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安全教育

一:大学毕业生离校前的安全教育怎么写

全体2013届毕业生:

为做好2013届毕业生毕业离校工作,营造健康有序的环境和氛围,确保同学们顺利毕业、文明离校,愉快地走向工作岗位,按照学校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我院毕业生工作实际,现将我院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期间的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毕业生的安全教育,做到文明安全健康离校

1、要求毕业生离校期间要遵守法纪法规、校纪校规,严禁酗酒,不得到校外游泳玩水,做到文明有序,爱护公共财物,防火防盗,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2、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要尤其关注毕业生中极可能出现的各种心理疾病问题,协助辅导员及早发现各种事故苗头并上报处理。

3、要强化对外出学生和已工作学生的管理,严格履行学生外出请、销假手续。号召全体毕业生珍惜在校的最后时光,切勿私自外出游玩,切勿到没有安全保障和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企业工作。辅导员老师和班级学生干部要及时掌握学生毕业期间的动向,做好毕业生去向登记,尤其是在毕业前夕对于没有按规定请销假,不参与各种集体活动,不能履行各种毕业手续的同学要暂缓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认真做好毕业期间各项事务性工作

1、提前做好各种毕业手续的准备工作。毕业前各班级需提前收集好每名毕业生的学生证、校徽、图书证、上机卡等相关证件,清算宿舍电费、归还图书馆和院资料室所借图书、归还各种实验仪器,做好餐卡退费等工作。每名同学要根据教务系统进行成绩梳理并提出学士学位申请以及《毕业生鉴定表》的填写。

2、要求毕业生诚信签约就业,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同学要尽快将个人的协议书上交学院,以免影响个人的就业报到证、档案和户口的正常办理。关于毕业生档案问题,基于人事档案的重要性和档案转接程序的繁琐性,建议大家如不清楚尽量办理档案人事代理。我校会在毕业生离校前进行人事代理工作的宣传,届时请同学们留意。

二:小学生离校返家安全教案

学生开学第一课: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案(1)

作为父母,希望孩子在学校安全度过每一天,健康快乐成长,万一出现安全事故,都会成为家长和老师心中永远的痛。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万一的概率如果作为老师加强安全管理,有可能防患于未然,减少安全事故,使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更轻松、愉快。

关于安全教育,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我要这样做:

安全无小事,必须放在首要地位。因此开学第一课:我就要先给学生们上一节安全教育课,讲一讲安全注意事项:

校园安全:

1、上下楼梯不要慌张、不要拥挤,按次序进行,下楼不能顺楼梯的扶手滑下来。如果慌里慌张的容易扭伤脚脖;如果拥挤,会发生摔伤事故;滑扶手万一摔下来,很危险。

2、课间活动要文明,追逐撵打易碰伤,谨记教导是上策。

3、打扫卫生时,一定注意不能拿扫把乱打、乱闹。

4、为了督促孩子们自律,我特意安排了课间安全监督员,发现课间或课外活动有学生有不安全的行为,安全监督员首先制止,然后报告老师,发现不安全的表现及时报告老师,老师及时教育并弥补管理上的漏洞。

校外安全:

1、告诫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看信号灯过马路,不要横穿马路,特别是你忽然从花坛里蹿出来,很危险的。

2、按时上学和回家,不要早到,在外边逗留有不安全音素;放学按时回家,让家长放心,最好不要私自去同学家或相约到某个地方玩,如果去给家长说一声。

3、网吧、游戏厅不能去,里面人员杂乱、环境不好对身心健康不利,万一碰上坏人,很麻烦。

4、放学有学生坐车,孩子容易拥挤,我安排有值日队长,维持秩序,一定做到排队上车,到站不能拥挤。

5、路上遇到陌生人,最好少与他们交谈,一定不能要陌生人的东西。

6、大雨天,不要再大树下避雨,大雨天出门要小心,最好不要出门。

三:学生上学期间离校家长怎么写安全责任书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家庭的幸福所在。在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同时,我校要求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无小事”的意识,培养和提高子女自救自护的能力,并担负起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

对于孩子的安全,学校、教师的责任时间为师生在校期间,责任空间为校园内,放学后是家长的责任时间。为了保障学生安全,做到家校分工合作,责任明确,学校与家长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要教育孩子按时到校上课,放学及时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顾后,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来左去右”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提倡家长亲自接送,中低年级的孩子家长必须亲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如果家长因故不能亲自接送,要与所委托的接送孩子的人员有书面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保证学生安全。

三、家长要明确孩子上放学的时间,做到按时接送。

早晨到校时间:7:40以后

中午放学时间:11:40,到校时间:12:50以后

下午放学时间:4:25

四、建立学生请假报告制度,如果孩子有事或因病不能按时上学,家长须亲自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如果学生上学期间,家长因故须中途接孩子回家,家长要亲自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并告知班主任老师是谁来接孩子。

五、为了保障家校的联系通道,班主任老师已建立了本班的飞信群,请家长要保障手机信息的通畅,换手机号码要及时通知老师。

为了您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学校特拟定此责任书,以示责任。

班级: 学生: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勋望北校 2010-09-1

四:学生擅自离校期间受到伤害,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

①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②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③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④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⑤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⑥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⑦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⑧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⑨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⑩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11)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2)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①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②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③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④学生自杀、自伤的;

⑤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⑥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①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②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③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④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相关阅读:网友评论:

五:班主任安全教育记录一个学期写几次?

班主任除对班级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基础文化科学知识教育外,还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让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安全防范、安全自护和安全自救知识。如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财物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教育。班主任不仅自己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如山、生命责任大如天的意识,还要努力使学生树立安全第一观念。

一是把学校或班级进行的各种活动中有关安全方面应注意的问题对学生告知。如实践活动中的行走、乘车、具体的操作注意事项;体育运动中某些项目的危险性,练习设备、器材的安全性能等内容都应在活动之前告知学生。二是把校园及其周边的设施包括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告知学生。如校园内外维修改造,施工场所或临时搭建的设施,校园内外处所、场地、水电设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都应及时告知学生。三是把学生的有关情况对家长告知。如学生生病、学生请假离校或缺课、学生间发生纠纷或矛盾、学生的不良习气以及学生发生伤害或意外事故等,都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四是把发现的班级内部、校园内部及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事故向学校领导告知。班主任履行告知义务,可积极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学生总是私自离校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怎么写

这种责任书是没有效益,因为只要学生出事学校一定会有责任,而且家长也会追究,所以这种责任书没什么用,而且有这种先例也会对学校造成不好的影响,会落人口实说学校不想管学生就丢回给家长,这是学校不负责的行为。可以考虑将学生先通报批评和教育,如果还屡教不改就直接开除学籍。

七:幼儿园应怎样避免孩子私自离校

预防措施

1、加强课堂管理,有学生缺席时,科任教师应及时通过科代表报告班主任老师。

2、加强校园巡逻,对游散的学生进行登记、询问,督促学生及时回到班级指定位臵,并通知班主任老师。

3、加强门卫管理,学生上课期间离开学校,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校教师陪同;

(2)学生家长(监护人)陪同;

(3)持有班主任老师、级部主任亲自签名的请假条或者加盖了各处室公章的请假条。

(4) 发生意外伤害时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的学生;

(5)执法机关按正常程序需要带离学校的学生。

4、学校利用校会、班会、安全讲座、看安全教育录像、开展安全月等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警示学生高度重视自身的安全,珍爱生命。

5、班主任每天必须把学生的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抓勤、 抓细、抓实。做到天天提醒、时时提醒,切实把不安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6、班主任对思想偏激、心理压力大,有出走苗头的学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细致、耐心地思想开导,以减轻学生心理压力, 解开学生心结,确保学生安心学习,防止出走事件的发生。 (二)应急程序及处理办法

1、科任教师一旦发现学生不请假离开教学场地(包括体育场、实验室、艺术教室等功能室)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报告和处理:

(1) 立即通知门卫进行阻拦; 门卫接电后:

①立即进行阻拦;

②责令学生在门卫室等待班主任老师前来处理;

③通知班主任老师到门卫室领取学生;

④查看当天的出门条,并向相关老师和部门回复;

⑤作好情况记录备查。

(2)并派学生干部报告班主任老师。 班主任接到报告后:

①应立即在校园内寻找学生;

②前往门卫室查看学生是否离校;

③将门卫室阻拦下来的学生领回办公室了解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批评教育;

④作好情况记录备查。

八:有哪些情形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哪些情形学校不需要承担责任?

①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②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③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④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⑤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⑥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⑦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⑧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⑨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⑩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11)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2)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①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②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③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④学生自杀、自伤的;

⑤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⑥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①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②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③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④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相关阅读:网友评论:

九:大学放假必须的写安全保证书,不然不能离校,这合法吗

写明本人离校后保证自身安全,如出事故与学校无关就可以了

十:学生回家分接送不接送安全问题活动报道

尊敬的家长:

孩子的平安出行牵动着我们每一位家长、教师的心,维护孩子的安全健康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进一步做好学生上、放学接送安全工作,特印发《告家长书》,希望各位家长与孩子一起认真阅读。

一、学生上放学方式

1.提倡学生由家长接送或步行上放学,严禁学生骑自行车、电瓶车上放学。

2.确因家长工作、路途远等采用乘坐公交车上放学、租用或与其他同学一起租用车辆上放学的,必须向班主任说明。

二、共同做好学生上放学及接送安全工作

1.按时到校。家长要督促孩子严守作息时间,不要早于7︰30到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到校的,必须向班主任说明原因和到校的确切时间。如果孩子是自行上学的,请家长根据路途远近等因素控制孩子出家门的时间。如果是送孩子上学的,请家长在确认孩子进入校门后方可离开,避免留下对孩子的管理空白。

2.按时回家。每周正常放学时间为: 周一、周四、周五(下午两节课)3:05; 周二(下午三节课)3:50;周三(下午一节课)2:05。有参与四点钟管理的,除周三外,周一、周二、周四、周五放学时间一律为4:40。

如果是接孩子放学回家的,家长必须按时到位。建议由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接送,如有特殊情况委托他人接送,必须事先告诉孩子,做好安排,并把安排的情况提前告诉班主任。如因故不能按时接的必须提前与班主任联系。要教育孩子不要跟其他陌生人走,更不能擅自离开校园。如果孩子是自行回家的,请家长根据路途远近等因素关注孩子到家的情况,没有按时到家的及时采取措施。如有特殊情况在校期间需带孩子离校,必须经班主任老师同意,填写出校证明单,并把出校证明单交给保安人员确认后方可离校。

3.加强教育。自行上放学回家的学生,家长要经常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不能在路上玩耍和游荡,随意购买零食或其他与学习无关的商品,更不能跟陌生人走,要直接回家;乘坐公交车上放学的学生,家长要教育孩子遵守乘客安全要求;尽量避免租用或与其他同学一起租用车辆上放学,家长要自觉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不乘坐未经检验合格的、无牌无证的车辆,不乘坐超载、超速的车辆。

4.服从管理。家长接送孩子时,要自觉地停好车辆,接送好孩子后,应立即离开,以确保学校门口交通畅通。

尊敬的家长,为了给孩子营造一片平安的天空,让我们一起努力。感谢你的配合!

工作顺利,阖家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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