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机关党委

一:审计局机关党委都有哪些日常工作

一、以理论武装为先导,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

1.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协助局党组制定中心组全年学习计划,将十八大、市第四次党代会的学习作为重中之重,同时做好中央、市委市政府及审计署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2.组织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开展“书香重庆”建设的有关精神,努力打造“书香机关”,开展“好书伴我行”读书活动。各党支部制定读书计划,规定党员干部“日读一小时、月读一本书”,在全局掀起“多读书、善读书、读好书”的读书热潮,营造“人人爱读书”的浓厚氛围。协助局党组组织市管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读原著”活动,市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个人自学、研读原文为主,深刻把握原著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理论素养。组织开展以“学政治、学经济、学法规、学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学习系列讲座”。继续为全体职工征订并发放《读点经典》丛书。组织好干部职工集中培训期间的相关活动。丰富机关阅览室读物,为干部职工购买学习书籍,配合搞好网络培训。

二、以机关党建工作为核心,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思想建设。根据中央及市委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暨“提高践行民生导向发展之路执行力”和“献礼十八大(四代会)、带头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有关要求,着力破解基层组织建设难题,积极创建“服务型党组织”,要围绕中心、推动工作,提高践行民生导向发展之路执行力,全面完成2012年度审计工作任务。继续深入开展以“树正气、提素质、促工作”为目标的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一讲二评三公示”,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要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并公开承诺事项,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干部召开讲评会,局6月底结合“七一”建党节开展以“评工作态度、评工作进度、评工作质量、评工作成效”为主要内容的讲评活动。各党支部讲述评比结果通过局门户网站、12371信息平台、公示栏等媒介予以公示,机关党委办公室将进行检查。

4.加强组织建设。严格按照“三项工作”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党组织生活制度。各党支部制定组织生活计划,探索创新组织生活形式。机关党委定期对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7月份开展“五个好”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并结合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及时调整、充实党支部班子队伍,为党支部建设注入生机活力。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做好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积极选派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相关专题培训,适时进行党务干部“应知应会”网上培训。抓好12371党建信息平台建设,党支部及时维护党员个人信息,每月更新党支部平台动态消息。协助开好局党组年度民主生活会,并抓好整改落实。适时进行机关党委换届选举。

5.加强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三项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城口县等地开展为期一周的“三进三同”活动,走进基层、走进乡村、走进农家,与农户同吃、同住、同劳动。继续开展“结穷亲”活动,并建立看望慰问长效机制,每逢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组织党员干部到农村看望“穷亲”。各党支部要按要求上报“三进三同”计划安排,并撰写党支部调研报告、党员干部职工党性分析报告和心得体会文章。结合审计工作开展“大下访”活动,倾听民情,了解民忧。结合审计项目开展“千人大调研”活动,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继续深化“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落实“实、高、新、严、细”的工作作风要求,坚持文明审计,切实把爱岗敬业、务实奉献的精神......余下全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的人员编制

审计署机关行政编制为682名(含两委人员编制6名、援派机动编制3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5名以及派出审计局人员编制)。其中:审计长1名、副审计长4名,总审计师1名(副部级),司局级领导职数102名(含派出审计局领导职数60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办公室领导职数1名)。

三:中共中央审计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根据1982年12月4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条的规定,于1983年9月15日正式成立,是国务院25个组成部门之一,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是国务院组成人员。

机构职责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审计署,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审计署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国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审计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审计政策,制定审计规章、审计准则和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国务院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省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中央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中央投资和以中央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财务收支,中央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务院规定的中央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国务院部门、省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国务院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署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省部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署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国务院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省级人民政府共同领导省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地方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地方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省级审计机关负责人。负责管理派驻地方的审计特派员办事处。

(十)组......余下全文>>

四:审计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是什么职务?

负责机关党务的~!

五:审计署的权力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是根据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条的规定,于1983年9月15日正式成立的。审计署是国务院28个组成部门之一,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是国务院组成人员。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审计署,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审计署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国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审计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审计政策,制定审计规章、审计准则和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国务院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省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中央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中央投资和以中央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财务收支,中央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务院规定的中央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国务院部门、省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国务院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署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省部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署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国务院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省级人民政府共同领导省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地方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地方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余下全文>>

六:县审计局属于行政机关还是党群机关?

行政

七:李占维个人简历审计署

李占维: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员办事处正司级副特派员

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员办事处

主要职责:特派办根据审计署的授权,依据法律法规和审计署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审计省级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审计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中央单位驻地方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驻地方分支机构的财务收支;审计中央所属驻地方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审计中央投资和以中央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员办事处审计范围是:北京、天津、河北

审计中央国有企业、中央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中央金融机构、中央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驻地方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省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国务院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审计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特派员: 胡利民

正司级副特派员: 李占维

纪检组长: 孙雅琴

副特派员: 蔡峰

副特派员: 苑宝良

副司级审计员:王俊升

副司级审计员:孙志明

部门设置

下设16个内设处室:办公室、法规处、财政审计一处、财政审计二处、行政事业审计处、资源环保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金融审计一处、金融审计二处、企业审计一处、企业审计二处、社会保障审计处、外资运用审计处、计算机审计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69号 (邮政编码:300010)

八:审计署是什么意思?

审计署

主要职责

一、拟定审计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审计、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办理地方性审计法规和规章的备案审查;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   二、向国务院报告和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一) 中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二) 中央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三) 省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审计署

(四)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和中央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五)国务院各部门管理的和受国务院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六)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审计署进行的审计。   四、向国务院总理提交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六、与省级人民政府共同领导省级审计机关,协同办理省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管理派驻地方的审计特派员办事处。   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配合稽察特派员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其他国有企业和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八、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活动。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辑本段下设机构

15个职能司(厅)和6个直属事业单位

15个职能司(厅):办公厅、 法制司、 财政审计司、 金融审计司、 行政事业审计司、 经贸审计司、 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 社会保障审计司、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 外资运用审计司、 外事司、 人事教育司、 直属机关党委、 监察局、 老干部局 。   6个直属事业单位:计算机技术中心、 机关服务局、 审计科研所、 干部培训中心、 中国审计出版社、 中国审计报社 。

25个派出审计局

25个派出审计局:外交外事审计局、 发展计划审计局、 经济审计一局、 经济审计二局、 贸易审计局、 国防工业审计局、 教育审计局、 科学技术审计局、政法审计局、 民族宗教审计局、 监察人事审计局、 资源环保审计局、 社会保障审计局、 建设建材审计局、 交通运输审计局、 信息邮政审计局、 农林水审计局、 文化体育审计局、 卫生药品审计局、 海关审计局、 经济执法审计局、 新闻通讯审计局、 旅游侨务审计局、 科学工程审计局、 地震气象审计局。

18个审计特派员办事处

18个审计特派员办事处: 京津冀特派员办事处、 太原特派员办事处、 沈阳特派员办事处、 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 上海特派员办事处、 南京特派员办事处、武汉特派员办事处、 广州特派员办事处、 郑州特派员办事处、 济南特派员办事处、 西安特派员办事处、 兰州特派员办事处、 昆明特派员办事处、成都特派员办事处、 长沙特派员办事处、 深圳特派员办事处、长春特派员办事处、重庆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办有《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审计研究》及《中国内部审计》等报刊杂志。

编辑本段现任领导:

审计......余下全文>>

九:审计署现任财政司司长

一、主要职责

负责财政审计的归口管理;组织审计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牵头组织审计中央部门及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省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省级人民政府管理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审计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及上述部门(单位)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具体组织对中央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具体组织对省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助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联系协调派出审计局的审计业务工作;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指导地方审计机关财政审计业务;承办审计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成员

司长:郝书辰 副司长:胥连碧 常利

三、内设处室

设5个内设处室:一处、二处、三处、四处、五处。

四、联系电话

一处:68301705

十:审计署负责什么方面?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如果没有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没有被审计单位的积极配合,没有机关内部各科室的沟通协调,做好工作的难度就会很大。因此,基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很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对审计监督工作进行有效的领导与组织,实行科学的审计管理。

(一)科学安排审计计划

审计计划在审计工作中起着统领全局的作用。科学的审计计划,要根据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从宏观上把握经济运行中的重大决策和有关事项的动态,抓住党委政府关心、群众关注的影响全局的关键环节和重大问题,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审计项目。科学的审计计划能使审计部门合理控制审计成本,有效规避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与质量。

(二)合理调配审计力量

审计计划确定之后,要在提高审计人员整体素质的基础上,将分散的各专业审计人员整合为综合、系统的有机整体,针对具体审计业务的复杂程序,有针对性地选择审计人员,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要把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等相关业务结合起来,对审计结果进行转化利用,优化审计信息资源;要充分发挥社会审计力量的作用,对一些项目实施委托审计,对专业技术性强的审计项目,可外聘专家参与审计。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

审计的发展及审计的质量与监督的效果,不仅取决于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的本身,在很大程度上还受到审计对象及审计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制约。基层审计机关要注重保持与同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职能部门的良好协调关系,使审计机关自身能够及时了解新的相关大政方针和政策规定,使有关部门了解审计工作情况,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同时,在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规章制度的制定方面,要及时将审计监督纳入其中,注重发挥监督合力。

(四)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交流

审计工作只有得到被审计单位的积极配合才能顺利完成,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时不能将上级机关角色带入审计工作当中,而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审计职业道德和审计工作制度。同时,基层审计机关要加大审计宣传力度,宣传审计工作的建设性作用,使被审计单位了解审计工作,消除误解,端正认识,进而理解、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

(五)突出审计重点

突出重点是审计工作的方法策略,把握审计监督的主要方面,在重要岗位、重点内容、关键环节上下功夫,带动审计整体功能的发挥。一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深化对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执行和对下级政府的财政决算审计。从源头上制止财政资金使用的随意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对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和准确评价,为组织、纪检部门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三是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的审计。当前要特别关注重大基建投资、重大土地出让等项目,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事关民生资金的审计。“三农”资金、扶贫资金、社保资金事关社会稳定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要重点关注民生资金的管理和安全,切实加强对民生资金的审计,确保党的惠民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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