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车辆报废流程

一:行政事业单位申报汽车报废处置需提交哪些材料

固定资产报废计处理: 1、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收残值: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3、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借余额: 借:营业外支 贷:固定资产清理 贷余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说明:固定资产办理报废手续说明原需经企业领导或懂事批准般用报财政金额比较需报财政审

二:事业单位汽车报废后账务怎么处理?

报废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益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审批后或年终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

贷:待处置资产损益

三:单位车辆规定的是多少年报废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规定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对于非营运车辆,行驶60万公里后将采取“引导报废”。

注意:

此处的“引导报废”也就是倡导主动报废,但引导报废不是强制报废,只要车辆按时参加审验合格,在年检时,各项安全性能达标及排放符合标准,能够满足车辆检验标准,依然可以继续上路行驶。

相关法律知识:

行驶里程的规定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六)专用校车行驶 40万千米;

(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九)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废处置需要哪些手续

固定资产报废的会计处理如下:

1、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收回残值: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3、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如果是借方余额: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如果是贷方余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说明:固定资产办理报废手续,说明原因后需经企业领导或懂事会批准,一般不用报财政,但金额比较大的,需报财政审核。

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会计处理?

报废分录: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收回残值变价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等(因为有的事业单位这部分处置收入是要上交的)

或如不要上交,可以入“其他收入”,

或“专用基金—修购基金”(适用于变价收入可自用于以后购建固定资产)

六: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后怎么入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必须有财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才能下账(财政部令35、36号)

会计分录:

报废时: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批复作为原始凭证

取得变价收入:

借:现金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上缴财政部门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现金财政返还时,根据财政安排款项列入相应收入款项

七:汽车机动车报废怎么处理?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的机动车,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然后车主再持《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去办理销养路费等其他车辆相关手续,报废手续就算完成。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再购车订理新车入户,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这项规定已从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八: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报告怎么写

我某某单位某某固定资产于某年某月购买或拨入,己使用多少年,因某某原因己无法使用,现申请报废…

九: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

关于固定资产闲置、报废处理的暂行办法 【返回】

各部门:

为提高学院设备的使用效益,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根据南京市教育局文件《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试行)》(宁教财〔2003〕14号)等有关文件,制定学院闲置、报废固定资产处理办法如下:

一、闲置、报废条件

1. 本办法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学院的课桌椅、图书等,均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本办法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对除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资产”)的闲置和报废的管理。

3. 资产闲置是指仍可使用但因使用或保管单位职能或责任人员调整,或因学院建设需要工作场所调整等客观原因,而本单位又无法调剂、无处安放而造成闲置。

4. 资产报废是指经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理。资产报废多因超过使用年限、结构陈旧,缺套残损、精度丧失或下降、性能低劣、技术落后,且无法改造、不能使用和无法修复,或经济上无修复价值而淘汰。

二、闲置、报废处理办法

(一)闲置资产处置办法

1. 对仍可使用的资产应首先在部门所属范围内调剂。

2. 对本部门内难以安置的,可调剂到院内供其他部门使用。调剂办法是: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设备处同意后,由提出调剂的部门和设备处共同做好公示工作。需要的部门可向设备处申请,凭设备处《金陵科技学院资产调拨通知单》(附件一)领取。提出调剂的部门负责清点移交,设备处负责调整实物账册,领取部门负责搬运。

3. 经公示仍无单位需要、在院内难以调剂的,可由原使用人提出书面报告,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寻找适合场所暂行保管、使用,报设备处备案。在保管或使用期间,发生遗失、损坏的,由保管和使用的部门负责人负责督促处理,使用人承担追场、赔偿责任。一旦工作场所条件好转,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使用人负责搬迁到指定工作地点,部门设备管理责任人到设备处办理销案手续。

4. 对学院和部门均难以安置的闲置设备,可予以拍卖。拍卖手续按以下报废资产处理办法执行。

(二)报废资产处理办法

1. 固定资产报废程序:

(1)申请报告,落实处置方案。资产报废前,提出资产报废的部门须做好以下工作:

①提出书面报告,填写登记表。各部门在报废资产前应向设备处申报,提出申请报废资产的报告,填报有关《金陵科技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附件二),提交报废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损失价值清册,以及鉴定资料和对非正常损失责任的处理意见,经设备处审批后方可处理。填写《金陵科技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时,必须登记资产标签“编号”,以便账目的调整。仪器设备未办理报废批准手续,各单位负责做好保护工作,不得自行处理。

②落实报废后的资产处理办法。报废后的资产可以支援困难地区建设、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理。由提出报废的部门与有关接受单位初拟转让协议,包括拟定报废价格和收入,并按批准固定资产报废的各级权限报批。

(2)实地清点。经批准报废后,设备处负责通知有关报废资产的申请部门和国资处(财务处)、教务处(负责教学专用资产)或后勤管理处(负责行政、办公资产)等,商定实地清点办法。清点核对结束后,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金陵科技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上签字。设备处负责根据《金陵......余下全文>>

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报废应如何处置

根据财政部令第36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和车辆的处置,货币性资产损失的核销,以及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处置

,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规定限额以下的资产的处置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将审批结果定期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根据以上规定,单位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应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国有抚产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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