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集体资金管理办法

一: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有哪些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于2011年11月21日由农业部、监察部以农经发〔2011〕13号印发。该《规定》共19条,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12月16日农业部、监察部印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农经发〔19975号)予以废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按村或村民小组设置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称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撤村后代行原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农村社区(居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股份合作经济组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其财务活动情况及其有关账目,以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如实向全体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监督。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代理机构应当按规定及时提供相应的财务公开资料,并指导、帮助、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财务公开。

第四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以群众代表为主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公开活动进行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从村务监督机构成员中推选产生,其成员数依村规模和理财工作量大小确定,一般为3至5人;村干部、财会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第五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

(一)财务计划

1.财务收支计划;

2.固定资产购建计划;

3.农业基本建设计划;

4.公益事业建设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计划;

5.集体资产经营与处置、资源开发利用、对外投资等计划;

6.收益分配计划;

7.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的其他财务计划。

(二)各项收入

1.产品销售收入、租赁收入、服务收入等集体经营收入;

2.发包及上交收入;

3.投资收入;

4.“一事一议”筹资及以资代劳款项;

5.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财政补助款项;

6.上级专项补助款项;

7.征占土地补偿款项;

8.救济扶贫款项;

9.社会捐赠款项;

10.资产处置收入;

11.其他收入。

(三)各项支出

1.集体经营支出;

2.村组(社)干部报酬;

3.报刊费支出;

4.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卫生费、治安费等管理费支出;

5.集体公益福利支出;

6.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7.征占土地补偿支出;

8.救济扶贫专项支出;

9.社会捐赠支出;

10.其他支出。

(四)各项资产

1.现金及银行存款;

2.产品物资;

3.固定资产;

4.农业资产;

5.对外投资;

6.其他资产。

(五)各类资源。包括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园地、滩涂、水面、“四荒地”、集体建设用地等。

(六)债权债务

1.应收单位和个人欠款;

2.银行(信用社)贷款;

3.欠单位和个人款;

4.其他债权债务。

(七)收益分配

1.收益总额;

2.提取公积公益金数额;

3.提取福利费数额;

4.外来投资分利数额;

5.成员分配数额;

6.其他分配数额。

(八)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六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规定的公开内容进行逐项逐笔公开。下列事项,应当专项公开:

(一)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

(二)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

(三)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

(四)“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

(五)其他需要进行专项公开的事项。

第七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往来较多的,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开一次,具体公开时间由所在地县级以......余下全文>>

二:农村集体资金怎么分配

第一步,摸清家底。对8村1社区共136个合作社的“三资”进行清理,涉及村级资金6631万元,土地6381份,征地补偿资金54221.6万元。第二步,集中公示。及时将清理结果进行3天以上的集中公示,在得到与会人员半数以上确认后形成分配预案。第三步,民主决策。对社资产处置分配预案进行书面表决,经80%以上社员或户代表同意后确定分配方案。第四步,把关审核。镇农村集体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对各村社上报的集体资产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把关,形成处置方案68份,总金额达4.12亿元,惠及群众7584人。第五步,化解矛盾。设立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群众接待处,在近一年的时间内,共接待来访群众865人次,收集反映的各类问题187个,处理完毕170个,处置率、满意率分别达到91%和90%

三:农村集体土地租赁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19991108

【实施日期】 19991108

《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已经1999年11月

8日省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章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

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国家法

律、法规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乡(镇,下同)、村、组应当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行使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尚未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村,由

村民委员会行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职能。

第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集体资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

活动的自主权。

第五条 农村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哄抢

、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村集体资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

国土、水利、林业、渔业、乡镇企业、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

职责分工,依法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章名】 第二章 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

第七条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

(一)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其他自然资源;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劳(不含国家建设中使用的义务工

)以及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形成的生产性设施和公益性设施;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或者兼并的企业资产,在联营企业、股

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集资建设的项目

中,按照投资份额拥有的资产及相应的增值资产;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等流动资产;

(五)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其他资产。

第八条 农村集体资产与国有资产以及农村集体资产不同所有者之间

应当明晰产权,禁止平调。

第九条 农村集体资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

记。集体土地、林地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以及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

使用权,依照有关土地管理、森林、渔业、水利等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条 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由当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

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集体土地、林地以及水面、滩涂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的处理,分

别适用有关土地管理、森林、渔业、水利等法律、法规。

【章名】 第三章 农村集体资产经营

第十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

的双层经营体制。

第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

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

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

同意。

第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荒山、荒地、荒水、荒滩,可以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也可以采取招标、......余下全文>>

四:行政单位截留村级集体资金违反啥规定

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五条 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二)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

2、《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3、《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

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二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挪用、骗取的有关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二)滞留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三)截留、挪用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五:村干未经群众大会同意,擅自开支集体资金,违法吗?

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下列规定。村支部书记的做法是违法的除非之前村民大会有相关授权决议。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村财务收支情况;   (二)本村债权债务情况;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四)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五)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六)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

六:农村党员挪用村集体资金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理

编辑同志:某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后,由于国家拨付的土地征用补偿费未设立专款账户,该款直接划入村集体账户,与村原有的集体资金在同一账户中混合管理。该村村委会主任封某(中共党员)利用职务之便,未经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先后多次擅自挪用村集体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本人或他人的营利活动。请问封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理?读者李芳李芳同志:封某作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其挪用村集体账户资金行为性质的认定取决于其职务身份及所管理资金的性质。对于农村基层组织中的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由于其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第九十九条的规定,以挪用资金行为定性处理;对于农村基层组织中的党员在从事有关土地征用管理活动中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的,由于其行为具有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公务性质,根据《条例》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应依据《条例》第九十四条以挪用公款行为定性处理。

七:如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发展程度关系整个农村经济发展大局,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促进经济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坚强支柱,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根本保障。 一、当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比较单一。多数村主要的收入还是依靠村集体公房的出租和村集体土地的征用。许多村集体经济的好坏是由出租集体公房和征用土地的多少来决定的,并没有广开思路,通过新方法、新途径,大力增强集体经济。2、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空间比较狭小。除县城各村和集镇部分村外,绝大多数村集体土地、山林和公房等资产价值低,开发成本高,难以带来直接效益。 3、部分村干部观念陈旧,能力不强。有些村干部认为党的政策是鼓励发展个体经济、民营经济,发展集体经济已经过时,认为搞市场经济就是谁有本事谁致富,只要经济发展了,农民富裕了,有无集体经济无关紧要,在思想方面,由于保守和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普遍存在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的陈旧观念和“小富即安”心理,缺乏干大事创大业的开拓进取精神,没有大力去开拓新思路,只会抱怨没有资源、没有资金、没有政策,只会抱怨农村工作难做,村干部难当,他们对如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没有明确的思路,“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面对新形势只能束手无策。 4、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活力。一方面导致部分村干部敢管,村民对村集体资产的好坏不关心,另一方面导致管理难度加大,经常出现集体资产流失现象,使部分干部群众对发展集体经济丧失了信心。 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对策与思考 1、理清发展思路,大力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是大力开发集体资源。村土地和林地资源比较丰富的村可以对机动田、机动山进行统一开发,既可以对外承包、租赁,也可以本村自己组织经营,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对于有丰富矿、滩等资源的村,在有效利用、合理开发的前提下,制定长远规划,开发利用,变资源为效益。 二是开展服务创收。村级组织可以根据本地的生产特点举办社会化的服务产业,如农产品流通经营服务实体,农业科技服务实体等,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既为农业生产提供后勤保障,又为集体经济创造收入。三是通过工业强村。一些地理位置较好、基础设施较完善的村,可以利用本村的土地、劳力等资源,通过招商引资、集体参股经营的形式,引进资金和技术,在环境保护允许的前提下兴办中小型工业企业,实现工业强村。2、创新管理机制,形成良好的发展局面。严格规定村集体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原则,切实履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搞好民主理财,严格控制各种非生产性开支,管好用好集体资金。做到村务、财务公开、公正、透明,按时公布,让广大村民都来进行监督,一切都在阳光下透明操作,不搞暗箱操作,防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3、配好村级领导班子,强化培训提高。一是注重德才兼备和群众公认的原则,真正选把有能力、有本事,会干事,肯干事,能干成事的村干部,二是注重优化班子结构,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努力形成合理的年龄、知识、优化村领导班子的群体结构,实现村领导班子的最优搭配,达到知识互补、性格相容,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三是开展系统性培训,培训对象要覆盖村干部、村党员和全体村民,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并根据不同对象的需求确定内容,增强培训的有效性。 总之,只有切实搞好集体经济,壮大了集体经济,才能使老百姓得实惠,我们要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增强农村发展后劲,推动“......余下全文>>

八: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座收座支不入账如何处理

如何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在我国,村级财务管理问题始终是农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突出,直接影响到村级班子的团结,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的融洽和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村级财务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具体问题:

1、会计账务处理欠规范

主要表现在:一是会计账簿、科目设置不规范。如财产物资等有账无物,有物无账,有总账没有明细账;对同一经济业务前后年度会计账目处理不一致;总账、明细账不一致;现金与存款不分。有的村部分财产早已卖掉或报废,但账面没作任何处理。不少村有帐无物,账实严重不符。个别村干部对自身要求不严,打着借用公物的幌子,实则占用集体资产长期不交,最终达到个人占有的目的。二是一些工程、项目开支另行建帐,甚至不记账,未能纳入总账之中。三是会计、出纳自行记账,对帐不及时,凭证传递方式不规范,出了问题互相推诿。四是会计档案管理不善。

2、发包、出租欠规范

主要表现在:一是手续欠规范。口说为凭,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合同,书面合同少;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等。二是程序欠规范。个别村主任、干部搞暗箱操作,不进行招标,有的不开“两委”会,少数人说了算,即使开了会,个别干部又擅自变更集体决定。三是付款收费欠规范。大部分工程项目的付款以领款凭证方式入账,农村已成为工程承包商逃税的“黑洞”;有的以其他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收支均不入账;有的收取后,私自保管挪用,长期不报账;有的由于集体收入少支出大,于是只好提前收缴承包款和租金,村集体资产被严重“透支”。

3、财务公开流于形式

一是一些地方将公开形式化,当作政绩之一,一哄而上,图形式,求名声,对于财务、村务落实的具体情况,则告之甚少,往往虎头蛇尾,形式主义泛滥,短期行为严重。二是公开不规范,在财务公开的内容方面存在着欠细欠具体的问题,对于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布。三是实行会计电算化后,对电脑打印账目校核不细,产生失误,引起群众误解。

4、财务管理混乱

一是应收款增多导致资金沉淀,资产被个别村民无偿占用导致集体利益受损。一些村主要干部擅自出借或自借资金,大量借款无法回笼,群众骂声不断;有的村集体房屋、设施被个别村民无偿占用,村干部或袖手旁观或有心无力。二是多头开户普遍存在,存款短缺屡有发生。由于金融部门“吸储”不正当竞争以及少数村干部和财务人员的私心作祟,集体存款多头开户,甚至采用个人名义存单存款,该问题在土地被征用的村,表现较突出。由于出纳素质良莠不齐,以及村主要干部直接“自收自支”等原因,致使账款不符,存款短缺。三是开支大手大脚招待,借公济私。一部分村在资金安排上没有量力而行,有的盲目上项目,造成严重亏损;有的开支无度,挥霍浪费,借机中饱私囊。四是违规账目较多,会计核算及档案管理混乱,自行设置会计科目,凭证不装订,不编制会计报表,违规问题多,财务收支混乱,有的收入不入账,有的财会人员对凡是村委主任、村长审批的就付款而不管审核凭证。由此形成财务管理混乱。五是乡级财务支出预算约束不严,年初预算人大会通过的只到大项,无细项;具体执行时还是领导说了算。在执行上绕过人大监督。财政预算成了一纸空文。村级财务收支基本无预算。

5、财务制度不健全,流于形式

大部分村没有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部分村的制度条文很健全,但执行情况差,或干脆弃之不用,制度条文纯粹是应付检查,形同虚设。村级民主理财组织和财务公开制度没有建立,缺乏群众监督。大多数村会计兼任文书和出纳,既管钱又管帐,缺乏有......余下全文>>

九: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站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啊?

是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对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到位、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和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施到位,农村集体资产的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了切实加强我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农民增收,根据《XX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就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晰农村集体资产的范围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镇、开发区、街道和村所有的集体土地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其他资源性资产;镇(开发区)、街道、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以及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其他资产。

二、把握加强农村集体弧产管理的原则

1、明晰产权的原则。农村集体资产与国有资产以及农村集体资产不同所有者之间应当明晰产权,禁止平调。

2、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3、规范管理的原?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健全各项制度,实行财务公开。

4、加强指导监督的原则。明确各级职责,促进理顺关系,依法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三、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责分明、高效运作的内部管理机制,行使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

镇、开发区、街道要建立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常设权力机构。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主要领导兼任主任。下设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有条件的,可建立资产经营公司。

村要落实好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要加快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更好落实管理主体地位。

四、强化集体资产管理职责

镇、开发区、街道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所属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全方位宏观管理和监督,对所属集体资产经营公司行使管理权,对集体资产投资企业行使集体资产股东权。

镇、开发区、街道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接受资产管理委员会领导,接受上级财政、农办等主管部门的政策和业务指导,负责处理集体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履行对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职责。

镇、开发区、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在公司企业法人财产和委托代管资产的范围内,代表集体资产所有者进行资产经营,接受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管理。

村级经?济合作社和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主要职能是:资产经营、资产管理、资产积累、资源开发、收益分配,并承担村有关社会公益事业义务。接受镇、开发区、街道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服务和监督。

农办作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大对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力度。

五、建立集体资产长效管理机制

集体经?济组织要实行独立核算,建立和完善财务、审计监督制度,实行财务公开,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1、全面建立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台帐。建立全区规范统一的集体资产管理台帐、法律手续台帐和或有债务台帐,切实做到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和帐帐相符。未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的集体土地、房屋资产,有条件的必须补办相关法律手续。

2、坚持集体资产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农村集体经......余下全文>>

十:怎样完善村级组织管理制度

村党组织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二、研究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快实现共同富裕和农村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三、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各项制度,不断规范党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抓好“三会一课”,指导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工作和其它工作。

五、负责村、组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和监督,积极向乡镇党委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协助乡镇党委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

六、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团支部、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各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七、搞好本村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做好村民思想工作,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维护本村社会稳定。

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二、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三、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兴办和管理本村的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及其他公共事业,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五、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六、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七、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或合伙经营户的合法权益。

八、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乡镇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九、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村妇代会工作职责

一、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积极有效地工作,向农村妇女宣传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代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发挥妇女作用。

二、向广大妇女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妇女的法制观念,带领妇女投身农村经济建设,引导妇女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三、组织开展“文明家庭”活动,提倡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尊老爱幼、邻里团结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四、教育农村妇女遵纪守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打击歧视、虐待、侮辱、残害和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

五、做好少年、儿童工作,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培养儿童健康成长。

六、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幼卫生知识,引导妇女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优生优育。

七、及时总结树立妇女先进典型,积极向村党组织推荐优秀妇女入党,参政议政。

村共青团工作职责

一、按照乡镇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共青团工作规划,开展团的工作。

二、组织开展对全村团员的思想教育、理论教育和形势教育,组织青年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和服务于社会的志愿者活动。

三、按照《团章》的要求定期进行团内换届选举,开展活动,实施团员管理,开展民主评议,进行自身建设。

四、引导和带领本村青年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充分发挥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五、搞好团的宣传工作。认真办好广播站、宣传栏、黑板报。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来宣传共青团的工作。

六、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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