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达人帮忙 老师让设计个红十字会十周年的标志 帮忙出个点子
额,我也不是很了解,但是如果你设计红十字会10年的标志的话,主题的十字是不会变的,其他的你可以根据近年来,或者说红十字会历史上做过哪些很有意义的事情,甚至你可以以最近的事情来做参考,添加一些比较有新意的东西,应该就可以了吧
二:如果你是红十字会会员,谈谈你对红十字会组织的认识,作为一名会员,对学校红十字会有何建议和意见?
为了加强本区学校红十字工作,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颁布的《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红十字会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5]12号)精神,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学校素质教育中的作用,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少年德、智、体的全面发展,现就推进本区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创工作局面
红十字事业是一项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学校红十字会是区红十字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对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不仅能丰富学生的第二课堂,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品德修养,更能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关爱人的生命健康、倡导文明生活方式、提高社会公德意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因此,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红十字会工作,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摆到学校工作议事日程上,认真贯彻《工作规则》,在人、财、物、活动时间等方面对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加大推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力度。
二、加强组织建设 理顺管理体制
学校红十字工作是以学生为主体、教职员工共同参加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在上级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活动。各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做好红十字会的依法换届工作。建议由各校分管领导担任学校红十字会会长,选派一名中层干部担任学校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选派一名老师担任学校红十字会干部,主持日常工作。各校红十字会要按照《工作规则》的要求,认真做好学生申请入会、登记等工作。要健全规章制度,狠抓落实,争取在较短时间内,使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有一个较大的发展。
三、加强信息传播 实施救护培训
红十字运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运动,向广大人民群众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国际人道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各级红十字会的职责。各校要重视“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国际人道法”相关知识的传播,为信息传播提供必要的时间及师资,积极参加市、区红十字会开展的师资培训、知识竞赛等活动。
各校红十字会要加大对红十字青少年进行初级救护和逃生能力的培训力度。小学阶段要加强学生对小伤小病的简易处理技巧和突发灾害的避险逃生能力的培训,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的志愿服务。中学阶段要结合青少年青春期生理、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开展控烟、禁毒、预防艾滋病等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学生的救护技能和突发灾害的避险逃生能力的培训,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服务。
四、增强创新意识 丰富活动形式
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三个重要环节,各校要将红十字会工作与《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结合起来,总体规划、扎实推进,使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各校要充分利用红十字会的特有资源和优势,根据青少年的不同年龄,创新地开展与红十字人道主义精神有关的思想品德、卫生与健康等知识教育;在校内外开展不同形式的实践体验活动,例如,宣传动员、敬老助残、尊师爱幼、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捐资助学、志愿者行动等。在活动中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中华民族精神教育,进一步树立他们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五、积极宣传动员 做好基金工作
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是由市红十字会、市教委、市卫生局联合举办的一项非赢利性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它通过广大家长......余下全文>>
三:学习法律知识怎样入门?
1基本特征
1.1 主要特征
1.2 另有法律体系的特征
2中国法律
2.1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2.2 民商法
2.3 行政法
2.4 刑法
2.5 经济法
2.6 社会保障法
2.7 诉讼及非诉讼程序
2.8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1基本特征
主要特征
国际法
第一,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
第二,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
第三,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
第四,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另有法律体系的特征
1、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包括被本国承认的国际法。
2、它是现行法构成的体系
3、构成法律体系的单位是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由若干相关的法律规范构成的,因此法律规范是法律体系构成的最基本单位。
4、法律体系不同于立法体系,立法体系构成单位是规范性文件。
2中国法律
经济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相一致,以宪法为统帅和根本依据,由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例科学、调整有效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所构成,是保障我们国家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各项法律制度的有机的统一整体。这个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组成。
从法的制定和法的实施上考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只有一个。人大专门委员会、政府部门和地方都没有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这些机构既没有必要更没有可能在国家法律体系之下或以外建立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主要表现形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9.外交部发布《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17.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
18.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的批复通知
1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
2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
民商法
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
商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或商事行为的法律。
1.民法
2.所有权及相关财产权
3.知识产权
4.债权
5.婚姻家庭继承
6.市场经济主体
7.证券、期货、债券
8.海商
9.保险
10.票据
11.租赁
行政法
1.外交外事
2.民政
3.司法
4.公安
5.人事、公务员制度
6.纪检
7.监察
8.档案
9.民族事务
10.宗教
11.侨务
12.港澳事务
13.台湾事务
14.教育
15.科技
16.文化
17.新闻出版
18.广播电影电视
19.体育
20.医药卫生
21.人口与计划生育
22.城乡建设
23.环境保护
24.海关
25.旅游
26.气......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