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的管理规定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颁布机关: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矿部颁布时间:1989-07-10实施时间:1989-07-10发文文号:(89)环管字第201号时效性:有效目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第三章 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第四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第六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建设发展,必须保护好饮用水水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的污染防治管理。第三条 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分级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各级保护区应有明确的地理界线。第四条 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均应规定明确的水质标准并限期达标。第五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防治应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跨地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治理应纳入有关流域、区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第六条 跨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其上游地区不得影响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水质标准的要求。第二章 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第七条 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陆域,其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定量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件加以确定,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条件和污染负荷下,供应规划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准。第八条 在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第九条 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应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第十条 根据需要可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的水域及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准保护区。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保证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第十一条 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二、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三、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区,必须进入者应事先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并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四、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第十二条 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必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一、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二、二级保护区内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三、准保护区内直接或间接向水域排放废水,必须符合国家......余下全文>>

二:在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主要考核那两项

由于存在重经济轻环境、环境保护工作重城市轻农村等因素,一些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与农村环境之间存在一定盾。具体表现:

农村饮用水源保护能力较弱。部分农村饮用水源主要采用地下浅层水源,容易受到污染,虽然对饮用水源地进行了一定保护,仍然缺乏完善的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

农村生活污染问题依然严峻。大多数村庄虽然建有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统一转运设施,但是还不能做到统一处置,管理措施不够完善,村民环保意识不强,个别村庄存在垃圾乱堆的现象;无足够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尤其是那些经济条件较差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环境,导致农村群众生活环境受到影响。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缓慢。部分农村养殖场大部分没有环评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落后,粪便综合处理设施缺乏。

农业排放污染问题普遍存在。部分农药品种使用上还未有具体管理措施,农民群众图省钱,大多都使用普通化肥,而这种普通化肥大部分都渗入到土壤和水体,对农田及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威胁。

农村环保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是一个系统工程。当前的农村环保工作,各地村“两委”应着力在完善机制、加大投入、强化基础设施、加强农村环保力量等几个方面进行。

强化责任,密切配合,编制生态环境规划,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要积极协调配合,通力协力,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积极配合,建立长效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分工明确,协调有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环保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治理,调整财政投入结构和方式,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多种类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对农村生态、公益事业的投入;探索资源有偿使用、区域生态补偿等方式,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着力解决农村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推进农村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的调整,完善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认真做好应用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无害化处理技术,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加强基层环保力量,强化农村环保舆论引导。逐步设立农村基层环保机构,在乡镇政府建立环保检查员制度,不断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

三:环保局的职能和部门大概是什么?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对全市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并对其中的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评审;参与组织自然资源核算工作。

3、负责拟订全市各方面污染防治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管理;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市污染排放总量计划;组织协调全市跨地区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4、负责全市生态自然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市内新建的省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等有关工作,负责向市政府提出新建的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区;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的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环境监理和环保行政执法工抚,对本行政区内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和许可证管理,污染限期治理项目等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调查处理辖区内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辖区内的环境污染纠纷调处工作;依法征收排污费;指导、协调解决全市各地方、各部分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

6、监督实施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7、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法定管辖权的环境保护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国家级、省级和地方环境保护基建投资项目和污染治理项目的专项投资管理、核查、审计工作;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定量考核工作;监督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8、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推广环境保护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全市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相关工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9、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订地方环境监测制度和规定;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10、负责全市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管理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的环境保护项目;受市政府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物。

1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等有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环境保护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人技术登记评定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培训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3、对全市市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对新建项目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监督;

14、负责对全市市管排污单位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电磁辐射、放射性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费的征收,并对违反规定者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或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15、负责对全市排污费年度收支预算、决算方案的编制及有关报表的编报废汇总工作,负责污染治理项目的贷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贷款豁免工作。

16、负责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投诉等环保信访工作。

17、负责对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和取证,并提交行政出处罚决定建议。

18、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农村的生态环境进行现场检查、监督。

19、负责污染源档案的建立、健全和管理工作。

20、承办市委、市政......余下全文>>

四:吉林省环保局关于生活饮用水源地移民工作

按照政府分工,四平市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二龙山、下三台和山门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移民相关调查工作。在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二龙山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有10293户,人口37367人,在册耕地面积11204.2公顷;下三台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有2204户 ,人口6695人,在册耕地面积1135.8公顷;山门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有589户,人口2141人,在册耕地面积357公顷。生态移民规划实施分为近期2015年-2020年和远期到2030年两个阶段,分期分批对保护区内的村民人口实施生态移民,在册耕地逐步退耕还林。规划实施后,将彻底解决水源地保护区内生活污水、农村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农药化肥流失等问题,生活饮用水水质将进一步提高。

五:环境治理制约经济发展

一、充分认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群众消费水平显著提高的情况下,全国环境质量基本稳定,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多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工业产品的污染排放强度下降,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治理不断推进,生态保护和治理得到加强,核与辐射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明显提高,我国认真履行国际环境公约,树立了良好的国际形象.

(二)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国环境保护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环境形势严峻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许多城市空气污染严重,酸雨污染加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开始显现,土壤污染面积扩大,近岸海域污染加剧,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存在隐患.生态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广,石漠化、草原退化加剧,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系统功能退化.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近20多年来集中出现,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未来15年我国人口将继续增加,经济总量将再翻两番,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

(三)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工作与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目前一些地方重GDP增长、轻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法制不够健全,环境立法未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较为突出.环境保护机制不完善,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污染治理进程缓慢,市场化程度偏低.环境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环境管理效率有待提高.监管能力薄弱,国家环境监测、信息、科技、宣教和综合评估能力不足,部分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意识和公众参与水平有待增强.

(四)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加强环境保护,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有利于带动环保和相关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加就业;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和延长人均寿命;有利于维护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因此,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痛下决心解决环境问题.

二、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

(五)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六)基本原则.

———协调发展,互惠共赢.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严格环境执法;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余下全文>>

六:保护环境的七大要点 10分

■ 政府主体职责

各级政府应当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提高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水平,组织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落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促进农业生态环境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水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其职责范围内,指导、帮助和教育当地村民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活动。

■ 农业生态补偿机制

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农业投入品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生物农药和生物有机肥的推广使用等,逐步实行农业生态补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对耕地质量进行定期监测,并指导、帮助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理利用农业用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技术。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科学培育地力,增施绿肥、农家肥、土杂肥等有机肥料,合理使用化肥、微生物肥和土壤调理剂,防止农用地的污染、破坏和地力衰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恢复受污染的农田、水体和生态环境的基本功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治理应当结合治理工业污染、城市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进行。农业建设、农业开发和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应当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环境污染的治理相结合。

■ 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分类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实行分类管理。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种污染源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污染。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警戒区,应当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减少或者消除污染,改善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对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区,应当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因污染严重不适宜农产品生产的,由人民政府依法调整土地用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扶持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建立生态农业保护区,发展生态农业。

■ 农业环境保护经费筹资机制

农业环境保护既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又是一项社会性工作,农业环境保护经费属于公共财政重点支持范畴,需订进一步加大投入的力度。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农业环境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增加对农业环境保护的投入。

■ 应急预案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订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协调有关部门,采用科学手段,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

造成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排除或者减轻污染危害,及时告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依法接受调查处理。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 农业循环经济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支持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完善服务体系,鼓励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发、利用沼气。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从事畜禽、水产规模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粪便、废水和其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标准后,方可排放。

■ 保护野生动物

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可能产......余下全文>>

七:保护环境的措施有哪些?

国家卫生部发布消息称,“高度怀疑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名为三聚氰胺的化工原料污染”。全国因三鹿奶粉导致的婴儿肾结石案例日呈扩大趋势。 近年,经历“瘦肉精”、“红心鸭蛋”、“大头娃娃”等食品安全事件后,中国食品安全体制及时作出了调整,适应“大部制”改革,重新制订了监管框架,并修订相关法律。早前热议的《食品安全法》。是中国食品安全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食品安全的监管方式成为核心话题。目前的食品安全体制是所谓的“环节管理”,即分解“农田到餐桌”中的供应链环节来进行“分段管理”,就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提供奶料的奶农及企业是由农业部监管;牛奶生产商的加工过程由卫生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监管;奶粉的市场销售中的安全抽查由工商局负责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等。而对这一分解式管理主要的争议就是“片段管理、不能联动协作和立即溯源追查”,进而影响整个监管的效率,最终导致只有经过悲剧性的“人体检验”之后,才开始真正的大规模的溯源式查处。当前,食品安全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也是中国当前面临的挑战之一。目前我国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依次为: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天然毒素、有机污染物等引起的化学性污染;以及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具有自身的特点。 一是新老问题并存。由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条件比较差、工艺落后或是没有遵守卫生操作规程,造成了食品的微生物、重金属污染等问题。在相当长时间内,这些老问题将难以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与此同时,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又出现了一些工业化国家所面临的新问题。 二是源头污染突出。我国当前有两亿多的农户在以分散的方式生产初级农产品,包括我们所吃的粮食、蔬菜、水果、鸡鸭鱼肉、蛋奶,统统是农民生产的。以我国农民目前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遵守法律意识,出现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是难以避免的。 三是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占多数决定了食品加工业水平、素质差。 在当前近50万个食品生产企业中大一部分是中小型企业。以这些从业人员的素质,出现诸如产品的微生物指标超标、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该是不奇怪的。 四是食品安全信息交流渠道不畅通。科学家和政府部不及时通报食品安全信息。媒体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不严谨、不准确的负面报道和新闻炒作,使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十分敏感,以致人们纷纷抱怨:“现在还能吃什么!”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食品安全问题是经济处于发展阶段的国家所共有的社会经济现象;二是我国食品安全立法工作滞后;三是食品安全的管理机构分散、职能不统一;四是缺乏正常的食品安全监督公众渠道;五是社会整体诚信资本的缺失。食品安全具有较强的公共性和社会性,与社会公共利益息息相关。因此,鉴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现状,一方面,从公共政策的视角,政府在食品安全领域的责任必须进一步增强,政府应通过制定和执行有效的公共政策,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制;另一方面,从公共治理的角度出发,包括社会公众、行业组织和私人部门在内的多元主体,都应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的治理活动中来,通过构建多中心治理框架,与政府形成在食品安全治理过程中的协同作用和整体合力。具体而言,我个人通过分析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通过上网,查阅相关资料,得出了以下几条应对策略,下面简要列举一下我个人的观点。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创新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构建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一是建立统一、高效的决策指挥系统。在各级政府的统领下,充实和完善现有市、县(区)和乡村三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形成坚强有力......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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