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试用期工作总结

一:就要转正了,但不知道该怎样写好工作总结。是从事法务方面工作的,请高人帮忙提供下范文。

一、本人的介绍、二、思想政治方面

三、本人的政绩、四、本人的不足、五、以后的想法

二:谁有公司法务工作总结,要实际些的,不要空话大话,好的话有追分,谢谢

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工作总结就是要让你的领导了解你,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所以写好几点:

1、你都做了哪些事

2、这些事情中有哪些需要用你个人的技巧去解决,或需要你个人的脑子去解决,让领导看到你是用心用脑在工作,即使没有问题,你也要写出遇到有难度的问题,然后通过你的努力解决了,没有给公司带来负担或者带来哪些效益

3、通过的工作,你对岗位和工作的认识

4、今后的工作你还要提高哪些能力或者需要再补充哪方面的知识

5、上司喜欢自动自发的人,而不是推一推动一下的人。所以,没有分派到你的工作但是你分内的工作,你要先有做的准备。以下供你参考: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与计划是相辅相成的,要以计划为依据,制定计划总是在个人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中心。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

3.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今后的打算。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

3.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去芜存精。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该详的要详,该略的要略。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

日期

三:试用期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是否需要赔偿?

我国《劳动法》第32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102条规定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触,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赔偿责任我们是有的,但是可以减少,看自己的承担能力酌情处理)

四:试用期被解雇,我的那些权益被侵害了?

在试用期内被公司证明试用不合格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公司不构成违约行为,至于待遇方面是按照你入职时与公司商谈的薪酬,如公司有刻意克扣行为的你可以先向公司申诉鼎调解不成再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关于岗位认证交的490元,如公司有合法规定则可能不构成侵害,你也可以跟公司交涉能否退钱。

五:工作试用期导致公司亏损,要负责任吗?

啥叫亏损??有那么夸张吗?!只能说是造成经济损失吧~

一般来说,在合同期内,只有在你违反公司的相关制度然后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时候,单位才有可能主张你赔偿,当然,还有辞退啦。

不过,这只是法律这么说,现实情况就要看你是啥单位,领导是啥想法,比如说我有个同学在银行柜台,如果账目发生错误的话,缺失的部分要你补齐;我以前在饭店打过工,打碎一只杯子,工资里扣10块钱。

其实,人性化的说试用期因业务不熟练做错事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的,因为这是公司的错。没有培训好新人,就把如此重要的东西交给你做。如果有个负责指导带领你的人,那么这个责任就是应当由他承担的。

所以,你也不用过于自责的。

六:试用期内我去别家公司面试成功了 20分

可以啊,试用期你只要罚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你要离职,那么他们就会为你尽快办理手续的。而且劳动合同解除现在马上申请就会通过审批。具体时间看你们单位怎样安排的呗,不过,你要尽早提出来哦,不然会耽误很多时间的!!!

七:试用期内工资是转正后的100%,是怎么算的?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也就是说: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

八:试用期一个月是按天数算吗?

这要看你们当初是怎样约定的,如果约定是30天为一川月,则2月3日为一个月,从2月4日起算转正工资。

如果没有约定,应以月为单位,即从2月1日起为转正期,享受转正后的工资待遇,很多单位就是这样计算的。

九:关于试用期被解聘的问题

1、法律是有这样的规定。三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但要注意,不是“必须六个月”,也就是说,虽然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三年,但并不是当然要有六个月的试用期,是否确定试用期以及确定多长的试用期,都必须由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也就是说埂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可以不定试用期,也可以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有点罗嗦,但应不会产生歧义吧)

2、关于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如下规定: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从你的情况来看,你的单位是打算用第三十九条来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就拿不到补偿了。

十:一般在到一家新的公司试用期是几个月?

请参考《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揣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