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人均收入怎么算

一: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在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中,农民人均纯收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统计指标。所谓农民人均纯收入,指的是按农村人口平均的“农民纯收入”,反映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农村居民收入的平均水平。其中,“农民纯收入”指的是农村居民当年从各个来源渠道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获得收入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 在农村住户抽样调查中,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的工作流程是:首先,由县级农调队将农户每月记的帐录入计算机,按季度(或按月)上报省农调队,年底由省农调队将全年的原始数据上报农调总队,省农调队和农调总队同时用国家统计局开发的计算机数据处理程序对原始调查数据进行处理,计算各省和全国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整个计算过程完全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并有严格的制度规定。 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计算方法全国是完全统一的,计算公式为: 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调查补贴)/农村居民家庭常住人口 从计算公式看,农民纯收入的计算方法并不复杂。但是,由于农民收入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现金收入,另一部分是实物收入,现金收入好计算,调查结果是多少就是多少,复杂的是实物收入。由于实物收入没有经过市场,因此,必须采取一个客观、准确的计算方法来计算其价值量,才能正确反映农民收入水平。在确保原始调查数据质量的前提下,如何计算实物收入的价值量成为准确计算农民收入水平的关键。 在现行的农村住户调查中规定,实物收入的计算方法是将农户当年生产的农产品产量扣除出售部分,分品种作价后计算得出。对各品种农产品的作价执行的是与市场挂钩的原则,即以农民在市场出售农产品的价格为基础,粮食、肉类打九折,其他农产品打八五折。如果在下年出售了上年的结余农产品,根据出售价格与上年实物作价的高低,将出售结余农产品的损益计入下年收入。 对农作物副产品计算收入的原则是,只有用于生产和生活或明确用于出售的农作物副产品才计算收入,用于生产的农作物副产品在计算收入的同时也要计入生产费用中。农作物副产品作价计算收入的方法,原则上按实物折算收入的作价方法执行。

二:农民人均纯收入如何计算?由哪几部分构成?

农民人均纯收入是通过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获得的。它要求接受调查的农户在国家统一格式的现金收支帐和实物收支帐上,逐笔记录发生的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统计部门通过对这些原始数据的加工整理,来获得一定时期内农民生产、生活、收入、消费等方面的详细数据。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计算公式为: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费支出—赠送农村外部亲友支出)/农村居民家庭常住人口农民人均纯收入按收入来源的性质分,可分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1)工资性收入:指农村住户或住户成员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出卖劳动而获得的收入。包括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在本地劳动得到的收入、常住人口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三个部分。(2)家庭经营纯收入:指农村住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筹划和管理而获得的收入,相应地扣除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费用后的收入总和。(3)财产性收入:指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性资产的所有者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资金或将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股金、 租金、红利、土地征用费用等。(4)转移性收入:指农村住户或住户成员无须付出任何对应物而获得的货物、服务、资金或资产所有权等,不包括无偿提供的用于固定资产形成的资金。

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如何统计的?

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将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扣除各类相应的支出后,得到的弧次分配与再分配后的收入。可支配收入通常是指居民家庭可用于最终消费、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按照家庭常住人口计算的一个平均指标,是指家庭中所有成员的平均收入,而不仅是工资收入。家庭成员既包括有工作和收入的人员,也包括家庭中没有收入的其他成员,如老人和未成年子女等,这些没有收入的家庭成员同样分摊到数值相同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方法: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财产性支出-转移性支出)/家庭常住人口

四:农民人均纯收入是怎么计算的?

农民纯收入:

农民纯收入即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是指农村常住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和上交承包集体任务金额以后剩余的,可直接用于进行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那一部分收入。它是反映农民家庭实际收入水平的综合性的主要指标。农民家庭纯收入,既包括从事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经营收入,又包括取自在外人口寄回带回和国家财政救济、各种补贴等非经营性收入,既包括货币收入,又包括自产自用的实物收入。但不包括向银行、信用社和向亲友借款等属于借贷性的收入。

计算公式为:农民纯收入=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其中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是指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经营而获得的收入,包括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邮电业、批零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业、文教卫生业和其他家庭经营收入。

资料来源:采用科学的抽样方法,抽选确定农村居民家庭调查户,每天记载家庭收支流水账,对记账本逐笔编码后,按月录入计算机处理汇总计算而得。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家庭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等自由支配的收入。即居民家庭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

计算公式为: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家庭总收入包括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如利息红利房租收入等)、转移性收入(如养老金、离退休金、社会救济收入等)。

资料来源:采用科学的抽样方法,抽选确定城镇居民家庭调查户,每天记载家庭收支流水账,由市城调队对记账本逐笔编码后,按月录入计算机处理汇总计算而得。

农民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两种不同的统计指标,所以有不同的说法。

参考资料:www.sztj.sz.js.cn/tjzn2.htm

五:农村的人均收入是怎么计算的?我实在弄不懂!

这个数据其实不难理解,先划定一个范围为农村人,以总收入除以相对的人口总数就得到人均收入了。

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纯收入的区别,各括哪些项目?

农民人均纯收入,是指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农业部制定的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报表中的"农民人均所得"。其计算公式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经济总收入-总费用-国家税金-上交有关部门的利润-企业各项基金-村提留-乡统筹)÷汇总人口。 可支配收入 指调查户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经营性支出、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 家庭总收入-经营性支出-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 人均收入 国家统计局没有这种提法

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怎么计算

  对于此问题最高院有所批示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2006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印发上述复函予全国各地高级法院,参照适用。 鉴于此 只需证明你爱人的经常居住地在城镇(在城镇连续居住1年即可)+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市(用劳动合同,工资签收单,工资卡详细转入单据,社保单子或纳个税单子都是证明的相应材料)   只要你能证明以上2点 ,你爱人就能按照城镇标准算,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即按农村标准算。。。。你自己对比下自身情况咯~~ 

八:关于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怎么算?

统计部门对外公布的,只是一个结果,比如说,本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多少多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多少多少。至于怎么算,那当然是由统计部门核算的,但这种计算方式是不可能对外公布,也无需对外公布的。

而你想知道的是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是怎么算出来的,那只能向你当地的统计部门咨询了。对吗?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九:农民人均年收入多少算奔小康

你好,4口之家,上世纪50年代,每月收入80元算小康; 60年代每月收入120元算小康之家; 70年代月收入和60年代持平; 80年代,每月收入200元算小康; 90年代,每月收入1000元算小康之家; 进入21世纪;每月收入要达到6000元才算小康之家。 目前在我国,除了公务员,工薪阶层80%以上达不到小康水平。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