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

一: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的区别,说明有缺点.

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的两种劳动报酬的分配方法。

计件工资:提高工人工作的积极性,效率最高,但工价的制定又是个关键。可以和当地操作工和技术工的工资为基础,进行定价。

计时工资:这个体制是以绩效考核为基础的,也就是说8小时工作,他要完成对应的工作量,才能获得当天的报酬。

计时工资比较适合技术稳定,经常参与样品试制、工艺品鉴的高级技师。计件工资比较适合熟练工种。

二:现在大多数企业用的是计时工资还是计件工资,各有什么利弊?

采用计时工资还是计件工资主要还是看企业的具体情况吧,您不可能看大多数企业都用计时工资就跟着用计时工资。

首先说明企业如何确定采用计时工资或是计件工资。

计时工资以时间为考核因素,在计时工作制下,如果每个人投入时间一样,除非人与人之间的工作的技能差别很大或者能够以低成本确定劳动产出,否则,相同的工作时间下,能够确认的劳动产出相差不会太大或者根本无法确认,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其他机制,对企业而言是得不偿失,也就说确定每个人的劳动产出而带来的收益小于确定劳动产出而支付的成本,最优的决策是执行计时工资制,反之,你继续推行计件工资制或者其他机制就是最优的。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企业推行计件工资制还是计时工资制取决于确定员工技能差异或者劳动胆出差异的成本。

其次,再来分析两种方式的利弊。计件工资能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他们能够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努力工作。但是计件工资有的时侯使员工盲目追求数量而使产品质量欠缺。计时工资员工的时间利用率不是很高,容易造成员工工作效率低下。

三:劳动报酬中可以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同时选择吗

劳动报酬中不可以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同时选择。

四:计时工资是计件工资的基础吗?

可以这么认为的 我们那时候就是先计时工资 后计件工资的

五: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各有什么优缺点?

④计时工资制。对企业中的绝大部分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难以量化的技术和辅助工人实行这种工资制。其模式为“等级工资 + 津贴(技术、业务、职务等)+ 工龄工资 + 年终奖金”。因为,台州中小企业的特点决定了企业内部人与人之间密切的配合,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所以在吸引人才的同时,应重视协调新老员工的关系。而这种模式由于采取了“等级工资 + 津贴(技术、业务、职务等)+ 工龄工资”,可以保护原有职工的积极性,而且由于制度和观念的变化,大部分人也都可以接受“人才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就应获得高额报酬”的观点。这样企业在引进新人才后不会引起组织内部的不稳定,甚至引起原有人才的流失。同时,可以采取“目标管理”的方式制定企业目标,并根据目标完成程度以及效果来确定年终奖金额。目标的制定和考核标准可以由企业来制订,也可以进行协商制订。对于技术人才,还可以根据他参与的项目为企业所带来的效益,以项目提成的方式给与奖励;而对于一般的技术员工或工人可以采取一次性奖金以鼓励他在具体生产或研发过程中的小发明或小创新。针对不同工作性质和处于企业组织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人才,企业应采取不同的评价标准和方式来评价人才的绩效和确定“奖金”的数额,以保证公平和效率的原则。

⑤计件工资制。根据台州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和特点,在可以量化和质化的部门实行计件工资制。其计件工资的量化、质化标准由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核定,但必须考虑数量、质量和成本诸因素。计件工资包括各类工资、奖金和津贴在内。如因企业缘故出现停工等,则由企业给予发放停工补助。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工资表现比较直观,员工工作(劳动)积极性容易调动,劳动生产率高,管理简单等。

六:在每天加班的计件工资比按计时工资来算工资要少是正常的吗

不正常,单位支付员工工资,计件工资不得低于按照计时工资计算的金额。否则单位是属于未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员工可以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七: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的区别,说明有缺点

收入要看工作的地方生意好坏,

计时就是这段时间不管多少就这个工资,工资是一定的,

计件工资是根据完成量提成,这个工资是波动的,

如果工作地方量大,自己能吃苦,

肯定是计件好一些,能激发积极性,还能多挣钱。

八:上海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的标准怎么计算?是计件的工资,不得低于计时的工资标准来算吗?,劳动法哪一条, 30分

1、怎样计算计时工资? 实行计时工资制的单位,应付职工的计时工资是根据工资标准、考勤记录和有关制度计算的。具体计算过程又因采用月薪制或采用日薪制而有所不同。 采用月薪制计时工资时,计时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应付计时工资=月标准工资-日工资额×缺勤天数 其中:月标准工资可以根据工资卡片的记录取得,缺勤记录可以根据考勤记录取得,日工资率的计算方法有如下两种: (1)每月固定按30天计算,日工资率为每月标准工资除以30天,即: 日工资率=月标准工资÷30 采用这种方法计算日工资率时,缺勤期间的节假日也视为缺勤,照样要扣工资。 (2)每月按21天计算(全年365天扣除法定节假日7天及104个公休日,再用12个月平均),日工资率为全月标准工资除以21天,即: 日工资率=月标准工资÷21 采用这种方法计算日工资率时,缺勤期间的节假日、星期天不算缺勤,不扣工资。 2、怎样计算计件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付工人的计件工资是按产量工时记录的个人(或班组)完成的合格完工产品产量乘以计件单价计算的。此外,生产中产生的废品,如果是材料缺陷(材废)原因造成的,则按相应的计件单价照付工资,如果是加工失误造成的,不付计件工资。计算公式为: 应付计件工资=(合格品数量+料废品数量)×计件单价 如果工人(或小组)在1个月内加工多种不同产品,而且各种产品的计件单不同时,则分别按上式计算每种产品的计件工资后汇总即为应付该职工(小组)的计件工资额。 上述公式中的计件单价,应该是某种产品的定额工时数,乘以制造该种产品所需要的某种等级工人的小时工资率求得。 实际工作中,计件工资还可以按完成定额工时乘以工时单价(经测算确定的小时工资率)计算: 首先,计算月份内完成的各种产品的定额工时数,公式为: 完成定额工时数=∑(每种产品完成数量×该种产品单位定额工时) 其中产品完成数包括合格产品数量和料废品数量。

九:计时工资好还是计件工资好

到时何种工资计算方式比较好主要看员工本人的工作态度以及工作能力。但是使用计时工资是比较公平的,而且不会出现工资上的纠纷,比计件工资简单。

十: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的关系

从字面意思很好理解。

计时工资就是以小时为单位,工作几个小时,就发几个小时的工资。

计件工资是以工作数量或者件数为单位,是指按照生产的产品合格件数或完成的作业量来计算工资的。

至于二者的关系,没什么关系,共同点都是不固定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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