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一:物业费和有偿服务费的区别

一般是指对业主的有偿服务,如给业主换水龙头,换灯管,疏通马桶,疏通下水道等等,当然有偿服务的收费分两种,一种是人工费,一种是材料费,如果业主提供材料如灯管等,物业公司工程人员就只收取人工费,如果材料由物业公司提供,那物业公司要收取人工费和材料费,一般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都有明码标价,每个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都稍稍有所不同,我是做物业管理软件的,我接触的物业公司的有偿服务费收费项目有近一百种

二:物业有偿服务收费

1楼的说的是对的。。但是有个问题你先得弄清楚,你家屋内的电线属于各住户(业主)专有部位的设施设备,物业管理是不予以负责的,换句话说,你们当初找物业去换电线,物业管理是可以不管的,但是为了和业主搞好关系,一般物业也会去帮忙修理,当然也是为了给你们解决问题嘛。不过,这种事情你们也完全可以自己去处理的即自己买电线再自己更换。

因为你说到物业跟你们说什么过了保修期需要付费,这个就有些问题在里面了。你们的这几根老电线是当初你们家装修的时候自己买的还是你家房子入住时就已经装好了的,弄清这个问题也比较重要。如果自己装的,那你应该像1楼给你解答的那样,问清物价在决定是否投诉,因为防止物业以过高的价格卖给你们电线;如果是精装修的房子(开发商入住前给你们装好的)那你就先弄清是否真的过了保修期,如果真的过了,的确你得担负材料费用。 再有,物业给你们换电线这一服务属于“特约服务”,这是物业管理对小区业主服务的一种形式,抛开电线物价不说,服务本身也是要收费的,也就是找你们要的钱其实肯定包含了服务费,我很奇怪物业为什么没跟你们说清楚这件事,只拿“保修期”说事。

三:什么是有偿服务?要收钱的意思吗?

为你提供服务,然后按一定标准收你的钱就是有偿服务。如果提供服务不收费的就是无偿服务。

四:如何制定物业服务企业有偿服务价目表

根据当地的生活及消费水平,人工费、材料费等一系列的关系,制定适合的价目表;

五:2015年国务院出台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国务院出台的是关于清理出台中介服务收费管理规范,不是管理办法。

清理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

国办发〔2015〕31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在促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存在着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一些从事中介服务的机构与政府部门存在利益关联,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加重了企业和群众负担,扰乱了市场秩序,甚至成为腐败滋生的土壤。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清理和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规范的范围

国务院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以下称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二、清理规范的措施

(一)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部门规章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条件要求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审批部门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严禁将一项中介服务拆分为多个环节。依照规定应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的技术性服务,纳入行政审批程序,一律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

(二)破除中介服务垄断。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其他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一律取消。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进一步放开中介服务市场,严禁通过限额管理控制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各部门现有的限额管理规定一律取消。

(三)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对专业性强、市场暂时无力承接,短期内仍需由审批部门所属(主管)单位开展的中介服务,审批部门必须明确过渡期限,提出改革方案,由国务院审改办组织专家论证后按程序报批。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同等对待;对申请人已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服务事项,不得再委托同一机构开展该事项的技术性审查。行业协会商会类中介服务机构一律与审批部门脱钩,平等参与中介服务市场竞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政府机关离退休人员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不得领取报酬。

(四)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对于市场发育成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竞争充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通过市场调节价格;对于垄断性较强,短期内无法形成充分竞争的,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同时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范围。事业单位提供中介服务的,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严禁通过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严禁相互串通、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

......余下全文>>

六: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偿服务收费专用票据

报销是肯定可以的,它由财政部,总后勤部监制下发的,性质同税务局

七:物业有偿服务国家有规定吗

国家对物业收费有规定。

中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8月26日发布,自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共7章70条。

附: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节录)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八:物业有偿服务费如何收取

该怎么收取怎么收取咯,只要收费合理并且经营许可.

九: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偿服务收费专用票据如何查询

解烦军和事业单位的专用收据均可报销和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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