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保护规划

一: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能建设什么?

1、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2、禁止超过国 家规定的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

3、禁止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

4、在保护区内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5、在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禁止规定以外的。。。

二:什么是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及准保护区(概念)?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级别划分及其水质标准类别

5.1以江、河为水源的饮用水水源的水域保护区,分为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

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内的水域为一级保护区。

取水点至上游1000米、至沿岸、到中泓线的水域内且在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为二级保护区。

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5000米的水域为准保护区。

5.2以湖泊、水库为源的饮用水水源的水域保护区分为一级和二级。

取水点半径300米内的水域为一级保护区。

取水点周围半径500米内且在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为二级保护区。

5.3以江、河为水源的饮用水水源的陆域保护区分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

取水点上、下游100米,宽度为沿岸至江堤范围的陆域为一级保护区。

取水点上游100米至1000米,宽度为沿岸至江堤范围的陆域为二级保护区。

取水点上游稜000米至5000米,宽度为沿岸至江堤范围的陆域为准保护区。

5.4以湖泊、水库为水源的饮用水水源的陆域保护区分一级、二级。

取水设施沿岸周围半径300米内的陆域为一级保护区。

在一级保护区外半径延伸至500米处的陆域为二级保护区。

三:环境影响评价法里饮用水保护区的级别划分?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分为一级、二级。不过。这种题出得可能性很小。

四:速求一套饮用水源地保护方案

丹徒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一号议案、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和市政协五届十二次常委会建议案,保护好全区饮用水水源地,保障全区供水安全,进一步提高饮用水质量,根据当前我区用长江、内河、水库作为饮用水水源地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本保护方案。一、我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2005年6月5日施行)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丹徒区饮用水水源的情况,确定丹徒区八个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上党凌塘水库取水口和上会水库取水口:取水口为中心、半径二百米范围内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水域500米,陆域200米范围内为二级保护区。宝堰通济河取水口、荣炳通济河取水口、辛丰运河取水口: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二百米范围内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200米、陆域200米范围内为二级保护区。高桥长江取水口、江心长江取水口、世业长江取水口: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为一级保护区;上游2000米,下游1000米范围内为二级保护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质矿产部联合颁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管字第201号)的要求: 一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二级保护区内: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二、各镇(园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案 1.上党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案现状:凌塘水库、上会水库都存在农民种植和围网养鱼的情况,凌塘水库上游的鑫源热镀锌厂、精饰福利厂的生产污水以及镇江电厂别墅区生活污水对水质有潜在影响。(1)按照《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办[2005]12号文件的要求,调整扩大水源地保护范围,组织编制饮用水取水口保护规划。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协助单位区环保局,2006年8月上旬完成。(2)在水源地(凌塘水库、上会水库)一、二级保护区周界设立界桩及相关公告牌。责任单位上党镇政府,协助单位区建设局、区水利农机局、区环保局,2006年8月底完成。(3)禁止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域内开展一切捕捞作业,并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上设置禁捕警示标志。责任单位上党镇政府,协助单位区农林局、区交通局,2006年8月底完成。(4)负责对水源地(凌塘水库、上会水库)违法的围网养殖依法拆除。责任单位上党镇政府,协助单位区水利农机局,2006年8月底完成。(5)禁止向水源地(凌塘水库、上会水库)中倾倒各类垃圾,将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居民居住区纳入三位一体管理,减少人为活动对水源的影响。责任单位上党镇政府,协助单位水利农机局,2006年8月底完成。(6)组织对水源地(凌塘水库、上会水库)进行全面清淤。责任单位上党镇政府,配合单位区水利农机局、区建设局,2006年10月上旬完成。(7)在水源保护区内严格按一、二级保护区要求执行新、扩建项目,确保饮用水安全。责任单位上党镇政府,协助单位区环保局、区发改委。(8)鑫源热镀锌厂、精......余下全文>>

五:十三五对饮用水的水源保护有什么措施

“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规划编制明确工作总体要求:各地要在全面总结评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巩固成果、稳步提升的原则,结合脱贫攻坚、推进新型城镇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等工作部署,坚持城乡统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管并重,科学确定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障程度等规划指标,合理确定“十三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目标任务,以健全机制、强化管护为保障,充分发挥已建工程效益,综合采取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

“十三五”期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率达到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水质达标率整体有较大提高;小型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其他工程的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推进城镇供水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使城镇自来水管网覆盖村的比例达到33%。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机制,逐步实现良性可持续运行。

明确了四项保障任务完成的措施:一是落实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地方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负总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逐级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政府责任人、部门责任人和项目责任人,建立健全政府“一把手”负总责、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合力推进的有效机制。二是抓紧开展规划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以省为单位,由省级发改委会同同级水利、卫生计生、环保、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组织编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对列入“十三五”脱贫攻坚工程实施范围的地区和人口,要单列工程目标任务、布局、规模、投资等相关指标。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部门加强对各地规划编制的指导。三是多渠道落实资金。“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资金以地方政府为主负责落实,中央财政重点对贫困地区等予以适当补助,并与各地规划任务完成情况等挂钩。各地要将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列入地方建设资金总盘子并予以优先保证。工程运行管理经费主要通过制定合理的水价、供水单位收缴水费,以及地方财政补贴予以解决。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国家有关部门将根据职责加强指导,并加强对地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发改、水利、卫生计生、环保、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落实责任,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同时,水利部制定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大纲,指导各地做好省级规划编制工作。

六: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县人民政府应该如何划分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根据水源地环境特征和水源地的重要性,地表水穿用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也可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外设置准保护区。

关于水质标准的要求,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基本项目限值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Ⅱ类标准且补充项目和特定检测项目满足表2和表3限值要求。

二级保护区的水质基本项目限值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Ⅲ类标准,并且保证流入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一级保护区水质标准的要求。

准保护区内的水质标准应保证流入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二级保护区水质标准的要求。

为便于开展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依据保护区划分的分析、计算结果,结合水源保护区的地形、地标、地物的特点,最终确定各级保护区界线。

充分利用具有永久性的明显标志如水分线、行政区界线、公路、铁路、桥梁、大型建筑物、水库大坝、水工建筑物、河流汊口、输电线、通讯线等标示保护区界线,并应设置专门标志。

最终确定的各级保护区坐标红线图、表,作为政府部门审批的依据,也作为规划国土、环保部门土地开发审批的依据。

七:请问对于饮用水源地的保护都有哪些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对辖区饮用水源地进行了基础情况调研,提出初步治理方案,明确水源地保护目标、任务、责任和措施。

二、对重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污染源进行全面调查,根据各类污染源的排放状况,明确水源污染防治重点。

三、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对已在上述区域建成的畜禽养殖场限期搬迁或关闭。

四、在生活饮用水源地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定有关规定,做好建设项目的报批、验收工作。

五、制定生活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抚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六、加强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管理,依法查处向饮用水源地倾倒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

八: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县人民政府应该如何划分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根据国家CJJ58-2009标准,地表水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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