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担保协议是必须三方一起签订吗?
担保人在贷款合同上担保人签字盖章处签字盖章。
二:三方合同(担保合同)最好有模板
wenku.baidu.com/...4.html
www.docin.com/p-49681435.html
B应该属于代理公司吧?我也不是太懂。
不知道帮的上忙么。你看看
三:是不是企业向银行借款签有的第三方的担保合同 都可以叫保证合同?比如有的叫融资担保合同 有的叫什么授信
楼上关于担保合同的说法基本正确,不赘述。另外,你说的耿合同名字问题,不涉及呀 你与银行要先签订借款合同,然后再签担保合同,而以2个合同的文本都是制式的,就是都是银行提供的,你只要拿来照着填就行了 不会出现问题。
四:物的担保合同是两方还是三方合同?为何说保证合同主体只有两方,主债权人和保证人,没有债务人?
法律户系内容有权利和义务两方面,所以合同关系的内容也只有权利和义务两方面,因此担保合同只存在权利人即债权人和义务人即担保人,债务人只是合同权利义务涉及的第三人
五:关于第三方担保的协议
要请人家担保,必须明确体现担保,不能体现则不能要求对方承担担保责任。
六:求一份借款担保三方合同?(债权人 债务人 担保人)
先看看了解下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
保证人:(1)___________
(2) __________
(3) __________
借款人因 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____借款,经保证人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利息,按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货款本息。货款人依照本合同规收回或提前收回货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货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货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 _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 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 计收利息________......余下全文>>
七:担保合同与保函的关系
合同的担保,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约定的,为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的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设定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的担保。
八:房屋转让第三方担保合同怎么写
担保还是保证?如果是保证,要分清是作为一般责任保证人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人,以及保证期限、保证范围。
如果是担保,你的担保物是什么要明确,是否要在担保物上建立他项权,比如说抵押权。
九:但三方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按相关法律规定,欠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