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分析
对于农村金融体系而言,最重要的功能是把农村剩余资金转化为农村储蓄,再把农村储蓄转化为农村投资。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比较成功的把农村剩余资金转化为储蓄,农村储蓄在向农村投资转化过程中受阻,农村较多的资金流出农村。因此,目前我国农村金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农村资金的外流。闲置资金转化为农村储蓄的现状,我国农民储蓄率高,我国农民具有较强的储蓄能力较高的储蓄率较大的储蓄额,这是农村金融机构能够吸收大量存款的根本原因,为农村资金外流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可能。农村储蓄转化为农村投资主要表现为贷款,从农业得到的贷款与农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及其不相称。虽然我国农村贷款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但是与农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和其他产业的到的贷款相比,支持率偏低。
改革开放三十年过去了,农业贷款的相对份额不但没有得到任何改善,而且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没有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体系对农业的应有的支持,我国农业贷款仍有巨大的潜力。农村存款大于贷款,农村存款与农村贷款不仅差额越来越大其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存贷款额逐年增大资金外流严重。相对于工业城市居民城市,农业比较利益低下,农民收入低,农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捷,造成对农业农户及农村企业的贷款无利可图,甚至亏损,一些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无法延伸到偏远的农村,甚至从广大农村地区撤出,导致农村金融发展十分缓慢。
目前我国金融体系缺乏足够规避农业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机制。由于农业经常面临巨大的自然风险和变化多端的市场风险,如果没有相应的规避机制或者规避机制不健全,往往是农业生产者及其有关参与者不得不面临巨大的难以承受的自然和市场风险。出于理性的选择,有关的农业参与者会减少对农业的投入,农村金融机构也相应的减少了对农业的贷款。农村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使得农村金融机构难以了解农村企业和个人的资信情况,导致农村信贷过程中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机会主义盛行,农村金融机构惜贷严重,大量资金流向城市和工业。农村金融机构规模小风险大,储蓄存款向大银行集中的现象比较突出,制约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也导致大量农村资金外流。
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现状
1、造血不足,加上失血过多造成了“三农”的严重贫血。农民贷款难一直是压在农民心头的老大难问题,输血不足是造成“三农”贫血的原因之一,但是造血不够、失血过多也是导致“三农”问题较为突出的重要原因。农村的造血机制远远不能满足其金融服务的需求。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结果显示,农民真正能够从正规机构得到贷款的大约只有20%左右,额度基本上是5000元左右,1万元、2万元以上的借贷较少,而且生活类借贷多于生产性借贷,资金使用的效益尚处于较低水平。一方面,银行惜贷;另一方面,农民对贷款的需求却不能满足。合法金融的缺口就由非法金融、不正规金融活动代替,并日趋活跃。令人担忧的是,造血机制非但没有跟上,而且原有血液的流失也相当严重。农村金融市场存在较多的“抽血站”,大量的资金流出农村,缺乏回流机制和渠道。商业银行贷款权限不断上收,县以下鲜有效益较好的项目,越来越成为吸收存款的机构,农信社也是多存少贷,邮政储蓄是只存不贷。数据显示,每年通过正规金融渠道从农村抽走的资金在3000亿元以上,而2006年财政支农资金预算总规模也就3000亿元左右。截至2005年末,全国金融机构的存贷比为69.02%,而农村金融机构存贷比为56.3%,比全国水平低12.72%;县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平均增长率为9.72%,全国为15.66%,相差5.94%。从总体上看,近几年农村金融体系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不但没有加强,反而有所下降。在县域经济的存款市场上,资金通过邮政储蓄和国有商业银行资金上存大量流向城市,使资金本来就短缺的县域经济发展雪上加霜。2、农村财政公共品供应不足导致金融财政化现象严重。目前,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地方财政尤其是地、县以下财政大多是吃饭财政。在中央、省级政府掌握主要财力的布局下,县乡政府财力薄弱却承担了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经费,当然无力承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沉重的乡村债务已成为影响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重要因素,乡村债务主要靠拖欠农信社解决,债务金融化相当严重。这种做法直接影响了金融机构资产的质量。不少由政府牵头、企业出面贷款的公共设施项目,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贷款。金融与财政的互相渗透,不仅导致了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也助长了政府部门的道德风险,结果是形成大量的不良资产,财政再出钱核销呆账,这中间就存在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的问题。3、农村金融机构监管缺位,风险状况较高。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普遍不高。截至2005年末,农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26.3%,农业发展银行不良贷款率为54.1%,远远高于同业水平。同时,农村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有关金融专家称“很难说城乡金融机构之间在资本充足率方面差多少,因为农村金融机构基本上这个指标都是负数;中国银行业的主要金融风险已经从不良资产问题转移为机构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和城乡发展不平衡。”目前,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监管。农信社改革后交给了地方政府管理,但又不赋予其监管职能。这种制度安排使地方政府可以任意干预农信社的日常经营活动,但不用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成本。如果不对省联社管理权限进行限制或规范,新一轮的大面积亏损不可避免。同时对农村金融监管的不到位还助长了民间金融的活跃,一些民间金融活动已经成为孕育地下经济的温床。特别是高利贷现象不仅提高了资金使用者的生产经营成本,而且伴随着其他犯罪现象的产生。4、机构布局不合理,功能交叉,缺乏协作。目前,在农村设立营业场所的金融机构大致包括:农业银行、农发行、农信社、邮政储蓄。此外,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的个别业务涉及到农村业务。其中农业银行属于商业银行,商业资本......余下全文>>
三: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基本情况有哪些
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农业银行 ,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都是农村信用社,只是资金充足率高才改名叫商行或者合行,领导机构还是各省农村信用联社。目前国家规定可以在农村经营银行业务的只有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农业银行。没有村镇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应该还有: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寄卖行,农村互助基金组织。
四: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基本情况有哪些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基本情况有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农业银行 ,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都是农村信用社,只是资金充足率高才改名叫商行或者合行,领导机构还是各省农村信用联社。目前国家规定可以在农村经营银行业务的只有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农业银行。没有村镇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应该还有: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寄卖行,农村互助基金组织。
五:农村金融的基本含义
农村金融就是农村中以农业为主,包括农村中小企业等其他非农生产经营活动在内的领域,组织和调剂资金的活动。农村金融即农村货币资金的融通,指以信用手段筹集、分配和管理农村货币资金的活动。农村金融的含义主要由如下几点:第一,金融活动是在农村这个特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的。第二,采用的手段是信用。第三,作用的实体是资金。第四,表现的形态是货币。
农村金融区别于普通金融的特点有:具有较强的关联风险;户均贷款和储蓄规模均很小;缺乏传统的抵押物品;分散分割的市场;较强的季节性;补贴性的信贷支持;基础设施很差。由此,农村金融涉及面广(涉及农业、工商业、涉及城乡),风险较高(涉及自然灾害、经济风险、资金周转慢,流通速度慢),政策性强(政策性补贴多),管理较难(农业生产不稳定和资金需求不平衡,金融管理困难)。
六:中国农村金融的发展状况如何
目前农村金融蓬勃发展,古老的有信用社、农业银行等。现在由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的融资模式。
七:互联网金融和进去农村的发展现在处于什么样的一个状况了?
互联网金融就是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功能的有机结合,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形成的功能化金融业态及其服务体系,包括基于网络平台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服务体系、金融组织体系、金融产品体系以及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等,并具有普惠金融、平台金融、信息金融和碎片金融等相异于传统金融的金融模式。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出现了多种模式。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鄂汇金融)、众筹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种模式,而这六种模式也正是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模式。
至于农村金融,目前正在初步发展,有很大的想象空间
八:我需要关于我国农村金融现状的最新数据。。。
去中国统计年鉴查或是找银行的朋友。
九: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历史
初步形成农村金融体制的初步形成阶段(1979—1984年),这一阶段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起步阶段,形成了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制。1979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中国农业银行成为从事农村金融业务的国家专业银行。1 979年,全国第一家城市信用社在河南省漯河县成立。 从1 979年到1 984年,各专业银行相继恢复或设立,并按行政区划将分支机构延伸到县及9镇。而农村信用社则开展了以恢复“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业务经营上的灵活性)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发展定位农村金融体制的发展与定位阶段19851984年后,农村信用社建立了县级信用联社,调整农业银行与信用合作社的关系,改变了农村信用社‘既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的格局。 与此同时,多种农村金融组织、金融形式应运而生,在一些地区涌现了农村信托投资公司,乡镇金融服务机构和多种形式的合作基金会,并产生了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雏型。央行允许各专业银行打破分工、业务交叉,一个由政府主导的庞大的国有金融组织体系在短时间内初步形成。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计划在1994年基本完成县联社的组建工作,1995年大量组建农村信用合作银行。1994年11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正式成立。农村信用社1996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实际上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心转向恢复其合作制性质。1996年中国牧业发展银行的分支机构延伸到县(市)级,农村内独立的政策性金融体系初步形成。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迅速发展和起伏构成了这一阶段金融体制改革发展的另一侧面。政府也一度对民间金融的发展采取默许和支持的态度。比如吉林省人民政府曾经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9镇企业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吉政发〔1992〕28号)。通知里规定,根据条件,允许集体的钱庄等民间金融组织的存在和发展,经过乡以上政府批准,允许农民创办股份合作基金会。重新定位农村金融体制重新定位阶段(1997—2005年) ,这一阶段,农村金融结构出现了重大调整,随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退出以及对非正规金融的整顿,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农村金融供给的相对萎缩与蓬勃发展的农村经济主体对金融需求之间的矛盾非常明显的显现出来,从而对农村金融体系的重构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1 997年11月中央召开的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各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策略。1998年7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同年8月,国务院又颁布了《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上述两个文件使得原来民法、合同法和刑法允许的许多组织和行为,被宣布为非法。1998年冬,城市信用社开始“大整顿”。到2002年末,从1998年末的5290家剧减至449家。1999年国务院发布3号文件,正式宣布全国统一取缔农村合作基金会。逐步开放农村金融体制的逐步开放阶段(2006年至今)2007年1月,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提出,加快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这与此前银监会出台的降低农村金融业准入门槛的意见交相辉映,垫定了未来农......余下全文>>
十:发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意义
发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主要意义在于进一步活跃农村金融市场,解决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问题。
“三农”问题是关乎中国现代化全局的重大问题,“三农”工作是经济工作的重要工作。全面促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展,进一步活跃农村金融市场,拉动农村多元化的金融需求,是解决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的关键。
目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县域及乡村机构网点分布最广、涉农贷款投放最多、农村普惠制金融服务和均等化建设贡献度最大的一类机构群体,成为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金融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