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入账条件

一:固定资产入帐标准?

固定资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具体说来: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售出单位的账面原值(扣除原安装成本)、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成本等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3)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记账。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购设备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账。

(5)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接原有固定资产账面原价,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增加的支出记账。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价值。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二:新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是多少?

1.发票开在一起无所谓,列帐的时候科目分开就可以了。

2.固定资产目前仍然是2000元以上,使用骸限超过一年的。低于2000元的,可作为低值易耗品进行摊销。

三:固定资产的入帐条件是否已经按新会计准则?

虽然新准则中去除了对于按金额入固定资产的限制,但是,根据财务基本原则中的成本效益原则,100多的电子设备,你入固定资产干吗呢?攻务人员不怕折腾吗?呵呵,当然,如果你愿意,可以入.

一般实务中,企业比如一下买进十个移动硬盘,每个500元,它会以500*10=5000元入账,然后作为一项固定资产一并入账并计提折旧.在财务上是没有问题的.只是在管理上,要知道这是10个每个价值500元的移动硬盘,而不是一个价值5000元的移动硬盘就可以了.这样管理,可以保证资产的安全.

四:固定资产全是收据可以入帐吗?

不可以入账。

实在入账了,折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方法只有两工:

1、出钱交税,补开发票入账(向老板陈述这样损失较小)

2、不得在公司账上扣折旧(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或干脆作为老板私人固定资产处理,不在账上反映)

五:固定资产入账的时间如何确定,以及什么时候开始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会计计提折旧日期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

也就是你购入安置好可以使用的次月,跟发票无关。

而税务的计提折旧日期为取得发票的次月。

前者为6月入账、7月提折旧,后者为7月入账、8月提折旧。

如满意,请采纳。

六:最新规定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入账单位价值标准是多少﹖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入账单位价值标准埂: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68 号根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批复》(国函〔1996〕81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规定:

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行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2013年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中规定:

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新会计制度中只规定是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没有修改规定标准,所以还是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1500元以上作为固定资产。

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入账标准有哪些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入账单位价值标准是: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68 号根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批复》(国函〔1996〕81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规定: 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行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2013年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中规定: 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新会计制度中只规定是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没有修改规定标准,所以还是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1500元以上作为固定资产。

八:自购办公用房何时确认固定资产入账

问:企业新购办公用房,请问以下问题如何处理:   1、企业自购的办公用房为期房,是否取得开发商的发票就可以作为固定资产入账,次月起折旧?   2、购房发生的印花税、契税是计入固定资产还是直接列支费用?   3、新房维修基金是计入固定资产还是直接一次列支费用?   4、新购房后发生的装璜费用是一次进费用,还是分期摊销?   答:1、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同时,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 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 服务费等。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 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 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所以,取得发票只是通常采用的一个重要标志,但不是外购固定资产入账的唯一标准。其他相关税费以及 应归属固定资产价值的融资费用也是构成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因素。   至于折旧起始时点,固定资产准则应用指南有明确的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 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 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按上述规定,你单位购入的办公用房应该从你单位可以使用状态的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即使未取得发票或 者尚未结算完价款,也要按暂估价值计提折旧。如果购入后你单位自行装饰装修后才使用的,除非具有更新改 造性质的,一般认为装饰装修前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2、按税法规定,印花税在发生当时计入管理费用。购买房产和承受土地使用权所承担的契税,应该计入购 入资产的价值。   3、购房时支付的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是预付的建筑物公共部位维修基金,具有预付款性质,权利归全体业 主所有,不过实践中单个业主通常不能自行决定其使用用途和数额,且维修基金的使用具有不确定性,在首次 支付的维修金用完后还需要补缴。业主转让房产时账户内还有未使用完毕的维修基金,也可以一同转让。   综合以上我们认为,其实际上也具有待摊费用性质,将其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在一定期间内摊销 较为合理。如果购买房产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待其短期内升值后转让,则可以将支付的维修基金作为“其他 应收款”核算。   4、按税法规定,更新改造所发生费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否则计入当期损益。 所发生不属于更新改造的装饰装修费用,金额较大的可以单独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预期使用寿命内或者两次 装修期间内摊销,金额较小的计入发生当期损益。

九:请问入帐在固定资产最少要多少钱才算?

三、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财税[2014]75号

十:自购办公用房何时确认固定资产入账

问:企业新购办公用房,请问以下问题如何处理:

1、企业自购的办公用房为期房,是否取得开发商的发票就可以作为固定资产入账,次月起折旧?

2、购房发生的印花税、契税是计入固定资产还是直接列支费用?

3、新房维修基金是计入固定资产还是直接一次列支费用?

4、新购房后发生的装璜费用是一次进费用,还是分期摊销?

答:1、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同时,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

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

服务费等。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

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

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所以,取得发票只是通常采用的一个重要标志,但不是外购固定资产入账的唯一标准。其他相关税费以及

应归属固定资产价值的融资费用也是构成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因素。

至于折旧起始时点,固定资产准则应用指南有明确的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

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

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按上述规定,你单位购入的办公用房应该从你单位可以使用状态的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即使未取得发票或

者尚未结算完价款,也要按暂估价值计提折旧。如果购入后你单位自行装饰装修后才使用的,除非具有更新改

造性质的,一般认为装饰装修前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2、按税法规定,印花税在发生当时计入管理费用。购买房产和承受土地使用权所承担的契税,应该计入购

入资产的价值。

3、购房时支付的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是预付的建筑物公共部位维修基金,具有预付款性质,权利归全体业

主所有,不过实践中单个业主通常不能自行决定其使用用途和数额,且维修基金的使用具有不确定性,在首次

支付的维修金用完后还需要补缴。业主转让房产时账户内还有未使用完毕的维修基金,也可以一同转让。

综合以上我们认为,其实际上也具有待摊费用性质,将其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在一定期间内摊销

较为合理。如果购买房产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待其短期内升值后转让,则可以将支付的维修基金作为“其他

应收款”核算。

4、按税法规定,更新改造所发生费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否则计入当期损益。

所发生不属于更新改造的装饰装修费用,金额较大的可以单独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预期使用寿命内或者两次

装修期间内摊销,金额较小的计入发生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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