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污染事故分级标准出自什么法律法规文件中?只需要回来相应法律法规的名字!其他的不需要回答。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部令 第17号
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一次部务会议于2011年3月24日审议通过。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的附录就是《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网址:www.mep.gov.cn/...83.htm
二:环保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污染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级别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抚、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一)Ⅰ级(特大):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Ⅱ级(重大):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三)Ⅲ级(较大):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Ⅳ级(一般):发生3人以下死亡;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三:突发环境事件的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三、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四、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Ⅳ、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 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四:化学品污染事故等级怎么划分?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主要是根据其物化特性、危险性和便于管理等原则进行分类的。危险化学品分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和《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将其分为8大类:1、爆炸品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3、易燃液体
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毒害品7、放射性物品8、腐蚀品
五:请问环境污染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根据污染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级别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一)Ⅰ级(特大):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Ⅱ级(重大):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三)Ⅲ级(较大):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环境污染事件预警等级划分
(四)Ⅳ级(一般):发生3人以下死亡;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六:什么叫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应当具备以下构成条件:
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
必须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标准、规程等等。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等。
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
必须有向环境中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具体指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土地、水体、大气,构成我们生活的环境。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荒地、山岭、滩涂、河滩地及其他陆地。水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还包括内海、领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大气,是指包围地球的空气层总体。处理危险废物的方式主要有排放、倾倒、处置三种。排放,是指将危险废物排人水体、大气的行为,包括泵出、溢出、泄出、喷出和倒出等行为。倾倒,是指通过船舶、航空器、平台或者其他运载工具,向土地、水体倾洒、堆积、放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处置,主要是指以焚烧、填埋等方式处理危险废物的活动。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都可以称为危险废物。废物包括废气、废渣、废水、污水、废弃物等多种形态的废弃物。放射性的废物指放射性核素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固体、液体和气体废弃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是指含有传染病病菌的污水、粪便等废弃物。有毒物质主要指对人体有毒害,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固体、泥状及液体废物。其他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我国尚未颁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实践中主要参考《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所列的危险废物名录。
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必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给环境造成巨大的恶劣影响,致使多人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者可能导致伤残后果,或者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4特征编辑
1.本罪侵犯的客休是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都离不开环境,为了保护环境,我国通过《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均是对我国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活动的破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土地、大气、水体等自然环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危害环境的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此种行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违反国家规定,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和法规关于向大气、水体、土地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规定。
二是实施了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危险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的行为。这......余下全文>>
七:环境污染事故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区别 5分
简单地说环境污染事故是指长期的污染造成的事故,如某企业长期超标排污。而突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则指不可预见的环境污染事件,如前耽时间发生的陕西延安拉运甲醇的重型罐车发生追尾碰撞事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八:安全生产事故分级标准是什么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鼎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九: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分为哪三种形式
众所周知,环境污染最终会威胁人类生存,所以对它深恶痛绝,由环境污染引发的事故就更加骇人听闻了。人类生存在同一个环境中,所以环境事故影响面广,而且难以预测,也很难治理,受到污染的动植物轻则病变,重则死亡,甚至会遗传给子女,造成子女天生缺陷。污染的类型有很多,那么,环境污染事故类型可以分为哪些呢?
一、环境污染事故
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是在瞬间或短时间内大量排放污染物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给人民的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恶性事故。它不同于一般的环境污染,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严重及污染物不明等特点。包括核污染事故,剧毒农药和有毒化学品泄漏、扩散污染事故等。环境污染事故可致人员急性病变死亡,能引起人群慢性病变;还具有引发恶性肿瘤或染色体遗传变异致癌、致畸胎、致突变的远期危害,危害子孙后代。
二、事故类型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及通常发生方式,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
(1)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故:指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因生产、使用、贮存、运输、排放不当导致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发的污染事故。
(2)毒气污染事故:实际是上面事故的一种,由于毒气污染事故最常见,所以另列,主要有毒有害气体有:一氧化碳、硫化氢、氯气、氨气等。
(3)爆炸事故:易燃、易爆物质所引起的爆炸、火灾事故。
(4)农药污染事故:剧毒农药在生产、贮存、运输过程中、因意外、使用不当所引起的泄漏所导致的污染事故。
(5)放射性污染事故:生产、使用、贮存、运输放射性物质过程中不当而造成核辐射危害的污染事故。
(6)油污染事故:原油、燃料油以及各种油制品在生产、贮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当而造成泄漏的污染事故。
(7)废水非正常排放污染事故:因不当或事故使大量高浓度水突然排入地表水体,致使水质突然恶化。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包括重点流域、敏感水域水环境污染事件;
重点城市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
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污染事件;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件;突发船舶污染事件等。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辐射装置、放射性废物辐射污染事件。
三、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污染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级别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8)造成跨国(界)的环境污染事件。
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余下全文>>
十:特别重大事故的分类
特大事故又细分为以下几种: 铁路交通事故(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3)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2)导致铁路交通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重大影响。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8)造成跨国(界)的环境污染事件。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