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厂房的消防通道宽度要求是多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六章 消防车道和进厂房的铁路线
第6.0.1条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160m。当建筑物的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均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第6.0.2条 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3.5m。
第6.0.3条 沿街建筑应设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超过80m。
第6.0.4条 工厂、仓库应设置消防车道。一座甲、乙、丙类厂房的占地面积超过3000m2或一座乙、丙类库房的占地面积超过1500m2时,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如有困难,可沿其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或设置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
第6.0.5条 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应设消防车道或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
一个堆场、储罐区的总储量超过表6.0.5的规定时,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四周设置宽度不小于6m且能供消防车通行的平坦空地。
注:一个易燃材料堆场占地面积超过25000m2或一个可燃材料堆场占地面积超过40000m2时,宜增设与环
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纵、横消防车道,其间距不宜超过150m。
第6.0.6条 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和占地面积超过3000m2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环形消防车道。
第6.0.7条 建筑物的封闭内院,如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的消防车道。
第6.0.8条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
第6.0.9条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m,道路上空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m。
第6.0.10条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面积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5m×15m。
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
第6.0.11条 消防车道应尽量短捷,并宜避免与铁路平交。如必须平交,应设备用车道,两车道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一列火车的长度。
第6.0.12条 甲、乙类厂房和库房内不应设有铁路线。
蒸汽机车和内燃机车进入丙、丁、戊类厂房和库房时,其屋顶应采用非燃烧体结构或其他有效防火措施。
二:厂房建筑消防规范有哪些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建筑灭火器配置饥计规范》GB 50140-2005
如果是石化厂房: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92
如果是汽车修理厂: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厂房怎么分类
这两个建筑的性质不一样,一个是工业性质建筑,一个是民用的比较常见的建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主要是从建筑的使用性质、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及人数划分的。比如,工业建筑常常会做到泄爆,因为厂房可能生产堆积易燃易爆物,需要泄爆。公共建筑一般没这种要求,但有些大型公建需做人防,工业建筑往往又没有这种要求。所以,对待这两种差异性很大的建筑类型,防火规范分别作了详述。
四:丙类厂房需要哪些消防设备及消防设计要求
可以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百度文库里有。
五:丙类厂房消防设计要求按照什么规范
这感召gb50016-2014的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
六:钢结构厂房设计规范中关于消防和环境,天气等相关规定有哪些
根据《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钢结构厂房主要采用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为主要材料。通常,在全负荷的情况下失去静态平衡稳定性的临界温度为540℃左右,总体机械性能随温度的不同而有变化,一般结构温度达到350℃、500℃、600℃时,强度分别下降1/3、1/2、2/3。在火灾中,火场温度通常会达到800~1200℃,在这样的环境下,具有较高导热性能的钢结构一般会在15min左右,就会出现塑性变形,产生局部损坏,并彻底丧失承载能力导致整体垮塌。其中,不同墙体材料及温度特性,对钢结构的内部温升和在高温下的受力变形会产生一定影响。现有钢结构厂房中,通常采用夹芯板作为间隔墙和外墙,内部以具有较高保温性能的聚苯乙烯、聚氨酯和岩棉等作为填充材料。前两者材料的耐火性能较差,易受热燃烧,会增大建筑火灾荷载,加快钢结构的温升,降低抗火灾能力。而岩棉本身属无机质硅酸盐纤维,不可燃,燃烧性能取决于其中粘接剂的类型和数量。一般情况下,金属夹芯板的耐火极限约10min左右即失去承重功能而垮塌。
钢结构厂房火灾特点火灾的发生和发展具有随机性和确定性的双重特点。
随机性是指火灾发生的起火原因及时间、地点等因素是不定的,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遵循一定的统计;确定性是指在某一特定场合下发生的火灾会按基本确定的规律发展蔓延。燃烧过程与烟气流动过程皆遵循燃烧学、流体力学等物理和化学规律。火灾的确定性规律可采用定量化工程研究,一般分成四个主要阶段,即:初起阶段、发展阶段、猛烈阶段和熄灭阶段。钢结构厂房的火灾危险性主要体现在着火源荷载、厂房几何尺寸及火羽流的形态等方面。一般钢结构厂房的特点是空间较大,空气充足,四周无附属围合建筑,有的大跨度大空间厂房内部甚至形成空气对流,属于初期发展最快的轴对称火羽流。在初期增长阶段,热量迅速累积,在可燃物上方形成温度较高、不断上升的火羽流。当羽流受到顶棚的阻挡后,便在顶棚下方向以平均0.5m/s的水平速度四面扩散开来,形成沿顶棚表面平行流动的较薄的热烟气层,此后,烟气受到建筑围护的阻挡和冷却,达到了一定厚度时又会慢慢向内部火源处扩展,形成逐渐增厚的热烟气层,从而缩短进入发展猛烈阶段的时间。当着火源发展至多处时,在火源间形成漩涡,影响空气对流,造成热量加速积聚,达到充分发展阶段,热烟气层的温度与中心温度相差无几。
钢结构厂房防火需注意的问题
(一)火灾危险性认定。火灾危险性应由生产、存储物品及工艺流程来共同确定。一幢厂房作为不同危险性的生产,或使用、存储不同危险性物品的,其消防要求是不同的。包括个生产阶段的动态变化,也可能导致火灾危险性改变。因此,设计之初应充分了解工艺流程、原料、成品半成品,考虑未来可能出现的洁净车间等高危险等级区域,避免遗留后续发展问题。
(二)防火分区划分。在无工艺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划分防火分区,有利于减少火灾蔓延,为人员疏散和扑救提供有利条件。防火分区上应以分隔局部堆放大量的可燃易燃材料等火灾荷载大的部位为重点,根据火势蔓延途径,结合结构柱的加固,合理利用防火墙、防火卷帘、水幕等有效分隔。
(三)夹芯板墙体材料。由于填充材料的可燃性,聚氨酯和聚苯乙烯材料的耐火极限非常低,使用这两类的建筑,其火灾荷载可以上升9%~30%,发生火灾时,可以加速依附的钢结构的温升,导致建筑的快速垮塌。因此,低等级的厂房应严格控制改用火灾危险性较高的用途。(四)防火涂料质量。防火涂料因质量不同而价格有高低,部分单位为节省投资选择质量差的防火涂料;且钢结构的主体设计使用年限一般是50年,而钢结构......余下全文>>
七:厂房的消防水池.国家有规定多大的吗?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修订本)以下具体条款
第8.3.3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消防水池:
一、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二、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且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25L&恭47;S。
第8.4.1条 下列建筑物应设室内消防给水:
一、厂房、库房、高度不超过24m的科研楼(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除外);
第8.6.2条 室内消火栓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有消防给水的建筑物,其各层(无可燃物的设备层除外)均应设置消火栓;
二、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m时,且体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库房,可采用1支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应由计算确定,一般不应小于7m,但甲、乙类厂房、超过六层的民用建筑、超过四层的厂房和库房内,不应小于10m;高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内,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m水柱;
三、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应不超过80m水柱,如超过80m水柱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超过50m水柱时,应有减压设施;
四、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
五、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明显易于取用地点。栓口离地面高度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
六、冷库的室内消火栓应设在常温穿堂或楼梯间内;
七、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高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甲、乙类厂房,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30m;其他单层和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50m。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根水带的长度不应超过25m;
八、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如为平屋顶时,宜在平屋顶上设置试验和检查用的消火栓;
九、高层工业建筑和水箱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其他建筑,应在每个室内消火栓处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有保护设施。
注: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办公楼,以及超过1500个座位的剧院、会堂,其闷顶内安装有面灯部位的马道处,宜增设消防水喉设备。
第8.6.3条 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如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等的水量和水压时,可不设消防水箱。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水箱或气压水罐、水塔,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设置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
二、室内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m3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采用18m3;
三、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应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
四、发生火灾后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
八:厂房设计标准规范有哪些
太多了啊。。。比如
1 通用标准
房屋建筑制图统-标准GB/T50001-2010
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01
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50106-2001
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50114-2010
供热工程制图标准GJJ/T78-97
建筑模数协调统-标准GDJ2-86
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100-2001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DJ6-86
2 民用建筑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规程JGJ117-98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住宅设计规范(2003年版)GD50096-2011
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50362-2005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2003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00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99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了JGJ40-87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JGJ41-87+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了JGJ58-2008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60-99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90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6-91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了JGJ67-2006
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了JGJ76-2003
港口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86-92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HGJ100-98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24-99
镇(乡)村文化中心建筑设计规范JGJ156-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GB50091-2006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GB50226-2007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GB50447-2008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15-87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
城市粪便处理厂(场)设计规范CJJ64-95
调幅收音台和调频电视转播台与公路的防护间距标准
GB50285-98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3 工业建筑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
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91
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94
小型水力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071-2002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01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余下全文>>
九: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厂房内设办公室可以吗
3.3.5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 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50h 的防火隔墙和 1.00h 的楼板与 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 1 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 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