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债务纠纷

一:关于民间债务纠纷的问题 10分

实话实说,是的,即使你官司赢了,也挺难拿到钱的。

她没钱还,属于客观事实,不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罪的构成,因此不构成犯罪。

她父母的财产与她的财产,法律上是完全不同主体的财产,她父母没有义务替她还。

但是你可要求法院执行人员对她进行一定时间的关押,释放后再关,多来回弄几次,以此要求她父母自愿替她偿还。

二:法院已经立案我的民间债务纠纷,这是不是说明我的这个债务永远的受法律保护啊?

诉讼前:诉讼时效一般两年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

诉讼后: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一般也是两年

2007年10月28日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将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统一规定为二年,同时还增加了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相关规定.因此,这位回答者的回答值得商榷.

债务是永远存在的,债权人的权利却不是永远都能得到支持!

诉讼时效,强制执行期限都是用来惩罚那些懒于行使权利的人,法律保护你,但是不是永远都会保护你。

当然这个期限是有中断或者中止的情形。中断就是你积极行使权利的表现,收到法律保护。

法院有他一套收费标准的。

三:民间借贷纠纷判决后被告无力偿还会有什么后果

法院会根据对方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你的诸如房产、车辆、工资、股权等其他相关权益,以实现法院判决。如果你与对方达成分期或延期偿还协议,法院一般会同意该协议的效力。

四:法律对民间欠债怎样处理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法律也这样规定,但是有一些地方要注意。

法律规定债权人要及时向债务人主张债务,最长不超过两年。如果超过两年都没有向您的债务人主张债权,那么他就可以不还了。特别是注意下面几点:

1,要经常找他,让他还钱,最少两年要一次。

2,要留好证据。

3,如果对方摆明不想还钱,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去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从您最后一次主张债权的时候起算。这也就是我让您经常催他还钱并留好证据的原因

五:民间债务纠纷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你好,

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一般情况应遵循下列原则: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2、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3、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5、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6、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六:民间债务纠纷派出所为什么可以立案抓人?

不知道你说的具体情况是什么,一般的民间债务纠纷公安机关不会管,但法律也有规定以工程资金需求为名向他人借款,并全部用于偿还欠账和赌博,到期无法偿还借款,应认定为诈骗罪。

七:民间债务纠纷派出所为什么可以立案抓人?

给通知了么

八:民间债务纠纷法院强制拘留30天符合法律规定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按照上述规定法院一次司法拘留的时间是15日,如果法院是司法拘留时间是30日,那就是违法的了,但是司法拘留是反复使用的,如果是两次拘留30日,那么应该是合法的。拘留仅仅是司法强制措施,拘留后并不能免除债务。

九:民间债务纠纷为什么派出所可以立案抓人?请知情者告知谢谢。

如果不存在其他的因素(比如诈骗等),只是民间债务纠纷,派出所是无权抓人的,如果真的存在这种情况,派出所办案人员就涉嫌滥用职权,债务人一方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纪委,人大等部门投诉上访

十:民间借贷纠纷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律师解答:

民事借贷纠纷,是指因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借贷协议,由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而产生的纠纷。属于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受民事法律调整,不产生刑事责任。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各种类型的公私财物。诈骗罪的行为主体通过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两种方法,使被害人产生错觉而“自愿”交出财物。

区别民事借贷纠纷和诈骗犯罪的一个关键因素在于行为获取的款项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行为人意图使用非法手段对他人所有的财物行使事实上的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权,从而侵犯他人对某一特定财物的所有权的正常行使。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

一是看借款人与贷借人在借贷时的相互关系。一般民间借贷关系多发生在相互了解、相互往来的亲友之间,借贷关系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而诈骗则往往发生在双方相识不久,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对方的信任。

二是看发生借贷关系的原因。 正常的借贷关系中,借款人确场遇到了困难,一时无力解决,才向他人借贷。而以借贷为名实行诈骗的,则往往是编造虚假的困难事实,或以高利息等利益为诱惑,骗取他人同情或信任。

三是看借款人是否愿意归还及不能按期归还的原因。正当的借贷关系,借用人并不否认借贷关系,并表示设法归还。即使不能按期归还,往往是因为遇到了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困难。而以借贷为名诈骗财物,则往往表现为携款潜逃,或是大肆挥霍或赌博,根本不想到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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