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高管任职资格考试

一:保险业高管任职资格考试大纲是什么?

考试大纲:

一、综合题部分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

(二)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9〕1号)

(三)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0〕2号)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五) 保险基础知识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涉及保险业市场竞争的条款

(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部分涉及高管人员职务犯罪的条款

(八) 关于向保监会派出机构报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部审计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8〕56号)

(九) 关于印发《保险业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预警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7〕127号)

(十) 关于印发《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的通知(保监发〔2010〕12号)

(十一) 关于贯彻实施《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26号)

(十二) 关于明确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49号)

(十三)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十四)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7年第1号)

(十五) 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十六) 抚于《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有关事宜的通知(保监发〔2007〕70号)

(十七)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十八)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十九) 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

(二十) 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8〕27号)

(二十一) 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行为的通知(保监发〔2010〕106号)

(二十二) 关于改进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承诺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1〕16号)

(二十三) 关于印发《保险监管人员行为准则》和《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的通知(保监发〔2009〕24号)

(二十四) 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

(二十五) 江苏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验收指引细则

(二十六) 关于做好四级机构数据维护工作的通知

二、专业题部分

(一)产险部分:

1. 关于印发《江苏省产险公司分支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展指引》的通知(苏保监发〔2011〕83号)

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二)寿险部分:

江苏人身保险监管政策参考(2011电子版)

(三)中介部分

1、代理

(1)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

(2) 《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险代理合同有关问题的意见》(苏保监发〔2005〕13号)

(3) 《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保监发〔2008〕78号)

2、经纪

(1) 《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

(2) 《关于规范保险经纪机构参与大型商业保险及各类招投标业务的通知》(苏保监发〔2007〕150号)

3、公估

(1) 《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

(2) 《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余下全文>>

二:啥人能考保险公司高管

您好!

关于高管任职是有保险法规定的,具体规定分为1、学历2、从业年限、3任职职位

一般情况下只有本科以上学历参加任职资格考试比较方便,本科以下会很麻烦,且要求从业年限高!

还有,最重要的是你公司领导有没有培养你的想法!一般支公司经理以上任职是必须要去考的,但很多刚提拔的都是顶别人名字任职,所以你要和领导搞好关系哦!

希望帮到你!

三:保险高管考试多少分合格

60分咯!

四:保险公司高管任职学历是不是必须硬性要求 10分

这个只有你们公司才知道了

五:保险公司高管考试成绩查询

答-这是您本系统的考试的纪律和事宜,您就要用正规渠道来问,拨您所需的公开的电话来问。

六:保险高管资格证怎么考取?

保险高管资格证考取步骤:

首先满足学历、从业年限、任职职位的要求 。矗 报考的第一条件就是用人单位的推荐,没有用人单位的推荐是不能报考的。

到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报考,然后他们会给一本和考试有关的书籍。

回去好好看书、复习、到网上找些试题做做,多准备一下。

等待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等待公布考试成绩并领取证书。

七:关于保险高管考试的资料,在哪能买到?

新华书店或者去保监会官网上看看

八:保险高管从业资格条件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明确的规定。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12月2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主 席 吴定富

二○一○年一月八日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完善对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保障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根据授权负责辖区内中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监督管理,但中资保险公司新设省级分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除外。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以及各类专属机构。

专属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和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的任职管理,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本规定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对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活动和风险控制具有决策权或者重大影响的下列人员:

(一)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

(二)总公司董事会秘书、合规负责人、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和审计责任人;

(三)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

(四)支公司、营业部经理;

(五)与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相同职权的管理人员。

第五条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取得中国保监会核准的任职资格。

第二章 任职资格条件

第六条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守保险公司章程。

第七条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诚实信用的品行、良好的合规经营意识和履行职务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第八条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认可的保险法规及相关知识测试。

第九条 保险公司董事长应当具有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10年以上工作经历。

保险公司董事和监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第十条 保险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以及5年以上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第十一条 保险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

(二)从事金融工作8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10年以上。

保险公司总经理除具有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下列任职经历之一:

(一)担任保险公司分公司总经理以上职务高级管理人员5年以上;

(二)担任保险公司部门负责人5年以上;

(三)担任金融监管机构相当管理职务5年以上;

(四)其它足以证明其具有拟任职务所需知识、能力、经验的职业资历。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应当具......余下全文>>

九:公司推荐我去考高管资格考试,保险高管资格考试难吗?高管资格证书考出来有什么用?考出来就会加薪酬吗?

现在政策改了,难看

十:保险高管任职有什么条件免考试

同公司同级调动(兼职)或上级向下调动(兼职),但是这个职位调动必须前后都在高管序列中,一旦离开高管序列,再任高管就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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