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委会委员职责

一:女职工委员会和妇委会什么区别

女职工委员会隶属工会,妇委会隶属妇联,也许我什么都没回答,紶我是新手,我求你帮我完成今天的任务,很简单只需要你认可我的回答,谢谢!

二:机关妇委会主任职责是什么

妇委会主任工作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上级妇联组织的各项会议精神和制度。

二、认真搞好女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定适合女职工的工作、教育计划,组织开展有利于提高女职工综合素质的学习和培训。

三、贯彻女职工的有关政策和条例,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组织女职工积极参加和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增强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三:妇联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你好:

妇联工作职责有: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妇女政策的法律、法规。

2、制定街道妇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社区内法制教育,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加强社区妇女组织建设,认真听取各级组织对妇联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完善妇女工作。

5、认真接待和受理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

6、加强对妇女群众思想教育,提倡“四自精神”。

7、完成好街道妇联工作,组织检查、考核社区妇联工作。

8、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关于家庭暴力这个问题,妇联会帮忙解决,但常常是无能为力。重在于受伤的本人能够勇敢地走出家庭的阴影。在家庭暴力中也常常是爱恨交加,参杂着太多的感情因素,双方都应多接受一些心理辅导,需要心理医生的帮助。

心理的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四:妇联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妇联的主要职责:

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3、代表妇女参加社会协商对话,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条例的制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4、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5、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促进四个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维护世界和平。

妇联的工作方针是:团结教育广大妇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发挥积极作用,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推进妇女解放事业。

五:请问,妇联和妇工委是什么关系?

妇工委的全称是妇女工作委员会,隶属于各级妇联组织。妇联工作职责有: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妇女政策的法律、法规。

2、制定街道妇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社区内法制教育,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加强社区妇女组织建设,认真听取各级组织对妇联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完善妇女工作。

5、认真接待和受理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

6、加强对妇女群众思想教育,提倡“四自精神”。

7、完成好街道妇联工作,组织检查、考核社区妇联工作。

8、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妇工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2、团结、动员广大妇女投身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广泛开展“巾帼建功”、“巾帼文明示范岗”等竞赛活动,为推动市直单位建设与发展作出贡献;

3、教育、引导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文明新风,促进家庭和社会的文明进步;

4、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积极代表和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的合法权益,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机关妇女同志办好事、办实事;

5、开展有益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联谊活动,活跃市直单位妇女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

6、加强机关妇委会建设,组织开展各类培训、交流、研讨、考察等活动;

7、宣传、表彰机关妇女的先进事迹,积极向市妇联推荐优秀女干部;

8、认真贯彻执行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妇联的决定,完成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中国妇联的职责职能和组织架构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为争取妇女解放而联合起来的中国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群众性和社会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成立于1949年3月,原名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1978年又改名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简称全国妇联。它的基本职能是: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任务是: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4、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5、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维护世界和平。

妇女联合会实行地方组织和团体会员相结合的组织制度。按照国家的行政区划建立地方各级组织。它的全国和地方各级领导机构,由全国和地方各级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和事业单位建立妇女委员会,厂矿企业的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其以上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均是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其他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全国性和地方性的妇女团体,各行业妇女自愿组织的为社会、妇女服务的协会、联谊会、宗教团体和其他群众团体的妇女组织,自愿申请,经全国妇女联合会或当地妇女联合会同意,可作为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的职权是:讨论、决定全国妇女运动的方针、任务;审议和批准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修改妇女联合会的章程;选举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大会确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五年期间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计划,修改章程并选举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选举常务委员会并选举、决定全国领导机构成员。常务委员会是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下设书记处,由常务委员会推选第一书记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主持日常工作。

全国妇联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调查研究全国不同地区妇女和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提出建议。指导和推动全国农村妇女的“双学双比”活动及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组织、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地方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建立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妇女的大团结。积极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友谊,加强合作。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有关事项。根据上述主要工作任务,全国妇联机关设7个职能部门和机关党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妇联机关内设机构,不定规格,不配专职领导职数......余下全文>>

七: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八: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妇联有什么区别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1990年2月22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前身——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正式成立,取代了原由全国妇联牵头的全国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成为国务院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 1993年8月4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简称国务院妇儿工委,是国务院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九:北京市妇女联合会的主要职责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是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的北京市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市妇联在改革中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按照自身的性质,积极探索并建立区别于党政机关、符合妇联组织特点、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运行机制。其机关主要责任是:(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首都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同党中央在思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二)紧密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全市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首都的两个文明建设,积极促进首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三)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积极开展对妇女的教育培训。(四)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五)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六)负责指导市妇联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及女性团体的工作。(七)指导区县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八)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及海外侨胞妇女的联谊;拓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开展国际合作。(九)承担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进一步加强党对妇联工作的领导方面有哪些需要建立和完善的制度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妇女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妇女工作的意义。妇联是党领导下的妇女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的进步与发展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新的形势下,切实加强妇联和妇女工作,对于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好地代表和维护广大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妇女在推进先进生产力发展和创造先进文化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新时期妇女工作的指导原则。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保证妇女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贯彻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关心支持妇女工作;坚持在维护人民群众整体利益的同时,切实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具体利益;坚持从引导和服务妇女发展进步出发,充分发挥妇联在妇女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二、努力开创妇女工作的新局面

(三)把为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建功立业作为妇女工作的第一要务。各级妇联要自觉地把自身的职能融进党的中心工作之中,围绕绍兴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文明家庭”创建三大主体活动。把城市妇女工作的重点放到社区。健全完善社区妇女组织,把妇女工作纳入社区党建的总体规划,建立社区妇女工作新机制。以家庭为工作切入点,以社区妇女为工作对象,进一步在社区服务、教育、卫生、健康、环保、治安等方面开辟新领域,实施“社区服务工程”,促进社区服务产业化。推动农村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以实施“巾帼科技致富工程”为抓手,引导帮助农村妇女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完善科技培训、服务、示范三大网络,使科技文化水平、农业生产技能和科技致富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培养一批适应跨世纪农业发展需要的农村妇女科技带头人;树立一批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妇女先进典型;建立一批科技含量高的妇女龙头项目和示范基地;发展一批妇女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依靠科技,进一步推进“巾帼扶贫行动”,为贫困妇女脱贫致富提供更有效的帮助和支持。

(四)把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女性成才作为主要任务。坚持不懈地对妇女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四有”、“四自”教育,大力弘扬绍兴精神,积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树立一批新时代“四自”女性典型,不断激发广大妇女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广大妇女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实施“女性素质工程”,引导鼓励高层次女性人才在科研、领导决策、经营管理等方面挖掘自身潜能,发挥作用;加强多层次妇女的文化教育、专业知识和劳动技能培训,增强竞争意识和能力,促进妇女素质的提高。

(五)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妇女维权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四个多样化”带来的妇女就业、劳动保护、土地承包、婚姻家庭、人身权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妇女儿童法律服务机构、妇女权益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妇女法律援助制度和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制度,发挥县级妇女维权合议庭的作用,整合社会资源,构建社会化的维权工作网络。继续加强对妇女的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妇女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积极创造妇女发展的良好环境

(六)建立健全和落实必要的工作制度。市、县(市、区)党委每年要定期听取妇联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妇女工作;党委分管副书记要经常听取妇联工作的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妇女工作情况,指导帮助解决妇女工作中的困难与问......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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