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职责

一:信访局的职能?

信访局的职能:

1. 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及时向市委、工政府报告来信、来电、来访中人民群众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

2. 承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意见,向有关部门、镇(场)转送、交办有关信访事项,检查、督办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 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配合职能部门会办、督办信访老户和重要信访案件。

4. 检查、指导、督促各镇(场)、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信访工作,开展信访宣传和研究工作。

5. 为来信、来电、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

6. 综合分析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情况,征集、筛选和提供信访信息和建议,对带有全局性的或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建议。

7.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加强信访队伍的自身建设,开展信访专兼职干部培训和信访宣传工作,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研究和探讨信访工作的规律和理论,指导信访工作实践,发挥信访工作的社会效益。

8. 配合公安、武警等部门处置人民群众以集体上访为由的游行、集会、请愿活动,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9. 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对有关信访干部和信访群众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二:信访工作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办理信访批示件的方法程序

办理工作主要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信访件呈送领导批示前的准备阶段。

1.接收登记。信访件接收的主要形式有:来电来访记录、来信签收、上级转办信访件的签收、网上信件查收等。接收时要做好信访件编号、来信人姓名、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反映事项等有关情况的登记工作。

2.内容摘要。指对信访件主要内容进行概括,形成简短的一小段话,以节省领导阅批信访件的时间,便于领导有针对性地作出批示。

3.建议批示内容。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信访件的转办是有规律可遵循的,即可以就信件来源(行政归属地)及其反映内容,提出批转哪个单位办理的建议。

(二)领导批示的转办督办阶段。

4.转办。信访件及领导批示要及时交办具体承办单位或承办人。一般的信访批示件在1日内交办到位,紧急和重要的信访批示要当即交办。如果领导批示要求限时办结的,交办时要特别说明办理时限。

5.催办督办。信访批示件交办后,要及时或定期催办督办,并做好记录;对紧急和重要的信访耽示,要随时检查办理进度,催促加快办理,推动批示落实。

三:信访法制办职责职能

信访局与法制办的职能如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七)负责把信访件快速往下转送,承担文件速递局功能。

法制办职责

1、编制市政府系统阶段性规范性文件规划和年度规范性文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2、审查和协调各部门上报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

3、组织起草关系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4、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和解释、清理及编纂工作;

5、指导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工作;

6、接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应诉代理;

7、协调市政府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8、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9、指导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开展法制工作;

10、起草修改市政府分管领导讲话等重要文件材料;

11、承接市政府主管领导召开的有关会议;

12、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情

四:信访办是干什么的

上面两位的回答是理论上的。

实际上是用来充分浪费人民的血汗税的,上访?哈哈,打你满地找牙

五:信访办是什么部门?他的职责是什么?

国家信访局,是处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的来信来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的部门,其他职责还有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等。

工作职责:

(一) 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党中央、国务院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

(二) 负责向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三) 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央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地方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 承担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京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五) 综合协调指导全国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推动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中央党、政、军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和地方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六) 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七) 承担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八) 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紶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九) 承担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请问信访办公室是做什么工作的?

专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和化解各种问题。说穿了,是个专门扯皮的地方。

七: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信访工作

切实做好普通人民和老百姓的信访工作,从最基层找突破。让小鱼小虾自动牵扯出哪些个败类!

八:1,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第四条 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 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 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 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 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 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 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

第八条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单位给予奖励。

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行政机关给予奖励。

第二章 信访渠道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余下全文>>

九:什么是信访维稳工作

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积极解决来信来访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杜绝矛盾恶化,从而达到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

十:信访办,是做什么工作的呀?

您好,信访办的工作职责如下: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7、负责把信访件快速往下转送,承担文件速递局功能。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