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分录

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会计要怎么处理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第五条规定,企业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1个月内,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报送以下资料:

1.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2.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

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后会计分录如何做? 急,在线等……

借:管理费用

贷:固定资产折旧

大概是这样吧

三:固定资产会计上折旧和税法上加速折旧的会计分录?

做分录是按会计准则,不是按税法

纳税申报才按税法

会计税法差异导致的折旧差异可通过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来计入

四:求助: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会计分录怎么写

计算方法不同,分录却是固定的: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

贷:累计折旧

五:请问2015年后购入的固定资产如何加速折旧?

直接做固定资产,一次性计提折旧,就可以了。

六:2014.9.24日最新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这个事只是税收优惠,可以减少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企业日常折旧的账务处理几乎没有影响。

我们知道,企业做账是根据会计准则,我们叫会计计量基础;税务局收税,根据的是税法及行政法规,我们叫“计税基础”。二者经常会出现不一致,为了调节二者的口径差异才产生了“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这些科目。所以你会计上怎么计量都行,最后有”递延所得税“管着呢,不怕你不交税。

如今修改的,只影响“计税基础”而并不影响已经存在的会计计量规则,所以它限定了是“2014年1月以后的事儿”以便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适用。真对于企业,之前的折旧方法折旧政策都是会计估计,不能随意变更,没有任何影响,只是胆子大的这下占了便宜少交了税而已,按常规规矩干的企业就无缘改革红利了。

它减税的最大后果就是促进你企业投资,买固定资产。比如从明年起,大量的企业会购置和“研发“靠谱的设备,以在当期扣除费用少缴税,但是细致还没有出台,是不是”研发设备“谁认定?怎么认定?标准是什么?个人认为几乎是只有高新类及少数企业经审批才能享有,其他企业沾不到边都。

后记:不用纠结这种事,减税周期就一个原则,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上胆子大点没坏处。

七: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体现了会计核算中的什么原则?

固定资产饥速折旧体现了会计核算中的谨慎性原则。

财务会计报告,是企业和其他单位向有关方面及国家有关部门提供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根据《会计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会计方法,对生产经营活动或者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记录、计算和分析,定期编制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一系列内部管理所需的会计资料,为作出经营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提供依据的一项会计活动。会计核算往往渗透到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对经济业务事项的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核算。《会计法》所规范的会计核算,主要限于事后核算方面的内容,即对基本的会计核算方法和程序作出规定,而没有过多涉及事前预测、事中控制等管理会计的内容,目的是增强法律规定的适应性。

参考资料:www.51kj.com.cn/news/20080828/n170628.shtml

八:如何填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六大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缩短折旧年限,以及其他企业研发仪器、设备,单项固定资产价值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扣除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统计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不填报本表。

为统计加速折旧、扣除政策的优惠数据,固定资产填报按以下情况分别填报:

一是会计处理采取正常折旧方法,税法规定采取缩短年限方法的,按税法规定折旧完毕后,该项固定资产不再填写本表;

二是会计处理采取正常折旧方法,税法规定采取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方法的,从按税法规定折旧金额小于按会计处理折旧金额的年度起,该项固定资产不再填写本表;

三是会计处理、税法规定均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合计栏项下“正常折旧额”,按该类固定资产税法最低折旧年限和直线法估算“正常折旧额”,与税法规定的“加速折旧额”的差额,填报加速折旧的优惠金额。

税法规定采取缩短年限方法的,在折旧完毕后,该项固定资产不再填写本表。税法规定采取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加速折旧额小于会计处理折旧额(或正常折旧额)的月份、季度起,该项固定资产不再填写本表。

填表说明

(一)行次填报

1.第1行“一、六大行业固定资产”:填报六大行业(包括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纳税人,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按照财税〔2014〕7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的加速折旧政策计算的各项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额;以及与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额的差额。本表根据固定资产类别填报相应数据列。

第2行至第7行,由六大行业中的企业根据所在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情况进行填报。

2.第8行“其他行业”:由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研发仪器、设备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的六大行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填写。

3.第9行“二、允许一次性扣除的固定资产”:填报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和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按照税法规定一次性在当期所得税前扣除的金额。

小型微利企业研发与经营活动共用的仪器、设备一次性扣除,同时填写本表第10行、第11行。

(二)列次填报

除第17列外,其他列次有关固定资产原值、折旧额,均按税收规定填写。

1.原值:填写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照会计实际入账价值确定。

2.本期折旧(扣除)额:按税法规定计算填写当年度折旧(扣除)额。

3.累计折旧(扣除)额:按税法规定计算填写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固定资产自起始年度至本年度的累计折旧(扣除)额。

4.合计栏“本期折旧(扣除)额”中的“加速折旧额”-“正常折旧额”的差额,反映本期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政策导致应纳税所得税额减少的金额。“累计折旧(扣除)额”中的“加速折旧额”-“正常折旧额”的差额,反映该类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政策导致应纳税所得税额减少的金额。

(1)第17列、19列“正常折旧额”:会计上未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按照会计账册反映的折旧额填报。

会计上采取缩短年限法的,按照不短于税法上该类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和直线法计算的折旧额填报;会计上采取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按照直线法换算的折旧额填报。当会计折旧......余下全文>>

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在金蝶上的处理

第一步:新增固定资产录入卡片时,将与原值金额相同的数据填写在“累计折旧”项目下(可以理解为:该固定资产入账后,先一次性计提了折旧,然后录入到记账软件中)。

第二步:预计使用期间数和已使用期间数均选“1”,这样设置后,下一期的折旧额为0,不会生成固定资产折旧的记账凭证。

第三步:固定资产卡片填好确定后,会自动生成一组记账凭证:借:固定资产 10000 贷:累计折旧 10000。

第四步:在上面的凭证里,手工续录一组凭证:借:管理费用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十: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折旧残值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1)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一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双倍直线法折旧额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没有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即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2)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也称为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和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折数总和

或: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考虑了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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