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代理合同

一:代理产品销售的合同怎么写?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 ”牌全自动麻将桌的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同意乙方以“贵州永丰七星科技电子有限公司 经销点”的名义对外营业,但乙方不属于我公司的分支机构,经销点财务独立核算。 2. 乙方必须设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同时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政策、统一形象、统一价格和统一服务方面的要求。 3. 乙方与甲方签定合同后,乙方应派遣一名员工到甲方进行麻将桌的安装、维修等技术学习(学习费用由乙方承担),当乙方不能修理麻将桌故障时,由甲方安排一名人员到乙方辅助维修,维修实际出差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资料帮助乙方办理各项经营手续,并提供销售的相关宣传资料。 5. 合同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经销甲方品牌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如违反本条,甲方一经发现,甲方无条件将乙方其它品牌麻将桌作没收处理,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没收乙方的甲方品牌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并处2000元/台的违约责任收取乙方违约金。 6. 配件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但购买超过一年的配件不能以旧换新,乙方将损坏的配件寄还甲方,由甲方重新配寄新配件。 7. 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8. 甲方以低价发货给乙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9. 运输过程中货物残损,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与我公司业务负责人联系,并经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运输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货品的质量如乙方有异议,应在收货后7天内用书面方式提出,否则视为接受,甲方承诺所有产品自出货当日起如有质量问题一个月内包换(一个月期限为甲方出货当日至甲方收到返修产品当日)。 10. 甲方向乙方的供货价格以甲方制定的代理商价格为准,如有变动,以实际调价为准。 11. 为确保发货及时,乙方必须提前三日向甲方提出订货计划,并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甲方收款后负责将产品发放到乙方指定的接收地,乙方自行提货。 12.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13. 如合同终止,乙方退还甲方提供给的所有产品,甲方按照乙方当时进货价退款给乙方。并且乙方无条件返还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的所有物品及证书资料等。 14. 本协议期满后,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15.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 其它补充事项:。 17.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至年月 日止。 18.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甲 方:贵州永丰七星科技电子有限公司乙 方: 代理人: 代理人:地 址:地 址:电 话:电 话:传 真:传真:年月日年月日

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代销合同

网络代销合同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户: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珐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 单位(甲方) 委托 (乙方) 代销下列商品:

产地商品名称规格单位供应单位 代销数量包装每件重量备注

现货可供数

二:货款结算方式:

乙方代甲方收取团购用户支付的款项,乙方按以下阶段将结算款支付给甲方:

1、若产品上线时间为5天及5天以下,乙方在产品下线且核对发货量后7个工作日内将结算款(甲方发货总量×产品结算价)的 %支付给甲方,剩余款项(甲方发货总量×产品结算价-乙方已支付的结算款-退货款项)将在产品下线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2、若产品上线时间为5天以上(含长期团),以 □ 10天 □ 20天 □ 30天 为一个周期,乙方在一个周期且核对发货量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结算款(甲方本周期内发货数量×产品结算价)的

%支付给甲方,剩余款项(甲方发货总量×产品结算价-乙方已支付的结算款-退货款项)将在产品下线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经营的 系列产品授权乙方在互联网进行团购销售推广。甲方需提供品牌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给乙方备案。

2. 甲方产品按 代销约定的价格 给乙方供货,乙方在互联网进行团购销售推广。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品牌信息及商品的相关信息如:品牌宣传要素、商品卖点及商品图文资料等。甲方要保证所提供的商品质量,并出示相关的证明,因产品质量问题所涉及到的任何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4.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订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发货,并回传物流单号,以回传物流单号上扫描的时间为准。(当订单数量大于300时,应在48小时内发货,并回传物流单号)。若配货不及时(属不可抗力除外),需按订单金额的20%补偿乙方,用于顾客投诉处理;快递公司在配送货发生丢失、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责任;补发货时间必须在确认丢失、损坏之后的24小时内发货。

5. 甲方负责根据乙方的确认,进行退换货处理,在收到顾客退回的商品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特别注意:尽量不要发错货,这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信誉,一旦出现,经乙方确认后,甲方要在接到乙方通知的24小时内补发货(不再等顾客把货退回后发货),未能按约定执行的,按该商品的两倍销售价格赔偿乙方,用于顾客投诉处理。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通知其在 3 日内改正,如逾期未能改正,另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并且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1、在乙方团购信息发布后,因甲方故意或过失不能提供相关商品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损失额 = 实际团购人数×(商品团购价-商品实际结算价)+处理因甲方不能提供相关商品而产生的纠纷的费用;

2、若甲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真相,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并承担赔偿......余下全文>>

三:电子产品国家规定的保修期是多少

数码产品电子产品的保修期三包规定见下:

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由无线接入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包括手持式移动电话机、车载移动电话机、固定台站电话机及其附件,见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

第三条 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本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 销售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

(二)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三)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的质量;

(四)销售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开箱检验,正确调试,当面向消费者交验移动电话机商品;

2.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

3.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4.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三包凭证应当准确完整地填写(见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并加盖销售者印章,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

(五)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不符合说明书等明示性能及功能或者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得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电池;

(六)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商品出现故障,销售者应当根据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第六条 修理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修理者应当具有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维修资质审批机构颁发的证书,维修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二)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业务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费修理业务;

(三)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应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相符的新的零配件。认真记录修理前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

(四)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或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

(五)保持常用维修配件的储备量,确保维修工作正常进行,避免因零配件缺少而延误维修时间;

(六)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并如实完整地在三包凭证上填写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维修记录;

(七)承担因自身修理过错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八)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接受消费者有关商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第七条 生产者(进口者视同生产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书;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贴有进网许可标志,并随机携带该机型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三包凭证;产品说明书应当按国家标准GB5296.1《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规定要求编写,......余下全文>>

四:授权代理地区销售产品合同怎么拟定

甲方: 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联系人:

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代理销售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的____________产品的一般代理销售商。 甲方认可并承诺乙方为授权经销产品的首选供货商。 乙方代理资格自签约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有效。 在代理资格有效期内,乙方可享受甲方制定的特殊折扣价格和各种优惠政策、奖励措施,以及良好的销售支持和技术支持。(价格折扣有可能会随市场价格体系的变动而有所改变) 乙方主要面向当地工程商/经销商/最终用户销售甲方授权的系列产品,双方友好合作,精诚合作,共同营造双赢的商业模式。

二、 代理销售市场范围本合同确认乙方为一般代理销售商,乙方的代理销售暂无地区和行业的限制。以后根据乙方的销售业绩,经双方协商确认有关条款,甲方可以考虑乙方作为甲方在中国某个地区的独家代理。 甲方承诺保护乙方的利益,不进入乙方的用户与之竞争。 乙方如果就某一客户的销售与甲方产品的其它代理商发生冲突时,乙方应接受甲方就该客户的销售所作的协调和调解。

三、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不断完善产品的设计和服务,向乙方提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 随时向乙方通报有关产品、技术和市场应用方面的进展。 提供必要的产品资料,帮助乙方做好产品的宣传。乙方完成RMB2万元的购货后,甲方将在网站和其它相关的广告资料中明确乙方的代理地位,刊登乙方的联络地址和电话等。 为乙方提供充分的产品、技术和工程安装方面的培训,确保乙方的有关技术人员能充分熟悉产品、并为客户应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维护服务。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利益,不以低于合作伙伴折扣的价格向乙方所在地其它经销商供货。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销售、市场、库存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保证良好的产品售前和售后支持服务。

四、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制定有效的产品宣传计划和市场销售策略并积极拓展市场,实现良好的市场销售形象和销售业绩。 自签订代理合同起的前3个月每月应至少完成人民币2万元的订货,以后每月应至少完成5万元的订货。 在甲方的支持下,保证良好的客户支持和服务,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销售情况,有权检查乙方对最终用户的售后服务情况。 随时向甲方反映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用户需求情况,以帮助甲方不断完善产品的设计和产品的技术服务。 遵守甲方的产品销售价格原则,维护甲方产品的市场秩序。除有重点项目的竞争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的产品售价不得低于价格表中的市场最低限价。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泄露甲方的技术和商业机密,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复制、泄露、传播所经销的甲方产品及其密码、序列号等,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对甲方产品进行解剖、分解及反汇编等。对甲方提供的与产品相关的市场、价格、授权规定等情况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 代理销售产品的价格乙方向甲方购买产品享受甲方为代理商提供的优惠价格,具体在每次订货合同中确定。甲方价格如有调整,应随时通知乙方。 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业绩实行如下返利政策: 年度总购货额 < RMB50万 无返利年度总购货额 > RMB50万 按1%返利年度总购货额 > RMB100万 ......余下全文>>

五:关于代理合同问题

你们之间就其他的产品形成了代理合同,对方说可以销售其他产品,而且双方都愿意,相当于口头代理合同,现在出现问题,你们可以向他们要求退货,如果不退,你们可以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六:电子产品三包法 具体内容是什么?

电子产品三包(手机三包)规定如下:

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由无线接入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包括手持式移动电话机、车载移动电话机、固定台站电话机及其附件,见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

第三条 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本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 销售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

(二)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三)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的质量;

(四)销售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开箱检验,正确调试,当面向消费者交验移动电话机商品;

2.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

3.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4.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三包凭证应当准确完整地填写(见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并加盖销售者印章,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

(五)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不符合说明书等明示性能及功能或者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得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电池;

(六)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商品出现故障,销售者应当根据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第六条 修理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修理者应当具有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维修资质审批机构颁发的证书,维修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二)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业务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费修理业务;

(三)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应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相符的新的零配件。认真记录修理前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

(四)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或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

(五)保持常用维修配件的储备量,确保维修工作正常进行,避免因零配件缺少而延误维修时间;

(六)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并如实完整地在三包凭证上填写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维修记录;

(七)承担因自身修理过错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八)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接受消费者有关商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第七条 生产者(进口者视同生产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书;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贴有进网许可标志,并随机携带该机型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三包凭证;产品说明书应当按国家标准GB5296.1《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规定要求编写,应当明确产品的功能特点、适用范围、使用、维护......余下全文>>

七:没有签订产品区域代理合同合法吗?

口头承诺不能作为法律依据,你提出赔偿不会得到支持,以后注意点,这次算个教训吧。

八:怎么写代理协议书

商品独家代理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当事人一方丛鱼A、B、C公司按中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公司,其主营业地在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

与他方当事人X、 Y、 Z公司,按______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公司,其主营业地在______(以下简称代理商)所签订。

双方一致同意约定如下:

第一条 委任与接受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卖方指定代理商为本协议第四条项下商品的独家代理商,在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招揽顾客的订单。代理商同意并接受上述委任。

第二条 代理商的义务

代理商应严格遵守卖方随时给予的任何指令,而且不得代表卖方作出任何担保、承诺以及订立契约、合同或作其他对卖方有约束力的行为。对于代理商违反卖方指令或超出指令范围所用的一切作为或不作为,卖方都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代理区域

本协议所指的代理区域是:________ (以下简称区域)。

第四条 代理商品

本协议所指的代理商品是_________ (以下简称商品)。

第五条 独家代理权

基于本协议授予的独家代理权,卖方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其他渠道销售、出口代理商品。代理商也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经销、分销、或促销与代理商品相似或有竞争性的商品,也不能招揽或接受到区域外销售为目的订单。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来自于区域内其他顾客有关代理商品的订单、询价,卖方都应将其转交给代理商。

第六条 最低代理额和价格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卖方通过代理商每所(12个月)从顾客处收到的货款总金额低于_______ ,则卖方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代理商解除本协议。

卖方应经常向代理商提供最低的价格表以及商品可以成交的条款、条件。

第七条订单的处理

在招揽订单时,代理商应将卖方成交的条件、合同的一般条款充分通知顾客,也应告知顾客任何合同的订立都须经卖方的确认。代理商应将其收到的订单立即转交给卖方,以供卖方选择是否接受订单。卖方有权利拒绝履行或接受代理商所获得的订单或订单的一部分,而代理商对于被拒绝的订单或其中的一部分,无任何佣金请求权。

第八条 费用分担

除另有约定外,所有的费用和支出,如电讯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有关商品销售的费用,都应由代理商承担。除此以外,代理商还应承担维持其办公处所、销售人员以及用于执行卖方中有关代理商的义务而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 佣金

卖方接受代理商直接获得的所有订单后,就应按商品净销售额的百分之_____,以______(货币)支付给代理商佣金。佣金只有在卖方收到顾客的全部货款后,每6个月支付一次,以汇付方式支付。

第十条商情报告

卖方和代理商都应按季度或按对方要求提供有关市场信息的报告,以尽可能促进商品的销售。代理商应向卖方报告商品的库存情况、市场状况及其他商业活动。

第十一条 商品的推销

在代理区域内,代理商应积极地充分地进行广告宣传以促进商品的销售。卖方应向代理商提供一定数量的广告印刷品、商品样本、小册子以及代理商合理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工业权保护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可使用卖方的商标,但仅限于代理商品的销售。如果在本协议终止后,代理商地销售库存代理商品时,仍可使用卖方的商标。代理商也承认使用于或包含于代理商品中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以及其他工业产权,都属于卖方所有,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异议。一旦发现浸权,代理商应及时通知卖方并协助卖方采取措施保护卖方产权利益。

第十三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余下全文>>

九:如何签订区域代理合同

无论是采用代理或经销的方式,均需签订书面合同。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应当注意如下主要问题:签约双方的名称应当是全称而不应是简称。我方或对方是集团公司的成员(如子公司或分公司)时,更应写明全称。明确交易方式。即究竟是代理还是经销。是独家代理或经销还是其他方式的代理或经销。是否允许对方代理或经销其他方的产品等。

指定地区范围。合同中应当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形和我方意图、对方拓展市场的能力,将对方代理或经销的区域予以明确约定。以免造成我方产品在不同市场,因销售者的不同而相互价格竞争。约定产品的范围和数量或金额。即对方代理或经销的具体产品,以及在一定的明确期间内应当代理或经销的产品数量或金额。报酬以及支付结算的方式。根据交易方式是代理抑或经销,明确报酬的计算方式。约定双方如何支付报酬,乃至货款(经销方式下)结算和支付方式问题。

对方对产品在当地市场营销推广的义务。如广告宣传、展览、市场信息提供,以及因这些营销推广产生的费用承担问题。合同终止的情形。应当约定合同在哪些情形下将自动终止,哪些情形下为提前终止合同。这对于保护我方利益以及控制交易的主动权相当重要。违约责任。由于各地法律规定的不同,对于违约责任,最好预先约定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以免发生争议后双方难以协商解决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

适用法律。在国际贸易中,一定要在合同中预先约定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在代理或经销交易中也不例外。争议解决的方式。这直接决定了今后争议解决的难度和方式,也涉及争议解决方案与决定的执行问题。鉴于仲裁是国际贸易中普遍接受的方式,且容易和方便在各国执行,建议采用仲裁方式。同时要约定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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