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为了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加强对执行党纪政纪情况的监督。近日,xx纪委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区、县)xxxx年x月x日至2xxxx年x月x日期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检查的对象是xx人。纪委、监察局下发处分决定的xx人,各直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xx人。
在这次自查工作中,该县主要采取“三查三看”的工作方法,一是查受处分人员的案件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时间、范围、程序宣布执行;二是查受处分人员的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入档、年度考核等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工资调降是否执行;三是查相关单位财务账目,看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间工作津户、生活津贴和奖金发放是否按规定执行。通过自查,有效地维护了党纪政纪的权威性、严肃性,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落实到位。
二:如何填写《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
“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可填写"某某地区(企业所在地)档案托管中心". 追问: 可以填写“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劳动力资源管理科”?单位注册地是 上海市 嘉定区 回答: 写“ 嘉定区 就业促进中心"就行.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执行情况汇报 20分
一、《事业单位处分暂行规定》执行情况
《事业单位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市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暂行规定》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实施《暂行规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保证全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从业纪律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广大职工群众中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深入学习,完善部门工作规范,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切实维护了《暂行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截止目前,我县依照《暂行规定》2012年以来共处分5名人员,其中1名专业技术人员行政警告,2名专业技术人员降低岗位等级,2名管理人员降低岗位等级。
二、《暂行规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但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情形没有明确规定,致使受处分人员提出异议,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分分命根,希望采纳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报告
《事业单位处分暂行规定》执行情况汇报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暂行规定》的基本情况《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适用范围、处分种类、处分程序以及给予处分的权限等多个方面做出了规定,为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了新的依据,对严肃事业单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处理的重要依据。《暂行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单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暂行规定》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实施《暂行规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保证全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从业纪律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广大职工群众中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深入学习,完善部门工作规范,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切实维护了《暂行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截止目前,我单位依照《暂行规定》处分··名人员,其中····名管理人员降低岗位等级、··名管理人员开除、1名工勤人员开除·····
二、《暂行规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但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情形没有明确规定,致使受处分人员提出异议,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五: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多久向受处党员
第四十二条 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三条 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六: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对执行处分决定有哪些规定?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去年毕业的大学生,毕业后我凭自己的努力考入了某乡镇机关,被分配在该镇党办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有时会在媒体上看到一些党员干部因违反了党的纪律而受到了组织的处分的报道。我想请教一下,组织上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后,对执行处分决定还有什么规定吗? 读者:卫然 卫然读者: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你提出的问题作出了明确的回答。 (1)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2)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不按照规定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和其他相关处理手续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其中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七: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回执表什么填写,求写个范文出来
按回执表的各项内容填写,一般会注明何时何处分,宣布、送达时间、方式、范常,违纪人签名,等等。各地表式有所有不同。
八: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回执表什么填写
首先,要将处分决定发给被处分人本人,由其在执行回执上签字、注明收到时间。
然后,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应在相应栏内填写何时何地何范围宣布的被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并加盖党支部章(党纪)或单位行政章(政纪)。
涉及影响工资的,还应填写降工资后的工资级别及档次。有的地方还收集财政工资发放中心提供的工资发放证明。
九: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
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穿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摘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三条
十: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如何执行?
答复: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