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承兑汇票丢失了怎么办
一、银行承兑汇票丢失相关概念
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属于商业汇票丧失的一种。所谓商业汇票丧 失是指商业汇票因焚烧、磨损、污损而完全灭失或因遗失、被盗、被抢等原因而失去商业汇票占有的情况。
1、完全灭失。完全灭失是指票据本身受到毁灭性损坏,不能恢复原来的形态,所以称为绝对灭失。
2、相对丧失。相对丧失是指持票人失去商业汇票占有,但票据本身仍然存在,且依然完好无损。
由于票据权利的行使以权利人持有票据为基础,因此票据丧失后,行使票据权利就失去了依据。对票据权利人来说,票据权利不因票据的丧失而丧失,但票据的丢失会产生较大的风险,如票据权利被无权利人冒用等。《票据法》对票据的丧失规定了一定的补救办法,以保护权利人的利益。
二、银行承兑汇票丢失的补救措施
(一)、法律依据 我国《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 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的“失票人”是指持票人,即票据的最后合法占有人。
(二)、补救措施
1、补救流程:在发现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后,立即向承兑人开票行进行电话挂失及书面挂失 向承兑人开票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汇票到期后办理托收凭证
2、向开票行书面挂失所需材料
①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银行提供,一式贰份)
②提供最后持票人或最后背书人营业执照、组织部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法人授权书
④经办人身份证
3、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所需材料
①公示催告申请书
②法人代表证明书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持票证明文件(自出票人至最后持票人中的有对持有票据、转让票据的证明)
4、票据到期日前的承兑托收手续
①挂失止付通知书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民事判决书、公告、托收凭证(最后持票人的开户行办理托收至开户行)
备注:票据遗失不但风险大、补救手续复杂繁琐,而且成本相当高,银行挂失费用高达票面金额的0.1%,以及法院公告费等,故各环节必须加强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及管理,以防银行承兑汇票的遗失。
二:承兑汇票丢了怎么办 80分
三:承兑汇票在邮寄的途中丢失应该怎么办?
追问邮局的责任可以暂暂缓,眼下要做的是立即向承兑行(即出票人开户行)挂失,向出票行所在地人民法院同时申请挂失汇票。当然,你必须向法院提交你取得票据的相关材料,法院判决收效后,你即可以要求承兑行付款。 这中间最主要的耗时在法院,所以你必须进快按法院要求提供材料。至于责任,是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与汇票挂失主体事件没有多大关系,从你描述的情况看,你可以直接要求你的开户行承担该笔费用,开户行进行下一步追究就与你们无关了。
四:承兑汇票丢失怎么办
商业承兑汇票遗失或未使用办理注销,不须向银行办理注销手续,而由收付款单位双方自行联系处理。持票单位遗失银行承兑汇票,应及时向承兑银行办理挂失注销手续,待汇票到期日满一个月再办理如下手续: (1)付款单位遗失的,应备函说明遗失原因,并附第四联银行承兑汇票送交银行申请注销,银行受理后,在汇票第四联注明“遗失注销”字样并盖章后即可注销。 (2)收款单位遗失的,由收款单位与付款单位协商解决,汇票到期满一个月后,付款单位确末支付票款时,付款单位可代收款单位办理遗失手续,其手续与付款单位遗失的手续相同。
五:承兑汇票丢失怎么处理
补救措施
1、补救流程:在发现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后,立即向承兑人开票
行进行电话挂失及书面挂失向承兑人开票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汇票到期后办理托收凭证
2、向开票行书面挂失所需材料
①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银行提供,一式贰份)
②提供最后持票人或最后背书人营业执照、组织部机构代码
证、法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法人授权书
④经办人身份证
3、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所需材料
①公示催告申请书
②法人代表证明书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持票证明文件(自出票人至最后持票人中的有对持有票据、
转让票据的证明)
4、票据到期日前的承兑托收手续
①挂失止付通知书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银行承兑汇票丢失了该怎么办
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丢失,有三种补救方法: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
挂失止付,是一种临时措施,已经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可以去承兑挂失止付手续,通知承兑银行暂停支付汇票款项。(没有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允许挂失止付)。由于挂失止付只是一种暂时的措施,挂失止付的效力只有12天,挂失12天后止付程序自动失效,所以失票人应该及时去法院进行公示催告,或提起普通诉讼,由法院下达法律文书,通知银行停止支付汇票款。(关于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的程序,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章节)。
以下是我国票据法规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支付结算办法》:
第四十八条 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第五十条 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后,查明挂失票据确未付款时,应立即暂停支付。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持票人提示付款并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
七:银行承兑汇票丢失了怎么办
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属于商业汇票丧失的一种。所谓商业汇票丧失是指商业汇票因焚烧、磨损、污损而完全灭失或因遗失、被盗、被抢等原因而失去商业汇票占有的情况。
1、完全灭失。完全灭失是指票据本身受到毁灭性损坏,不能恢复原来的形态,所以称为绝对灭失。
2、相对丧失。相对丧失是指持票人失去商业汇票占有,但票据本身仍然存在,且依然完好无损。
由于票据权利的行使以权利人持有票据为基础,因此票据丧失后,行使票据权利就失去了依据。对票据权利人来说,票据权利不因票据的丧失而丧失,但票据的丢失会产生较大的风险,如票据权利被无权利人冒用等。《票据法》对票据的丧失规定了一定的补救办法,以保护权利人的利益。
(二)银行承兑汇票丢失的补救措施
1、法律依据
我国《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的“失票人”是指持票人,即票据的最后合法占有人。
2、补救措施
提醒:三种补救措施可以依次进行,也可以直接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但是考虑到法院受理公示催告和诉讼要有一定的立案期限,所以为了防止票据权利被无权人冒用,友情提醒:应在发现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后,立即向承兑人申请挂失止付。 来源:同城票据网
八:银行承兑汇票丢失了怎么办
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所需材料
①公示催告申请书
②法人代表证明书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
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所需材料
①公示催告申请书
②法人代表证明书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
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所需材料
①公示催告申请书
②法人代表证明书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
失票人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后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公告催示,向人民法院递交公示申请书,注明票面金额,出票人,持票人,背书人,出票日期,到期日期等票据主要内容申请法院停止支付。公告催示不少于六十日
失票人到承兑银行挂失,填写票据挂失申请书,记载丧失票据时间,地点,原因,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挂失止付人名称,营业场所或住所及联系方法。
票据提示付款期满后失票人凭人民院出具的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承兑行请求付款。
九:银行承兑汇票丢失了如何处理
补救措施
银行承兑汇票丢失的补救措施:
补救流程:在发现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后,立即向承兑人开票行进行电话挂失及书面挂失 向承兑人开票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汇票到期后办理托收凭证
向开票行书面挂失所需材料 ①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银行提供,一式贰份)②提供最后持票人或最后背书人营业执照、组织部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法人授权书④经办人身份证
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所需材①公示催告申请书②法人代表证明书③法人授权委托书④持票证明文件(自出票人至最后持票人中的有对持有票据、转让票据的证明)
票据到期日前的承兑托收手续①挂失止付通知书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民事判决书、公告、托收凭证(最后持票人的开户行办理托收至开户行)
备注:票据遗失不但风险大、补救手续复杂繁琐,而且成本相当高,银行挂失费用高达票面金额的0.1%,以及法院公告费等,故各环节必须加强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及管理,以防银行承兑汇票的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