠互利,反对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等方面的职能。 ③治安职能。即维持国家内部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职能。 ④民主政治建设职能。即通过政府活动,推进国家政权完善和民主政治发展的职能。 经济职能 经济职能是指政府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管理的职能。随着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政府主要有三大经济职能: ①宏观调控职能。即政府通过制定和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和货币政策,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进行间接的、宏观的调控。 ②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职能。政府通过政府管理、......余下全文>>

九:中国共产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的什么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 (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十:纪律处分条例对有关责任人员是怎么区分的?

答: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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