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确权有什么区别吗?
1.永久基本农田,是指为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不得占用的具有较高或潜在生产能力的农用地,是13亿人口的“饭碗田”,也是国家稳定的基本保障。
永续利用是永久基本农田的重要特征。“不得占用”,为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提供了保障;“符合规划”,为土地用途不改变设置了门槛;“较高产能”,为基本农田质量有提高奠定了基础。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最大限度地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和国家粮食安全。
2.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在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以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依法有序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
二:全域永久久基本农田划定是什么意思
永远只能是农田,永远不能改变用途。
三:永久基本农田,怎么划定
如果要从已经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中调出部分耕地作为一般农田的,必须对需要调整的耕地进行举证。
四:永久基本农田多少年划定一次
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01】1号
五:什么叫永久性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是指为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不得占用的具有较高或潜在生产能力的农用地,是13亿人口的“饭碗田”,也是国家稳定的基本保障。
永续利用是永久基本农田的重要特征。“不得占用”,为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提供了保障;“符合规划”,为土地用途不改变设置了门槛;“较高产攻”,为基本农田质量有提高奠定了基础。应该说,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和管理,相关规定非常明了。
六: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建议
中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两部联合部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和管护,必须采取行政、法律、政策、经济、技术等综合手段,不断加强管理,实现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数量、生态的综合全面管护。1、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作为耕地保护政策体系的核心之一,承担着保护耕地精华部分的重要职能。通过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完善巩固现有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使之成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坚实基础。2、做好三个结合。一是与各类规划相结合。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科学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基本农田专项规划等规划成果,在各类规划协调统一的基础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使其能得以长久保护。二是与农用地分等定级的成果以及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数据相结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必须根据农用地分等定级的成果,将高等优级的耕地划入,同时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在精准地籍的基础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使永久基本农田落位准确,方便管理。三是与土地整理项目相结合。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是国家投入较大的资金对田、水、路、林、村的全面改造,使整理的耕地达到优质高产良田的标准。因此经过土地整理的耕地须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3、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制定永久基本农田的优先优惠政策,并整合国土资源、农业综合开发、财政、农业、水利等部门的惠农资金,建立永久基本农田补偿金制度。4、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管体系。拟定颁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积极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同时建立信息系统,备案永久基本农田基础信息;建立公开查询系统,向社会公开保护区坐标位置和保护政策;设立统一规范的界桩和保护标志;公开网络举报系统和举报电话。土地执法部门和土地督察机构要“守土有责”,对借发展农业设施为名违法违规用地的,要严肃查处,重典问责,确保“三个不得、三个禁止”规定切实落到实处:即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标准用地,禁止擅自扩大用地规模;不得改变农业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农业设施用于其他经营。
七: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哪些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守我区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以及省国土资源厅、农牧厅(国土资发„2011‟ 号)和市国土资源局、农牧局(市国土资发„2011‟48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依法依规、规范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要求,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并重。深入开展“保护责任社会化、基础工作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执法监察网络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基本农田的功效,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永久性基本农田是指为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不得占用,具有较高或潜在生产能力的农用地。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划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永久性原则。永久性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在保护时效内,即不能占用,不得通过规划修改将永久性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除对国家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重点交通、水利、能源、军事项目外,不得占用作为非农业建设用地。
(二)统筹兼顾原则。划定工作中,既要保证高质量耕地划入永久性基本农田,又要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规划划定时要综合考虑、留有余地。
(三)质量保证原则。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要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相结合,与建设用地合理布局相联系,确保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数量充足、土壤肥沃、地力上等、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良好。
(四)科学协调原则。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成果为基础,并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相协调。要充分利用先进测绘和信息化技术,努力提高成果质量。
(五)实事求是原则。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划定工作中,要充分征求民意,并实行严格的考核验收制度,防止盲目追求保护指标和以次充好。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基本农田地块。
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所形成的土地利用和基本农田保护现状成果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将永久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以上土地利用现状图斑为单位的地块,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以及片(块)编号。 (二)健全相关图表册。
落实到地块的基本农田,应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底图为基础,编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分析图,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责任一览表,并形成相应统计汇总表。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编制应在全要素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线划图上,以相应的图例图示,反映基本农田地块和保护片(块)的空间位置和编号,加注界桩和保护牌设立等信息。 (三)设......余下全文>>
八:永久基本农田的中国推进
中国共有14个试点城市将先行开展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其中包括北京、沈阳、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厦门、郑州、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贵阳、西安。根据工作计划,2016年底前将全面完成中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永久基本农田首次在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2014年10月18日中国国土资源部、中国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两部强调,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先从500万以上人口特大城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开始,要与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工作协同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多规合一工作相衔接。这意味着三条红线“三位一体”,城市“大饼”决不能再摊下去了。 2015年1月5日,中国国土资源部、中国农业部在北京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耕地保护工作重大行动——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中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两部联合部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的完善,要按照规模上从大城市到小城镇,空间上从城镇周边到广阔农村的步骤时序,将核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及时落地到户、上图入库,重点是尽快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随意调整或占用。除法律规定的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开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都不得占用。城市建设要跳出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现组团式、串联式发展,不得侵占基本农田建新区,也不能以各种园区、开发区名义非法圈地、占用基本农田。各地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查清潜力、明确任务,依据调整完善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同步推进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同步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得准、建得好、保得住。严格规范管理,树立底线思维,坚持“农地农用”的原则,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加强对设施农用地的监测督查。土地执法部门和土地督察机构要守土有责,对借发展农业设施为名违法违规用地的严肃查处,重典问责,确保“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标准用地,禁止擅自扩大用地规模;不得改变农业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农业设施用于其他经营”的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2015年5月,中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下发通知,中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并限制高速公路,地铁,轻轨的建设 济南公示2015年济南市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根据初步计划,济南国土部门将按照从城镇周边到广大农村的步骤时序,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划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实现与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的有效衔接,将480万亩基本农田上图入库。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51万亩建设任务,保护好济南市546万亩耕地。 河北公示2015年河北省将全面启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将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实行特殊保护,不得随意调整,进而严格控制盲目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河北省提出,要处理好城镇化和耕地保护的关系,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证新型城镇化发展。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引导各地走串联式、组团式、卫......余下全文>>
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区别是什么?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是一个土地权属的范畴,础要是确定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而基本农田是一个规划概念范畴,是将耕作条件较好的耕地确定为基本农田,保护起来。
十:请问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项目项目中的基本农田检验分析报告该怎么写?都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5分
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摡述
成果检验分析
成果自检情况
成果充实完善情况
相关措施与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