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实证主义

一:逻辑实证主义和证伪主义有什么区别?

逻辑实证主义是以经验为根据,以逻辑为工具,进行推理,用概率论来修正结论。它认为,科学的方法是研究人类行为的唯一正确的方法,因此,它虽然以感性的经验为依据,但却否认了感性认识的积极作用,是不折不扣的理性主义。许多研究者们从经验角度认为外部客观世界是可以被认识、被量化的。

证伪主义认为科川理论不断通过有限的,个别的经验事实而被证实,但个别的经验事实都能证伪普遍命题。即如果根据演绎推理得出的结论是假的,其前提必假。

二:什么是逻辑实证主义?

逻辑实证主义(Logical positivism) 是一个哲学流派,其核心是维也纳学派,也叫经验主义,或称实证主义、后实证主义、新实证主义、逻辑经验主义。主要产生于1930年代~1950年代。

逻辑实证主义以维也纳学派为首,一般还包括德国哲学家赖兴巴赫为首的柏林学派,以波兰的塔尔斯基为首的华沙学派,以及英国的艾耶尔等人的观点和理论。   它是以经验为根据,以逻辑为工具,进行推理,用概率论来修正结论。它认为,科学的方法是研究人类行为的唯一正确的方法,因此,它虽然以感性的经验为依据,但却否认了感性认识的积极作用,是不折不扣的理性主义。许多研究者们从经验角度认为外部客观世界是可以被认识、被量化的。

三:逻辑实证主义的观点

逻辑实证主义的基本观点大体可概括:①把哲学的任务归结为对知识进行逻辑分析,特别是对科学语言进行分析。②坚持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区分,强调通过对语言的逻辑分析以消灭形而上学。③强调一切综合命题都以经验为基础,提出可证实性或可检验性和可确认性原则。④主张物理语言是科学的普遍语言,试图把一切经验科学还原为物理科学,实现科学的统一。逻辑实证主义的中心问题是意义问题以及通过意义划分科学和形而上学的界限。他们的纲领:捍卫科学而拒绝形而上学。逻辑实证主义,它是分析哲学的主要流派之一,形成于20世纪20年代的奥地利,其核心是以石里克(Moritz Schlick,1882~1936)和卡尔纳普(Rudolf Carnap,1891~1970)为代表的维也纳学派。该派的主要成员还有纽拉特、魏斯曼、费格尔、克拉夫特(前期)、弗兰克以及英国的艾耶尔等。1929年卡尔纳普等人的《维也纳学派:科学的世界观》的发表,标志着该派的正式形成。逻辑实证主义是传统的经验主义和逻辑分析方法相结合的产物,其思想渊源于休谟哲学、实证主义、马赫主义和逻辑原子主义。逻辑实证主义和逻辑经验主义有很多联系和类似之处,最好不要将两者简单地混同起来。两者发展历程不同,代表人物不同。逻辑实证主义坚持反科学实在论、可证实性,主张用现象主义语言建立统一的科学,反对科学解释。逻辑经验主义坚持科学实在论、可检验性,主张用物理语言建立统一的科学,支持科学解释。

四:逻辑实证主义主张科学研究有几步

逻辑实证主义的基本观点是:1.把哲学的任务归结为对知识进行逻辑分析,特别是对科学语言进行分析;2.坚持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区分,强调通过对语言的逻辑分析以消灭形而上学;3.强调一切综合命题都以经验为基础,提出可证实性或可检验性和可确。

五:逻辑实证主义的介绍

逻辑实证主义(Logical positivism),它是一个哲学流派,主要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到50年代。其核心是以石里克 和卡尔纳普为代表维也纳学派,为与实证主义区分又叫后实证主义、新实证主义。

六:实证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以及实用主义的区别联系? 50分

我也不明白,呵呵,还以为这里面有答案呢,结果没有,,,其实,实用主义与前两者的区别还是很大的,激个人对这几个概念不太明白:

实证主义,分析实证主义,逻辑实证主义,规范主义,

七:逻辑实用主义为什么正确,它是怎么驳斥逻辑实证主义的? 25分

人文社会学理论有三种方法论取向,实证主义、人文主义和批判主义,它们共同形成了社会学三大理论传统。三者之间既有相通处,也有许多不同点。

不同点:主要表现在各自的研究对象、逻辑起点、研究特征以及对社会学定义的着重点等方面,下面具体阐述之:

实证主义:实证主义是以孔德、斯宾塞等社会学创始者为代表,并经古典社会学的代表人物涂尔干发展后日趋成熟,他们认为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之间并无本质的区别,它们遵循着同样的方法论准则,都可以用普遍的因果律加以说明。社会学这门学科只有在认识到把社会事实当作实在的物来研究时才能诞生。因此,在方法论取向上,社会科学应以自然科学为标准模式,建立统一的知识体系,并由此开创了实证主义社会学研究传统,且在很长时期里成为社会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主流。

从研究特征来看,实证主义社会学对“科学建构”的强调依赖于把自然科学作为社会理论构造的模式,认为科学的目的就在于对现象的因果性做出说明,并在此基础上对现象的未来发展趋势做出预测。由于对自然科学这种因果性、精密性和普遍性的极端追求,许多社会学研究就一直是以数学和统计学为取向的,特别注重量化的研究方法,并在研究方法上尽量使研究的程序与结果合乎自然科学研究的准则——研究程序的“可重复性”和研究结果的“可验证性”。

人文主义:社会学研究的另一种理论取向以韦伯等古典社会学家为代表,他们认为社会现象有其独特的性质和规律,绝不能盲目效仿自然科学方法来研究社会科学,而应确立自己独特的研究方法。在他们看来,社会学是一门科学,其意图在于对社会行动进行诠释性的理解,并从而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及结果予以因果性的解释。因此,韦伯将社会学的任务规定为试图对社会行动做出解释性理解,并由此形成了人文的、理解的社会学研究传统。

在这种传统的影响下,人文或理解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则是导致人们行动的内在意义,它强调人类行为中那种使人类能唯一进入创造性领域的性质,认为人们应该从日常的、平凡的事物出发,研究人类对社会现象做出的解释以及赋予它们的意义,而不是简单地还原于自然规律的水平。因为在他们这里,社会学理论研究的目的在于“理解”而非“说明”。这就是说,社会学研究应该立足于微观层面对社会现象进行分析,试图站在对方的立场,来理解和解释社会现象出现的原因。他们认为,人类的行为是多元化的,个人立足于自己实际情况来理性的决定自己的行为。

批判主义:社会学理论研究的第三种理论取向则是由马克思开创的批判主义社会学研究传统,它认为社会学理论知识的主要任务和作用就在于对现实社会的批判性检视,其基本特征就是不断强调社会学理论批判的、革命的性质,强调理论和理论家在改造、变革现实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反对那种旨在维护、修补现存社会结构的单纯解释性的“科学”研究和把现代工业社会的既定现实当作合法的做法。批判主义理论家们主张以辩证的“总体分析”方法来观察和分析社会现实,即将社会现象置于社会的与历史的总体过程中,从它们在社会的与历史的总体过程当中所具有的地位与作用来确定它们的性质、意义,来考察它们的产生、变化和发展。我们也可以这样来说,批判主义社会学传统强调社会学研究的“批判”和“解放”功能,认为衡量研究质量的标准不是证实,也不是证伪,而是消除参与者无知和误解的能力,主张对一切现实应持有批判性,通过对“社会”的批判来推动知识的反思性发展,以引导社会秩序的建立。这就是说,持批判主义理论取向的社会学家在对社会的研究上采取了两方面的态度,一方面是在研究途径上采用客观的态度来认识自然界,一方面则是在研究目的上采用一种主观的态度来批判和改造自然界。从前一个......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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