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普尔的证伪理论

一:如何理解波普的证伪主义理论?

一、对归纳主义的批判

波普尔是一个激烈的反归纳主义者,他的经验证伪原则就建立在对归纳主义批判的基础上。波普尔把科学哲学叫做“科学发现的逻辑”,即分析经验科学的方法。他指出经验科学的特征在于它的方法,但这种方法并不是经验主义所主张的归纳法。波普尔认为归纳法是根本不存在的,从单称陈述中归纳出普遍陈述,这是不可能的。他举了三个例子:(1)过去太阳每24小时内升落一次,现在已被马赛人在比戴河发现“半夜的太阳”而推翻了。(2)“几人必死”或“每一代生物要死”,已被细菌(癌细胞)自身分裂繁殖而不死所否定了。(3)“面包给人以营养”,但由于法国农村发生麦角中毒事件而被反驳了。上述三例说明归纳只能告诉人们过去,不能告诉人们未来。他认为归纳原理是没有根据的,它本身就是用过去推导出未来的原理。归纳主义用归纳法来证明这个原理,实际上就是用自身尚待证明的论据论证其自身。波普尔不仅反对归纳法能保证我们获得必然性知识的传统归纳主义观点,而且也反对逻辑实证主义关于归纳法具有或然性的见解。其理由是:(1)过去重复,不能保证今后或然重复,也许今后不再重复了。地球因其自转每天日出东方,将来某一天,地球毁灭了,也就不再重复了。(2)从数学观点看,无论过去重复多少次,它只是一个有限数,而未来是无限的,一个有限数与无限数之比其所得概率只能是零,有限不能代表无限。

根据上述理由,波普尔认为归纳法不是科学的方法,既不能给人们以未来的必然性知识,也不能给人们以未来的或然性知识,人们应把它拒斥于科学研究领域之外。应该看到,波普尔对归纳主义的批判基本上是正确的,因为离开演绎,纯粹的归纳的确无法提供给人们以必然性的知识,但以此来否定归纳法的作用,这就割裂了辩证思维中的归纳与演绎的内在联系,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二、经验证伪原则

既然归纳法不是科学的方法,那么经验科学的方法是什么呢?波普尔认为是假说、演绎法。科学的任务在于建构假说或理论系统,然后用观察与事实来检验它们。这种检验不是为了证实理论以提高假说的概率,而是提高假说的可检验性,增加经验内容。波普尔正是在反归纳法的基础上,针对逻辑实证主义的“经验证实原则”,提出了著名的“经验证伪原则”。

波普尔认为,科学的理论或命题不可能被经验证实,只能被经验证伪。这是因为任何科学理论都具有普遍有效性,因而任何科学命题的陈述都必然是普遍命题或全称命题。如“任何两物摩擦都会生热”等等。但是从经验中所观察到的事实都是个别的陈述或单称的命题,由于个别是不能通过归纳法上升为一般的,因而经验不能通过证实个别而证实一般。就像人们能通过观察而证实“这只天鹅是白的”,但不能证实“所有天鹅都是白的”一样。所以“理论要得到经验的证实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波普尔否定了归纳法也就否定了经验对科学理论在经验上的可证实性。

波普尔继续指出:经验虽不能通过个别命题而证伪科学的普遍性理论,但可以通过证伪个别命题而证伪科学的普遍性理论。因为任何个别只要与一般概括不相符,就可以推翻全称命题。例如,经验虽不能证实“所有天鹅都是白的”这个全称的普遍性命题,但却能通过证伪“这只天鹅是白的”或“那只天鹅是白的”,而证伪“所有天鹅都是白的”。证实之所以不可能,是因为归纳法不能保证前提的真性定会传递到结论上去;证伪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它是一种演绎推理,是一种否定后件的推理,结论的假必定会传递到前提上去。它所采用的是演绎法,用符号来表示就是:如果t,那么p;由于非p,所以非t。

波普尔反对逻辑实证主义的经验证实原则,强调普遍性命题的经验证实和经验证伪之间的不......余下全文>>

二:详述波普尔的证伪科学观

卡尔·波普是一位英籍科学哲学家,批判理性主义的创始人。波普是在本世纪三十年代以《研究的逻辑》(后来的英译本改名为《科学发现的逻辑》)一书跻身于国际学术界的。在这本书里,他系统地提出了一种科学观。波普认为任何一种科学理论都不过是某种猜想或假设,其中必然潜藏着错误,即使它能够暂时逃脱实验的检验,但终有一天会暴露出来,从而遭到实验的反驳或“证伪”。科学就是在这样一个不断地提出猜想、发现错误而遭到否证、再提出新的猜想的循环往复的过程中向前发展的。科学也包含错误,要经受经验的检验,这不是科学的缺点,而恰恰是它的优点,它的力量所在,或者说,“可证伪性”正是科学之为科学的标志。宗教神学和一切形而上学都不具备这一优点。这就是波普所提出的著名的“证伪主义”原则。在反对机械论和教条主义的热潮中,波普的这一“崭新”主张无疑深深地影响了一部分中国学者。而波普对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的攻击在“证伪主义”的掩护下也渗透进一些中国学者的思想,造成历史非决定论思潮在中国的泛起,已经在中国学界引起了一定的思想混乱,迫切需要马克思主义哲学给予有力的回答。

波普是在批判实证主义的证实原则的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证伪主义的。实证主义者认为一切科学陈述都是可证实的,不可证实的陈述是没有意义的胡言乱语。波普反对这个原则,他认为表述科学定律的陈述都是关于无限个体的全称断定的,任何有限的关于个体的陈述都不足以证实一个科学定律,因此可证实性作为划界标准势必会使得真正的科学定律被排除到科学之外,所以他提出了与此相对的证伪主义。他认为一切科学理论都是科学家的自由猜测和假设,是针对问题的试探性理论,是可错的,科学的标志就在于理论的可证伪性,理论在经验的检验中终将被证伪。而科学知识是通过下面的途径增长的:

P1→TS→EE→P2

P1是初始问题,TS是试探性理论,EE是对尝试性理论进行消错的过程,P2是结果,新问题的产生。考虑到对一个问题会有多种理论尝试,这一公式可表述为:

TSa→EEa→P2a

P1 TSb→EEb→P2b

TSn→EEn→P2n

针对问题,提出试探性理论,并把理论交付经验检验,理论在检验中遭到证伪进而被淘汰,然后用一个新的更好的理论来代替旧的理论。波普认为这样的证伪主义原则同样适用于历史领域。“行为从而还有历史,都可以解释为解决问题,而我根据猜测和反驳的图式所做的分析也适用之。”1我们怎么评价波普的证伪主义呢?怎样看待它在历史领域的应用呢?

第一、辩证理解证实和证伪,证实有存在的价值,而证伪并不是每次都摧毁理论。根据波普的观点,归纳推理就是从单称陈述过渡到全称陈述,形成假说或理论。而对全称命题我们不能保证它永远被证实。他说:“不管我们已经看到多少白天鹅,也不能证明这样的结论: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2他把“归纳推理是否得到证明”称作“归纳问题”这本来是正确的,恩格斯和列宁都看到了这一点。但是发现归纳法的不足之处是一回事,反归纳法又是另一回事。波普进而用“ 证伪主义 "来代替“ 归纳法 "更是另一回事。无疑,“证伪”有它一定的意义,每一理论都应受到经验事实的检验,都应是开放和自我批判的。但是把理论的发展归结为“证伪”则是不对的。因为很明显,在科学中,不仅有表述一般规律的全称命题,也有表述特殊规律的存在命题。比如:“至少存在一只非白的天鹅”,对这样的命题却只能进行证实,而不能进行证伪。因为只要我们发现一只天鹅是非白的就证实了它,而发现一万只天鹅都不是非白的也没有证伪它。在科学发展的历史上,反证并不是每次都摧毁假说或理论,有时却促使人们将假说或理论完善起来......余下全文>>

三:阐述波普尔的证伪理论

证伪理论认为,一个真正的科学理论应该是可证伪的。亦即,当一个理论能够对于理论内所有不同于理论表述的现象都可以做到解释的时候,同时也就证明了此理论表述含糊,甚至并不是科学的理论。

一个科学理论,其表示越是清晰明确,其可证伪性也就越高。

生物学的发展经历了萌芽期、古代生物学时期、近代生物学时期和现代生物学时期。

人类藉由生产的发展,例如原始的农业、牧业和医药业,有了生物知识的积累,植物学、动物学和解剖学还停留在搜集事实的阶段。但在搜集的同时也进行了整理,并被后人叫做所谓的古代生物学。亚里士多德研究形态学和分类学和古罗马的盖仑研究解剖学和生理学。

从15世纪下半叶到18世纪末维萨里等人的解剖学,哈维的生理学,林耐的分类学以及从18世纪末并继续到19世纪初的拉马克等人的进化学说为近代生物学发展形成了良好的开端。

9世纪的自然科学,进入了全面繁荣的时代。近代生物学的主要领域在19世纪都获得重大进展。如细胞的发现,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创立,孟德尔遗传学的提出。巴斯德和科赫等人奠定了微生物学的科学基础攻并在工农业和医学上产生了巨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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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发展至今,只有更优化的理论代替或者补充相对老旧的理论,只有这样,生物学才能不断的被发展。

科学本身是人类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认识过程,是不断地向前发展的,永远没有最终极的顶点。

科学总是来源与问题,而当一个理论对于新问题无法解释的时候,才会产生新的研究和理论。

生物学也是如此,在不断的被“证伪”中,走向不断深入的研究和发展。

四:谁能用通俗的语言解释一下波普尔的证伪主义是怎么回事儿?!谢谢!

在适当的层次,可以判断对错的

因此,永远正确的,就不是科学

五:证伪是什么,和证实是什么关系?有什么区别?

卡尔·波普是一位英籍科学哲学家,批判理性主义的创始人。波普是在本世纪三十年代以《研究的逻辑》(后来的英译本改名为《科学发现的逻辑》)一书跻身于国际学术界的。在这本书里,他系统地提出了一种科学观。波普认为任何一种科学理论都不过是某种猜想或假设,其中必然潜藏着错误,即使它能够暂时逃脱实验的检验,但终有一天会暴露出来,从而遭到实验的反驳或“证伪”。科学就是在这样一个不断地提出猜想、发现错误而遭到否证、再提出新的猜想的循环往复的过程中向前发展的。科学也包含错误,要经受经验的检验,这不是科学的缺点,而恰恰是它的优点,它的力量所在,或者说,“可证伪性”正是科学之为科学的标志。宗教神学和一切形而上学都不具备这一优点。这就是波普所提出的著名的“证伪主义”原则。在反对机械论和教条主义的热潮中,波普的这一“崭新”主张无疑深深地影响了一部分中国学者。而波普对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的攻击在“证伪主义”的掩护下也渗透进一些中国学者的思想,造成历史非决定论思潮在中国的泛起,已经在中国学界引起了一定的思想混乱,迫切需要马克思主义哲学给予有力的回答。

波普是在批判实证主义的证实原则的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证伪主义的。实证主义者认为一切科学陈述都是可证实的,不可证实的陈述是没有意义的胡言乱语。波普反对这个原则,他认为表述科学定律的陈述都是关于无限个体的全称断定的,任何有限的关于个体的陈述都不足以证实一个科学定律,因此可证实性作为划界标准势必会使得真正的科学定律被排除到科学之外,所以他提出了与此相对的证伪主义。他认为一切科学理论都是科学家的自由猜测和假设,是针对问题的试探性理论,是可错的,科学的标志就在于理论的可证伪性,理论在经验的检验中终将被证伪。而科学知识是通过下面的途径增长的:

P1→TS→EE→P2

P1是初始问题,TS是试探性理论,EE是对尝试性理论进行消错的过程,P2是结果,新问题的产生。考虑到对一个问题会有多种理论尝试,这一公式可表述为:

TSa→EEa→P2a

P1 TSb→EEb→P2b

TSn→EEn→P2n

针对问题,提出试探性理论,并把理论交付经验检验,理论在检验中遭到证伪进而被淘汰,然后用一个新的更好的理论来代替旧的理论。波普认为这样的证伪主义原则同样适用于历史领域。“行为从而还有历史,都可以解释为解决问题,而我根据猜测和反驳的图式所做的分析也适用之。”1我们怎么评价波普的证伪主义呢?怎样看待它在历史领域的应用呢?

第一、辩证理解证实和证伪,证实有存在的价值,而证伪并不是每次都摧毁理论。根据波普的观点,归纳推理就是从单称陈述过渡到全称陈述,形成假说或理论。而对全称命题我们不能保证它永远被证实。他说:“不管我们已经看到多少白天鹅,也不能证明这样的结论: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2他把“归纳推理是否得到证明”称作“归纳问题”这本来是正确的,恩格斯和列宁都看到了这一点。但是发现归纳法的不足之处是一回事,反归纳法又是另一回事。波普进而用“ 证伪主义 "来代替“ 归纳法 "更是另一回事。无疑,“证伪”有它一定的意义,每一理论都应受到经验事实的检验,都应是开放和自我批判的。但是把理论的发展归结为“证伪”则是不对的。因为很明显,在科学中,不仅有表述一般规律的全称命题,也有表述特殊规律的存在命题。比如:“至少存在一只非白的天鹅”,对这样的命题却只能进行证实,而不能进行证伪。因为只要我们发现一只天鹅是非白的就证实了它,而发现一万只天鹅都不是非白的也没有证伪它。在科学发......余下全文>>

六:波普尔的可证伪性本身是否具有可证伪性?

没有 波普尔的可证伪性是说只有具备被证伪可能性的东西才是科学的,因此按照这个观点,只有物理、化学、生物等自然学科才是科学,数学、哲学、逻辑学都不属于科学。但他给出的也只是一种判断标准,人们无法根据现实的例子对这一标准本身进行衡量,因而也只是一种观点,不具有可证伪性。但是正如波普尔所说,可证伪原则本身并不是判断有没有意义的原则,你不能说一个东西不是科学它就没意义。科学是反映客观世界的东西,而非科学就更多的加入了人的观点和看法,在这两者间不存在一定的对或错。就像哲学里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你能说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哪个正确吗?不能,他们都只是一种世界观一种观点且都有存在的理由,谁也不能彻底否定谁,并且人类最终也不会给出唯一的答案。所以可证伪性本身的提出已经超出了科学的范畴,不存在对或错,只有人们采不采纳的问题,因此具不具有可证伪性也不能成为可证伪性本身有没有意义或者适不适用的标准。

七:一个假说被证伪的结果有几种情况

社会科学中,最有名的检验理论可追溯至波普尔关于证伪理论的著述。他的理论非常简单而有似非而是,有强、淡两种版本,可以有种种理解。这些特点让证伪理论广为人知,虽然实际上它不可能被付诸实践。在第五章里,波普尔的一些理论已经被介绍过了。接下来的讨论是为那些已经熟悉科学哲学中的争论的读者准备的;而另一些读者可能希望直接跳转到第九章。

波普尔证伪理论的核心问题是他对自然必然性的否定。事物或事件间的所有联系都是偶然的,所以,归纳法的最大弊端(世界总在变化)随时都会出现,并且经常与小毛病交织在一起。作为推论的一种理性模式,归纳法立刻被否定了。但波普尔没用假定自然必然性的假说推理代替它,而是用演绎法代替了归纳法。理论应该具有演绎的形式并且可以推导出可验证的预设。演绎性理论不能说被成功的预设证实了,如我们在第五章看到的,许多假设可以被用作一项有效的演绎论证的前提,并且生成成功的预设。并不存在A检验的同等物,因为牺牲演绎性理论的逻辑形式,从而忽视理论的内容,波普尔忽视了理论与它的内容的联系。

波普尔的论证中最特别的部分是他主张的:(演绎性)理论不能被证实,不过它们可能被预设的谬误证伪。如果推论是从假设中正确推理出来的,一旦被证伪,那么在假设中一定有错误。因此,就出现了第五章提到的证实与证伪见的不对称。悖理的是,一个理论只有当被证明是错误时,我们才能明白地确认它。

八:如何证伪?

举个简单例子:

1'明天下雨.

这个命题逻辑上可以被证伪,因为明天如果不下雨,那么这个就是假命题.如果明天下雨了,就是真命题.

2'明天可能下雨,也可能不下雨

这个命题无法证伪,因为怎么说都是对的.但是这个命题是毫无意义的.因此,这样的命题是不能成为科学命题的.

总结:科学命题都是有类似第一号命题一样的特点,就是,逻辑上,有被证伪的可能性.

ps:上面的资料很翔实,值得一楼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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