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方案

一:如何加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建设

基础规范化是社区矫正工作之根

(一)要有坚强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之一,缺少人力、物力、财力、权力,必须依靠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大力支持,才能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因此,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检察、法院、公安、人社、司法、民政、财政、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势在必行,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司法行政机关应成立社区矫正执法队伍,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要有专业的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社区矫正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应由专门、专职、专业的队伍来实施。因此,成立一支精业务、通法律、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开展好工作的必要条件,可通过招录、选调、聘用等方式配齐干警,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由“两代表一委员”、机关工作人员、村干部以及其他社会热心人士等组成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来补充不足。

(三)要有健全的社区矫正工作场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应参加每月各八小时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有针对性的对其进行进行个别教育、心理辅导、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因此,应建立健全的社区矫正工作场所,做到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便民化,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堡垒。如建立“一中心、三基地”,即教育管理和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公益性劳动基地、警示教育基地、技能培训基地;建立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下设信息采集、执法大队等办公室;在各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宣告室。

(四)要有完善的社区矫正后勤保障。社区矫正任务重、工作多、事情杂,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应建立完善的后勤保障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解决人员问题,财政部门解决经费问题,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提供专业服务。

制度规范化是社区矫正工作之魂

(一)要建立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制度。抓好源头控制,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接受社区矫正。规范调查评估工作内容和程序,认真落实审前调查评估、假释环境评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减少非监禁刑罚执行风险。

(二)要建立社区矫正移交衔接制度。接收时,严格核实居住地,坚持社区矫正人员到居住地报到并接受矫正的原则。采用“报到回执、集中衔接、当面交接”等衔接方法,确保人员、文书移交“双到位”。对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法律文书不齐全、不符合居住地原则的,应及时与决定机关进行协调。对人员未按时报到的,应通过电话催到、书面责令等进行查找,对查找后下落不明的,按照有关程序报请决定机关收监执行。

(三)要建立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共享制度。司法行政机关每月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治安等部门提供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公安机关负责实时监控,发现有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行为,第一时间通知司法行政机关,并协助处理。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矫正人员作出警告、建议撤销缓刑或假释、建议收监执行、建议治安处罚等决定时,应及时告知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

(四)要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假制度。规范请假程序、建立担保机制、细化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本县行政区域,一次请假不得超过一个月,无假外出按脱管处理。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务工,可申请居住地变更,如无法变更居住地,应每月回司法所现场报到。

(五)要建立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制度。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进行规范,建立奖励惩罚机制,细......余下全文>>

二:社区矫正方案怎么写

1、加强思想和心理矫正,针对xx情绪易波动,思想也较为幼稚的特点,通过心理疏导和思想沟通,引导其树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耐心疏导和深入沟通,从心理逐渐矫正,帮助其彻底告别过去的不良思想和不良行为。因此,在平时的矫正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与xx的沟通,通过每周一次的电话汇报和每月的公益劳动和教育学习的机会,争取和其深入交谈,了解场心理历程和心理变化,并适时对症下药,予以耐心帮助。

2、加强人文关怀。青少年心智尚未成熟,处于“叛逆期”,具有较强的逆反心理。因此,在与xx沟通交流中,要特别注意细节,尊重其情感,对其的进步和优点予以及时肯定和表扬,在矫正和教育之外不忘帮助其树立信心,乐观处事。

3、组织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增加他的社会参与度和促进其更好地融入社会,同时增强他的社会责任感。

4、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

5、引导其关心、关爱他人,多做好事,服务他人,服务社会。

三:社区矫正中心建成后如何发挥其作用

四: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什么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

司法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九条 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

五:什么是社区矫正?如何实施?

我国的“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运用各种方法、手段,整合政法部门、社区等各方力量,着力对社区范围内的假释、监(所)外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等罪犯进行针对性的教育改造的手段和方法。

适用范围: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社区矫正工作分为六个环节,即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罚、解矫。

六:社区矫正对象个人矫正方案怎么写?

制定偿正个案主要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具体内容包括:矫正对象的自然情况、简历、犯罪与刑罚情况、社区矫正种类和期限、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址;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心理测试及矫正建议;矫正措施;考核鉴定;解除矫正意见;宣布解除矫正情况。

七:司法局社区矫正科与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是什么关系

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隶属于司法局社区耽正科,是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的基层单位,管理日常具体的社区矫正事务.司法局社区矫正科负责矫正工作的走向,具体操作由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执行.

八:《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法律位阶如何?

区矫正实施办法不属于法律文件,属于联合颁布的规章,不是法律;在两部来讲,不是法规,这个办法属于规范性文件,在两高来讲,属于联合司法解释,总体定性,两高两部联合出台办法

九:如何制定社区矫正人员年度矫正方案

司法所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及所处刑罚、改造表现、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和矫正情况建立档案,并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建立监督考察小组,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司法所应当及时与有监督管理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直系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明确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社区矫正对象没有直系亲属的,可与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或愿意承担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的近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

十:法院下达通知让到当地司法局下属单位社区矫正中心看符不符合条件什么

法院可能会判处犯罪嫌疑人管制或宣告缓刑的话,按规定可以征求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这种制度审前社会评估。以下规定供您参考。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

受委托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委托机关的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及时提交委托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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