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如何入帐啊?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以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手续费用于奖励代扣代缴工作成绩优异的办税员(财务人员)。”由于上述规定中没有对扣缴义务人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指定用途,故对此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如扣缴义务人用于奖励办税人员的,取得收入可挂往来账科目,不作为收入处理;办税员(财务人员)取得代扣缴义务手续费的奖励收入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2)如扣缴义务人不用作奖励办税员(财务人员)个人的而纳入企业作为其他用途的,则应作正常生产经营以外取得的收入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单位申请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的时间有何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第二条三代税款手续费支付比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代扣、代收税款的2%支付。
因而,对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代扣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均可以申请手续费返还。
2、申请的税务机关:
财行[2005]365号 三代的管理还规定:税务机关应对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核发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第六条手续费支付管理规定:
(一)税务机关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比例支付三代税款手续费。
(三)税务机关应在三代单位和个人申报并结报票款后,按有关规定支付三代税款手续费。对不能及时支付的,应予说明,并在一个季度内结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六)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因而,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对于扣缴义务人申请手续费确需向实际所代扣代缴的税款所缴纳的税务机关进行申请。
三: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手续费返还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第十一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
请参考。
四: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怎么账务处理
广东省的话,普遍的做法是将收到的个人所得税2%手续费作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奖励。所以,在收到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时,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应付某财务人员款
企业实际将该笔资金发给财务人员时,账务处理就是: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某财务人员款贷:现金
在这种账务处理方式下,企业收到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只是代收代付性质,不计入企业的利润总额,因而不影响企业所得税。同时,根据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企业将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奖励予财务人员,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收到的该笔手续费款项就可以在完全不上税的条件下将该笔手续费取出。
五:个税手续费返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如果是直接打入公司户头,则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不会让公司以个人名义领取的,所以收取的个税手续费通常都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里计征企业所得税。
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手续费怎么办理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强化代扣代缴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上款所得的驻华机构,不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及其他依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国际组织驻货机构。
第三条 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履行。
第四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前款所说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帐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应指定支付应纳税所得的财务会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为办税人员,由办税人员具体办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有关领导要对代扣代缴工作提供便利,支持办税人员履行义务;确定办税人员或办税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将名单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第七条 扣缴义务人的法人代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财会部门的负责人及具体办理代扣代缴税款的有关人员,共同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负法律责任。
第八条 同一扣缴义务人的不同部门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报办税人员汇总。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并详细注明纳税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无上述证件的,可用其他能有效证明身份的证件)等个人情况。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因纳税人数众多、不便一一开具代扣代收税款的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不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但应通过一定形式告知纳税人已扣缴税款。纳税人为持有完税依据而向扣缴义务人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 扣缴义务人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申领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据以向纳税人扣税。非正式扣税凭证,纳税人可以拒收。
第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并暂时停止支付其应纳税所得。否则,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由扣缴义务人负担。
第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其应纳税款按下列公式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支付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缴义务人已将纳税人拒绝代扣代缴的情况及时报告税务机关的除外。
第十二条 扣缴义务人应设立代扣代缴税款帐簿,正确反映个人所得税的扣缴情况,并如实填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余下全文>>
七: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需要交什么资料
只要按国家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单位都 可以申领手续费,申请时把你代扣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复印一份,经税务局审核无误后就可以领手续费了。
八: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要计征企业所得税吗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条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的2%手续费及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均不属于不征收收入、免税收入,应作为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手续费怎么办理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手续费的程序如下:
先复印好前3年(2014.2015.2016)每个月的银行缴费(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单,必须银行章清晰(如果不清晰,让银行重新打印一份即可);
在填写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手续费的申请表,一式两份,盖上公章,
在当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申报的时间内递交申请,可以到当地的地税机关咨询申报时间。
带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要盖上公司的公章
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
十:税务局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企业应该怎么用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六)‘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2、《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065号)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于企业取得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手续费返还,从用途上讲应该有两种,一种是用于代扣代缴工作的管理性支出,另一种是用于奖励有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