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期限有多久
《中国共 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受警告处分的党员任职和考核规定:
受到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职务的党外职务。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被评优秀;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不称职或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不称职;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不称职; 第二、第三年: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公务员法>>给予行政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二:党内警告的期限是6个月还是1年?
你好!应该是一年。《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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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党内警告处分有期限吗
《中国共 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受警告处分的党员任职和考核规定:
受到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职务的党外职务。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被处分 的党员只要在任何时候填写履历时在“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 ”中按规定如实填写。
四:党内警告处分的时效性是多久
第十三条严重警告。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五:党内警告处分解除后,多少时间才可以党内提拔使用?
党内警告处分时间为一年,一年内,不允许提拔党内领导职务,不允许向党外推荐超过原职务的职务。一年期满后,原来的警告处分对提拔不应该有任何影响。当然,得看组织部门的心情,同一条件下,没受过处分的总比受过党纪处分的更容易提拔些。
六:党内警告处分有期限吗,后果有哪些
党内警告处分的期限一般是一年,后果是一年内不得在党内被提升职务和被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党内警告处分,是党内最轻的纪律处分,是对犯错误党员的一种告诫,使之注意和警惕。一般对在工作上由于经验不足,或一时疏忽偶尔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给子警告处分。受警告处分的党员,因为不涉及停止党员的权利问题,所以在党内仍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七:党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多长时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
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时,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第十二条 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所以,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时,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
八:党员受到警告处分,多长时间内不得在党内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编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限?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是对于中国共产党党员比“党内警告”处分稍重的一种处分。
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十: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期限满后是否需要解除
只有在政纪处分中有期满后解除处分这一说,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则没有“解除”处分这一规定。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受到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在经过一定期限后,应当由原处理机关给予受处分的公务员办理解除处分的手续。
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是否也要办理解除党纪处分的手续?《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没有对此作出规定。之所以未作出解除党纪处分的规定,其原因:
一是认为解除党纪处分没有意义,不能改变过去该党员确实违犯了党的纪律,并且受到过党的纪律处分的历史情况。党员违犯了党的纪律,党组织给予恰当的处分,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并不会因为取消了就不再存在。
二是解除处分也会给党的各级组织增加很大工作量。
《党纪条例》虽然没有规定解除处分,并不意味着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在选拔任用上不受任何限制。对此,《党纪条例》第12条至14条有相应的规定。之所以这样规定,不但可使违纪党员受到教育,又不致于发生受党纪处分长期受影响的情况,还可以省去解除处分的繁琐手续,因此党的各级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应当认真贯彻执行该条例规定,尤其在提名或推荐候选人时,首先看受过党纪处分的党员是否已过了期限,如果没过期限,应当暂缓任用,如果过了期限,并在实践中证明已改正了错误的党员,应当根据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恰当地予以使用。
以下是受到党纪处分后的党员在选拔任用上的期限规定:
1、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时间为一年
2、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时间为二年。
3、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时间为两年,起算时间是从恢复党员权利那天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