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账单"应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对吗
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账单"应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是对的,企业财务人员每月都要做的。
二: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账务如何处理?
1、从公司帐户划出存款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100万元
2、购买理财产品
借:短期投资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处置理财产品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短期投资
投资收益
4、收回投资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贷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三:请问新会计准则中利息收入怎么规定的?
在新的会计准则对利息收入的规定下,利息收入是应该冲减财务费用,而不应计在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担保公司除外)中。核定征收有就是按营业额计算所得税,不是零申报。
四: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什么法规的要求
我查了一下,最最直接的法规就是这个:
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
财会[2011]17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我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现予印发,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我部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小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下载:
小企业会计准则.pdf
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pdf
其中:附件二即
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pdf
中的1002 银行存款这个科目解释中的第三条第2款就有关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要求。
原文是这样的
“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二、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小企业应当按照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小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有外币银行存款的小企业,还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
五: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
一、资产类
会 计 科 目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银行专用
4 1011 存放同业 银行专用
5 1015 其他货币资金
6 1021 结算备付金 证券专用
7 1031 存出保证金 金融共用
8 1051 拆出资金 金融共用
9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金融共用
11 1121 应收票据
12 1122 应收账款
13 1123 预付账款
14 1131 应收股利
15 1132 应收利息
16 1211 应收保户储金 保险专用
17 1221 应收代位追偿款 保险专用
18 1222 应收分保账款 保险专用
19 1223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20 1224 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21 1231 其他应收款
22 1241 坏账准备
23 1251 贴现资产 银行专用
24 1301 贷款 银行和保险共用
25 1302 贷款损失准备 银行和保险共用
26 1311 代理兑付证券 银行和证券共用
27 1321 代理业务资产
28 1401 材料采购
29 1402 在途物资
30 1403 原材料
31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32 1406 库存商品
33 1407 发出商品
34 1410 商品进销差价
35 1411 委托加工物资
36 1412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37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 农业专用
38 1431 周转材料 建造承包商专用
39 1441 贵金属 银行专用
40 1442 抵债资产 金融共用
41 1451 损余物资 保险专用
42 1461 存货跌价准备
43 1501 待摊费用
44 1511 独立账户资产 保险专用
45 1521 持有至到期投资
46 152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47 152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8 1524 长期股权投资
49 152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0 1526 投资性房地产
51 1531 长期应收款
52 1541 未实现融资收益
53 1551 存出资本保证金 保险专用
54 1601 固定资产
55 1602 累计折旧
56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7 1604 在建工程
58 1605 工程物资
59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60 1611 融资租赁资产 租赁专用
61 1612 未担保余值 租赁专用
62 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 农业专用
63 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农业专用
64 1623 公益性生物资产 农业专用
65 1631 油气资产 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
66 1632 累计折耗 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
67 1701 无形资产
68 1702 累计摊销
69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70 1711 商誉
71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72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73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74 2001 短期借款
75 2002 存入保证金 金融共用
76 2003 拆入资金 金融共用
77 2004 向中央银行借款 银行专用
78 2011 同业存放 银行专用
79 2012 吸收存款 银行专用
80 2021 贴现负债 银行专用
81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
82 2111 卖......余下全文>>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应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对吗?
对啊
至少一个月对一次。如果你是会计,出账的。就肯定知道的
七:新会计准则下筹办期的银行手续费和利息收入计入什么科目
如果筹办期的开办费用直接记入了管理费用,则银行手续费和利息收入直接记入和冲减财务费用,
如果筹办期的开办费用记入了长期待摊费用,则银行手续费和利息收入就记入和冲减长期待摊费用
八:《小企业会计准则》增加了”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应至少每月核对一次的规定。是对是错?
对,如果没有规定,实际工作中也得每月核对一次。
九:求解 编写会计分录。采用新企业会计准则)
(1)
借:无形资产40000
贷:实收资本40000
(2)
借:应付帐款50000
贷:短期借款50000
(3)
借:在途物资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银行存款11700
(4)
借:原材料19000
贷:在途物资10000
银行存款9000
(5)生产A产品领用甲材料3 000元和乙材料1 000元;生产B产品领用甲材料2 000元。
借:生产成本——A 4000
——B2000
贷:原材料——甲5000
——乙1000
十:请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变化的会计科目有哪些?请尽量全谢谢!!~~~~~~~~~~~~
新旧科目衔接 (一)“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和“预付账款”科目
新准则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和“预付账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调账时,应将以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
(二)“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
新准则没有设置“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要求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调账时,企业应当根据新准则的划分标准将原制度中的短期投资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照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自“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原账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三)“应收补贴款”科目
新准则没有设置“应收补贴款”科目。调账时,企业应“应收补贴款”科目的余额转至“其他应收款”科目。
(四)“物资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受托代销商品”、“待摊费用”和“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新准则设置了“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受托代销商品”、“待摊费用”和“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同。调账时,应将“物资采购”科目的余额转入“材料采购”科目;将“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科目的余额一并转入“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将“库存商品”科目的余额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产品也可以将其金额转入“开发产品”科目,对于农业企业收获的农产品也可以将其金额转入“农产品”科目;其他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
另外,新准则还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对农业企业专设了“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对建造承包商专设了“周转材料”科目。调账时,应将原存货项目中属于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或周转材料的金额自有关科目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或“周转材料”科目。
(五)“自制半成品”、“委托代销商品”和“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
新准则没有设置“自制半成品”、“委托代销商品”和“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而设置了“发出商品”科目。调账时,应将“自制半成品”科目的余额转入“生产成本”科目;将“委托代销商品”科目的余额转入“发出商品”科目;对“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其中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部分转入“发出商品”科目,已经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部分转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企业也可沿用“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
(六)“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另外新准则还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调账时,企业应对“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余额全额冲销,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损益调整、......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