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什么时候加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1995年7月11日,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会议决定接纳中国为该组织的观察员。中国自1986年申请重返关贸总协定以来,为复关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进行了长达15年的努力。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第143个成员。
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
二:关税贸易总协定退出历史的舞台是个历史的必然 为什么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缩写为GATT,简称“关贸总协定”),在其存续期间为国际贸易自由化作出了极大的贡献,它使各缔约方通过谈判减免了关税、规范了非关税措施等。但它的先天不足也逐渐显现出来:关贸总协定属于“临时协议”,而不是正式生效的国际公约,没有国际公认的法人地位,缺乏组织基础,这一点有损其法律效力;而且关贸总协定管辖的范围仅限于货物贸易,对于在国际贸易中所占份额日益增加的服务贸易、技术贸易以及国际投资问题没有涉及;再加上关贸总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作用有限,它要求所有缔约方“完全协商一致”作出决策,即只要有一个缔约方不同意争端解决专家小组的仲裁结果,该专家小组报告就不能通过。上述的不足,使得关贸总协定成为国际贸易自由化进一步发展的障碍,所以,最终为世界贸易组织所取代。
三: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产生过程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为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向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提出召开世界贸易和就业会议,成立国际贸易组织。1946年由美、英等19个国家组成的联合国贸易与就业会议筹备委员会,起草了《联合国国际贸易组织宪章》。1947年11月在古巴哈瓦那举行的联合国贸易和就业会议上通过了该“宪章”,通称《哈瓦那宪章》。与此同时,由美国邀请包括中国在内的23个国家,根据这一宪章中有关国际贸易政策的内容,进行了减让关税的多边谈判,采纳了《哈瓦那宪章》中关于国际贸易政策的内容,签订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并从翌年1 月1日起临时生效。
四: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协定内容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分为序言和四大部分,共计38条,另附若干附件。第一部分从第1条到第2条,规定缔约各方在关税及贸易方面相互提供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关税减让事项。第二部分从第3条到第23条,规定取消数量限制以及允许采取的例外和紧急措施。第三部分从第24条到第35条,规定本协定的接受、生效、减让的停止或撤销以及退出等程序。第四部分从第36条到第38条,规定了缔约国中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和发展问题。这一部分是后加的,于1966年开始生效。《协定》的宗旨是为了提高缔约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利用。主要内容有:①适用最惠国待遇,缔约国之间对于进出口货物及有关的关税规费征收方法、规章制度、销售和运输等方面,一律适用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但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以及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安排都作为最惠国待遇的例外。②关税减让。缔约国之间通过谈判,在互惠基础上互减关税,并对减让结果进行约束,以保障缔约国的出口商品适用稳定的税率。③取消进口数量限制。总协定规定原则上应取消进口数量限制。但由于国际收支出现困难的,属于例外。④保护和紧急措施。对因意外情况或因某一产品输入数量剧增,对该国相同产品或与它直接竞争的生产者造成重大损害或重大威胁时,该缔约国可在防止或纠正这种损害所必需的程度和时间内,暂停所承担的义务,或撤销、修改所作的减让。
五: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是什么意思啊?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GATT)
这是国家之间缔结的有关关税和贸易规则的多边国际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其宗旨是通过削减关税和其它贸易壁垒,削除国际贸易中的差别待遇,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以充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各国的商品的生产和流通。关贸总协定于1947年10月30日在日内瓦签订,并于1948年1月1日开始临时适用。
关贸总协定为国际贸易自由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主要表现在它促使各缔约方通过谈判减免了关税、规范了非关税措施等。但它的先天不足也逐渐显现出来:
1、关贸总协定属于“临时协议”,而不是正式生效的国际公约,因此关贸总协定没有国际公认的法人地位,缺乏组织基础;
2、关贸总协定管辖的范围仅限于货物贸易,而对于近三十年来发展迅速、在国际贸易中所占份额日益增加的服务贸易、技术贸易以及国际投资问题没有涉及;
3、关贸总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作用有限,它要求所有缔约方“完全协商一致”作出决策,即只要有一个缔约方不同意争端解决专家小组的仲裁结果,该小组报告就不能通过。
正是由于以上原因,后来国际社会寻求发展出来了另外一个组织,即世界贸易组织WTO (1995年1月1日建立)取代了它。
六:下列体现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主要宗旨的是
答案D
本题主要考查学生的再认再现能力。关贸总协定的宗旨是缔约方通过相互削减关税和消除关税壁垒、取消国盯贸易中的歧视待遇,以促进自由贸易。
七:《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最重要的原则是()
b
八: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是什么含义?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您所说的这个词语,是属于期货从业词汇的一个,掌握好期货从业词汇可以让您在期货从业的学习中如鱼得水,这个词的翻译及意义如下:1947年签署的协议,宗旨在于通过减低关税,促进会员国家之间的全球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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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区别与联系
世界贸易组织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区别主要包括:
第一、世界贸易组织是具有国际法人资格的永久性国际组织。世界贸易组织是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成立的国际组织,具有独立的国际法人资格,是一个常投性、永久性存在的国际组织。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则仅是“临时适用”的协定,仅仅是一个事实上的临时国际组织,不是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
第二、世界贸易组织管辖范围广泛。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产生于货物贸易是国际贸易基本形式的四十年代末,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仅管辖货物贸易。世界贸易组织则不仅管辖货物贸易的各个方面,而且还包括《服务贸易总协定》及其分部门协议,包括《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包括《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世界贸易组织还努力通过加强贸易与环境保护的政策对话,强化各成员对经济发展中的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利用。因此,世界贸易组织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全部置于其管辖范围之内。
第三、世界贸易组织就长期游离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之外的农产品和纺织品与服装分别签定了协定,因此丰富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内容。
第四、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承担义务的统一性。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不分大小,对世界贸易组织所管辖的多边协议一律必须遵守。各成员均须以“一揽子”方式接受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基本协定,不能选择性地参加某一个或某几个协议,不能对其管辖的协定、协议提出保留。但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所派生的许多分支协定,则是以守则式的方式加以实施的,缔约方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第五、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权威性。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相比,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在法律形式上更具权威性。由于一国参加世界贸易组织是由其国内的立法部门批准的,所以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与其国内法应处于平等的地位。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需遵守世界贸易组织各协定的规定,执行其争端解决机构作出的决定或裁决。并且,争端解决机构作出决策是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全体协商一致反对方可否决”,否则视为“完全协商一致通过”的决策方式,显著地增强了争端解决机构解决争端的效力。这与过去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全体协商一致”的含义完全不同,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体制下,只要有一个缔约方(最可能的就是“被申诉人”或“被告”)提出反对通过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报告,就认为没有“完全协商一致”,则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不能作出解决争端的决定,这就大大削弱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的权威性、有效性。此外,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对争端解决程序规定了明确的时间表,使其效率大大提高,权威性得以确立。
第六、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更具广泛性。世界贸易组织成立7年多的时间里,截至2002年2月,其成员已达14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