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关于旷工

一:劳动合同法中对旷工的处罚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谓对旷工的处罚办法包含在(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里的

其他就没有更详细的规定了

二:劳动法对旷工规定包括哪些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对旷工行为如何处理的规定,只是规定对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违纪行为企业有权做出相应的处理,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有效并且已经送达给员工的,规章制度重要有对旷工行为概念和发生旷工后具体的处理规定,这样结合员工的实际旷工行为单位就可以按照规定处理了。关于违约金和罚金的问题,首先从2008年1月1日后除了培训费和竞业禁止或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外员工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还有罚金的问题首先针对旷工当日的工资单位依法不予发放,但是额外扣的罚款就没有依据了。

《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有制定和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权力。

旷工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旷工严重的,甚至会被用人单位除名。用人单位依据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其予以处分和罚款,是一种正常的企业管理。

至于对旷工的处罚与安全积分和年终奖金挂钩,也是法规允许企业应有的自主权。因为各个公司的经营特点不同,可以制定侧重点不同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比如有的公司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对劳动纪律会松一些。有的公司24小时运行,不允许岗位缺人,就得严肃劳动纪律。

鉴此,公司对你旷工的处罚(罚款100元,与安全积分和年终奖金挂钩)是必要的,只是罚款100元可能会有问题。

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对你罚款100元肯定超过20%,具体超过多少,要以你的月标准工资来计算。

三:劳动法中有没有关于员工旷工及迟到如何处罚的规定啊?谢谢

没有具体的规定,但各单位会有相关的管理条例,这些条例很多都合劳动法相关规定的哦。

四:劳动法规定累计旷工多少天才解除劳动合同

过去职工奖惩条例明确规定,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就可以开除,现在这个规定已经废止,改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劳动法没有规定多少天可以开除,只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就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应该按照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五: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连续旷工几天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目前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

这是由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

一般的公司都规定,无故旷工三到五天,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公司本身的规章制度,只要员工违反公司制度,在与法律不冲突的情况下,就可以单独行使公司的内部行政,例如,警告、降职、除名等等处罚。

《劳动合同法》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若依据此条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六:连续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但是具体处罚,要依据各公司制定的劳动制度为准,有些公司规定旷工达到3天就给予开除。

七:劳动法规定旷工几天算自离

以上的回答很详细了,补充回答一点,对旷工几天才算自动离职,各个企业的规定不一样,职工奖惩条例虽然作废了,但是里面的原则企业还是可以参考一下的,过去规定的连续旷工半个月,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企业可以除名或者开除,现在企业虽然不能再使恭除名或者开除,但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员工旷工多少天,企业应当掌握的原则是,一是教育原则,二是纪律处分,三是屡教不改。只有通过三次及以上,才能以此来解除员工。否则,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一旦员工提出异议,仲裁或者法院审查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将会受到动议。

八:劳动法关于旷工的规定..

旷工具体惩罚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劳动法并无具体规定旷工几日,而此将此项权利赋予单位,单位有自主制定旷工的处罚制度。《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了解你单位的规章制度在旷工这一块是如何规定的,一般情况下连续旷工超过15天可以除名处理。

九:劳动法全文累计旷工几天开除

《劳动法》对于累计多少天旷工开除,没有具体规定。具体天数,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里进行约定。

已废止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有相关规定,但是已废止。可以供参考。

并且达到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旷工天数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最新劳动法全文中有规定员工旷工几天会被辞退吗

法律没有规定旷工几天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员工劳动关系,那就得看你公司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了。2天、3天、4天都可以。当然企业规章制度《员工守则》必须符合1、民主程序;2、集中程序;3、公示或告知程序,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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