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代中国别称有哪些:
九州 赤县神州 神州 海内 华夏 中夏 函夏 九牧 九区 九域 八州
二:古代中国的别称有哪些
九州 赤县神州 神州 海内 华夏 中夏 函夏 九牧 九区 九域 八州
三:中国古代年岁的别称
不满周岁——襁褓;
2~3岁——孩提;
女孩7岁——髫年;
男孩8岁——龆年;
幼年泛称——总角;
10岁以下——黄口;
13~15岁——舞勺之年;
15~20岁——舞象之年;
12岁(女)——金钗之年;
13岁(女)——豆蔻年华,
15岁(女)——及笄之年;
16岁(女)——破瓜年华、碧玉年华;
20岁(女)——桃李年华;
24岁(女)花信年华;
至出嫁—— 梅之年;
至30岁(女)——半老徐娘;
20岁(男)——弱冠;
30岁(男)——而立之年;
40岁(男)——不惑之年、强壮之年;
50岁——年逾半百、知非之年、知命之年、艾服之年、大衍之年;
60岁——花甲、平头甲子、耳顺之年、杖乡之年;
70岁——古稀、杖国之年、致事之年、致政之年;
80岁——杖朝之年;
80~90岁——耄耋之年;
90岁鲐背之年;
100岁——期颐。
古代年岁的别称
杨权
总角:指童年。
语出《诗经》,如《诗·卫风·氓》“总角之宴”,又《齐风·甫田》“总角兮”。以后称童年为“总角”。陶渊明《荣木》诗序:“总角闻道,白首无成。”
垂髫:指童年。
古时童子未冠,头发下垂,因而以“垂髫”代指童年。潘岳《藉田赋》:“被褐振裾,垂髫总发。”
束发:指青少年。
一般指15岁左右,这时应该学会各种技艺。《大戴礼记·保傅》:“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
及笄:指女子15岁。
语出《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笄”,谓结发而用笄贯之,表示已到出嫁的年岁。
待年:指女子成年待嫁,又称“待字”。
语出《后汉书·曹皇后记》“小者待年于国”。以后称女子待嫁的年岁为“待年”。《文选·宋文皇帝元皇后哀策文》:“爰自待年,金声夙振。”
弱冠:指男子20岁。
语出《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冠”。古代男子20岁行冠礼,表示已经成年。左思《咏史》诗之一:“弱冠弄柔翰,卓荦观群书。”
而立:指30岁。
语出《论语·为政》“三十而立”。以后称三十岁为“而立”之年。《聊斋志异·长清僧》:“友人或至其乡,敬造之,见其人默然诚笃,年仅而立。”
不惑:指40岁。
语出《论语·为政》“四十而不惑”。以后用“不惑”作40岁的代称。应璩《答韩文宪书》:“足下之年,甫在不惑。”
艾:指50岁。
语出《礼记·曲礼上》“五十曰艾”。老年头发苍白如艾。《民国通俗演义》三十七回:“……我年已及艾,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事?”
花甲:指60岁。
以天干地支名号错综参互而得名。计有功《唐诗纪事》卷六十六:“(赵牧)大中咸通中效李长吉为短歌,对酒曰:‘手挪六十花甲子,循环落落如弄珠’。”
古稀:指70岁。
语出杜甫《曲江》诗:“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亦作“古希”。
皓首:指老年,又称“白首”。
《后汉书·吕强传》:“故太尉段颍,武勇冠世,习于边事,垂发服戎,功成皓首。”
黄发:指长寿老人。
语出《诗经》,如《诗·鲁颂· 宫》“黄发台背”。老人头发由白转黄。曹植《赠白马王彪》:“王其爱玉体,俱享黄发期。”陶渊明《桃花源记》:“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鲐背:指长寿老人。
语出《诗经》,如《诗·大雅·行苇》“黄台背”,“台”与,“鲐”通用。《尔雅·释诂》:“鲐背,寿也。”老人身上生斑如鲐鱼背。
期颐:指百岁。
语出《礼记·曲礼上》“百年曰期,颐”。谓百岁老人应由后代赡养。苏拭《次韵子由三首》:“到处不妨闲卜筑,流年自可数期颐。”
也谈古代年岁的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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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国古代用的剑有什么别称
三尺: 剑的别称.因通体长三尺,故以之为剑的代称.《汉书·高帝纪》:“吾以布衣提三尺,取天下.”唐·颜师古注:“三尺,剑也.”
三尺剑: 剑的泛称.唐·杜甫《重经绍陵》诗:“风尘三尺剑,社稷一戎衣.”
七尺: 古代长剑的代称.李益《再赴渭北使府留别诗》:“平戎七尺剑,封检一丸泥.”《北堂书钞》卷一百二十二:“长剑七尺.”
利剑: 名剑的泛称.《公羊传》鲁宣公六年:“子之剑,盖利剑也.”
宝剑: 剑的泛称.唐·韦应物《广陵行》:“归来视宝剑,功名岂一朝.”
吴粤剑: 泛指春秋时代所制名剑.《周礼·冬官》:“郑之刀,宋之斤,吴粤之剑,迁平其地而弗能为良,地气然也.”
七星剑: 古代名剑.剑身近柄处饰有北斗七星文,故名.《吴越春秋》:“伍子胥过,解剑与渔夫曰;“此剑中有北斗七星文,其值百金.”
十字短剑: 属双兵短器械.剑长两尺四寸有余,通体为铁制.剑身有脊.呈棱形,两边有,剑尖向上 17厘米处,另有一字形剑尖横贯于剑身之中,呈“十”字形.横突之剑,一侧略向下弯,另一侧向下弯曲而略向外折出,横剑有脊,两边锋利.剑柄呈扁平状,上覆半圆硬木,使握手处为圆形,剑柄末端有铁环可系彩绸,握手两侧有护手刃,在护手处略朝上翘.用时两手各执一把,十字剑兼有刺、勾、割的功能.
干越之剑: 指古代吴越所制之善剑.《庄子·刻意》:“有干越之剑者,押而藏之,不敢用也,宝而至也.”
上方宝剑: “尚方剑”的俗称.指皇帝的御用宝剑,可授于大臣,掌先斩后奏之权力.
子午鸳鸯剑: 双剑的一种.剑长三尺,剑身为扁平状,下部宽一寸半,上部宽八寸,剑身两侧为向上倾斜的尖剑,浑体如锯条,二剑之剑尖形式不一,一为半圆环形,如月牙状,月牙尖向外;另一虽也为月牙状,但其中部有一突出枪刺状枪头,剑把为扁平形,上扎布带,剑把上有圆盘铁护手,剑把一侧有月牙形护手,薄而锋利,剑把末有双棱状枪刺,此器四面有刃,甚是锋利.
昆吾剑: 古剑名.原称“锟 ”,亦作“琨 ”.属此剑.剑身原为一有刃,一侧无刃,前有尖锋.后来演变为前半身有锋有脊,两侧有刃;后半身无脊无刃,仅呈平板形状.其剑柄较长,可用两手握持.
木剑: 用木制作的剑.又名:“班剑”、“象剑”.晋代开始用于朝服佩带.《南史·陈始兴王叔陵传》:“及仓卒之际,之命左右取剑.左右不悟,乃取朝服所佩木剑以进.”
玉头剑: 剑首用玉装饰之剑.参见“玉具剑”条.
玉具剑: 剑首和剑柄部分用玉制成的剑.《汉书·匈奴传》:“赐冠带衣裳……玉具剑.”唐·颜师古注:“孟康曰‘标首镡卫尽用玉为之也.’镡,剑口旁横出者也;卫,剑鼻也.”
夺命龙: 五代时军中称剑的专门隐语.据宋《清异录·武器·小逡巡》载:五代前蜀王建初起兵时,军刀用隐语称刀曰:“小逡巡”,剑曰“夺命龙.”
杨家山铁剑 : 我国现存最早的铁剑.系湖南长沙杨家山春秋后期墓出土文物.剑通体长 38.4厘米,剑宽2-2.6厘米,剑脊厚0.7厘米.
尚方斩马剑: “尚方”亦作“上方”.指皇帝赠予臣属的宝剑,为最高权力的象征.《汉书·朱云传》:“成帝时,丞相安昌侯张禹,以帝师位特进甚尊重.云曰: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斩 臣2人以厉其余,上问谁也?对曰:安昌侯张禹.”唐·颜师古注:“尚方,少府之属官也,作供御器物,故有斩马剑,剑利可以斩马也.”可简称为“尚方剑”或“上方剑”.
尚方剑: 皇帝御用剑的代称.为最高权力的象征.参见“尚方斩马剑”.
服剑: 古人随身佩带的剑.《战国策·齐》:“遣太尉 黄金千斤,文马三驷,服剑一,封书一,谢孟尝君.”
齿铗: 剑的一种.指带齿形的铗器.左思《吴都赋......余下全文>>
五:中国古代地方别称有哪些?
成都伐~芙蓉城
杭州--临安,钱塘,仁和
苏州--姑苏,吴郡
成都--锦官,益州,芙蓉城
福州--三山
六:古代中国的别称有什么?
“华夏”、“中华”、“中夏”、“诸夏”、“诸华”、“神州”、“中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