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一: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有哪些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2)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3)监督、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要求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5)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6)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二: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是什么?

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是:

1)正确的、安全的组织工作。

2)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3)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

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5)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6)工作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是: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三: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有哪些

建设工程项目部安全主管岗位职责

1、监督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并负责组织贯彻实施。依据公司的管理要求,适时制定或修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落实并监督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各专业工长及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做到有考卷、有分数、有名册。

3、负责落实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并于开工后一个月内上报公司。

4、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并负责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9个要素过程的监控,每年负责至少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做好演练的方案和演练记录。

5、组织和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检查活动,要有检查表及检查的情况和记录。

6、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日常检查工作,并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按要求每月填写两次文施检查打分表,对存在的问题要附整改回执。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场所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旁站监督工作。

7、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权要求其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签工作,对其中的安全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定期组织、参加公司值班领导交接班会议和安全生产例会,并把会议内容及时地向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宣讲和传达,有相应的记录或会议纪要。

10、负责鉴定专控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使用、报废等全过程的监控;劳动防护用品不是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内厂家的产品,拒绝购买与使用。使用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内厂家的劳动防护产品,要把好产品的质量和入场验收关,做好进厂和验收记录。

11、负责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专家论证工作的监管,并对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督管理,并做好相应监管和旁站的记录。

12、在职权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负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负有监督和管理的职责,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厂家资质、检测报告和产品生产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参加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工作,验收记录要完整和真实。

13、负责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专家论证工作的监管,并对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督管理,并做好相应监管和旁站的记录。

14、参加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进行事故、事件的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根据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对事故、事件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5、安全管理的内业资料必须符合市建委资料规程和公司文明施工各项管理资料的要求。

四:旅馆负责人的安全职责有哪些

发文单位: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 文    号: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 发布日期:2008-3-31 执行日期:2008-3-31 (1999年3月20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发(1999)30号文件公布;2004年6月23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根据2008年3月31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14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夏德仁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一条 为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违法犯罪,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以洗浴、酒店式公寓等计时休息形式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以下统称为旅馆)。 第三条 市及县(市)、区公安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旅馆业治安管理的主管机关,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 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具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营场所; (二)经营场所与所属建筑物中的非旅馆部分隔离; (三)客房与旅馆内的娱乐、商业等服务设施分隔; (四)安装符合标准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五)有旅客财物、行李保管室或者保险箱(柜)及其他治安防范设施; (六)具有一定数量的床位(床位城镇三十张、农村十张以上),客房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四平方米;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从事旅馆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开办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工商部门核发的有关名称核准文件; (三)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证明文件; (四)旅馆方位及其内部平面图纸; (五)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许可申请的实地核查工作,符合条件的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六条 旅馆迁址、合并、变更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应当到公安机关变更《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歇业的,应当自歇业之日起五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歇业登记,交回《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前款规定的情形中,涉及经营场所开办条件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公安机关在变更《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前,应当对变更申请按照本规定进行实地核查。 第七条 旅馆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治安责任人,应与所在县(市)、区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公安机关应对治安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旅馆应当配备治安保卫负责人和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制定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九条 旅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落实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组织工作人员接受治安防范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演练; (三)按照规定查验旅客身份证件,准确登记旅客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实时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四)客房区域设专人全天值班巡查,服务台、监控室设专人全天值守; (五)发现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对旅客遗留的财物妥善保管,无法归还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为他人提供场地从事旅馆经营以外的活动的,在活动举办二日前通知公安机关;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余下全文>>

五: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有哪些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2)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3)监督、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要求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5)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6)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六:施工企业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吗

施工企业安全负责人岗位职责:

(1)主持管理安全防护保护体系、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消防保证体系。

(2)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纠正不安全行为和改善不安全环境。

(3)熟悉各种安全技术措施、规章制度、标准、规定。

(4)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做好安全达标和文明安全管理。

(6)参加每周一次文明安全综合值班检查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做好检查日志记录。

(7)坚持原则,做好系统安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8)做好安全生产中规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和保管。

(9)加强分包单位管理。

(10)按职权范围和标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位置哪个指挥人员进行处罚。

(1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组织制定和审查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方案和措施。

(12)每天用日检表反映安全问题。

(13)收集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活动记录,查原始记录及班组日志。

(14)验收安全设施及机械安全装置。

(15)参加现场生产协调会,在会上报告安全情况和文明施工情况。

(16)真实填写安全管理工作日报。

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和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制度,积极引导项目部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创新,实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批。

三、组织并会同项目部技术人员进行工程的图纸会审工作,技术核定工作,做好变更洽商的办理及发放工作。

四、检查、督促项目部技术人员技术质量资料的整理工作,保证资料整理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

五、帮助项目部技术人员解决工程当中的技术问题,对一般技术问题作出处理方案,对疑难问题上报公司工程部,由工程部作出处理意见或处理方案。

六、对关键、特殊工序以及易产生质量通病的工序进行技术交底,作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

七、负责审核项目部上报的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八、组织项目部的技术人员学习贯彻有关标准、规范、堆积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管理制度。

九、负责项目部上报的竣工资料的初审工作,初审合格上报公司技术部。

十、检查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与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措施。

十一、负责对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与施工班组人员的定期培训与考核。

十二、实施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保持有效运行。

十三、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七:公安机关部门领导与值班民警安全责任状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落实“从严治警”的方针,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现象,促进队伍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实现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奋斗目标,根据《人民警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开发区分局制定《遵纪守法责任书》。

责任书由局长与副局长签订、副局长与队、室、所负责人签订、各队、室、所负责人与本部门民警签订。责任书内容包括: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法律业务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对敌斗争本领。忠于职守,清正廉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严禁格执行规章制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心为群众服务。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严禁格遵守“五条禁令”。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八:安全保卫工作人员职责

1、本岗负责保卫本单位全部财产的安全。

2、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加强值班巡逻检查,保持高度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应仔细询问。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汇报。

4、下班后必须锁好读者和职工进出的大门,严禁外人入内。

5、安装有报警器的部室和库房,职工下班后必须打开。一旦报警,应迅速查明原因,及时消除隐患。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办公室主任或主管馆领导汇报。情况危急可直接向保卫部门报告。

6、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妥善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积极协助办案人员侦破案件。

7、下班后,如需进入已锁门的库房和职工办公室检查异常情况,必须有2名安全保卫人员一块执行。如仅有一人在岗,必须先向办公室主任或主管馆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8、值班人员每季须向办公室主任汇报一次值班情况。

9、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岗和请他人代岗。值班人员如有事需要离岗,必须请假:一天以内向办公室主恭请假;超过一天向主管馆领导请假。请假并获批准后才可离岗。一旦发现值班人员无故缺岗或擅自委托他人代岗,将严肃处理。

10、值班人员如因无故缺岗或擅自委托他人代岗或玩忽职守导致安全事故,本馆除追究有关值班人员责任外,还将向有关值班人员索取赔偿。

11、值班人员如因保卫本馆财产立功,本馆将酌情予以表扬和奖励。

12、积极完成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九:安全值班人员岗位职责(电梯)

电梯运行管理规程

1 职责

1.1 电梯设备(设施)责任人配合专业电梯维保公司的维保工作;负责电梯设备(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填写月验收报告。

1.2 管理服务中心设备负责人负责电梯设备(设施)的综合管理及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根据本月实际维保、检查、运行情况,每月统计电梯正常运行率。

1.3管理服务中心前台事务助理负责收集各种检查情况,及时登记。

1. 4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上述工作的监督执行。

2 工作规程

2.1 电梯设备责任人

2.1.1 必须全面了解电梯的工作原理,掌握运行规律,保证电梯在良好的环境下正常运行。

2.1.2 选择和采用最佳运行工况和方式,使能量消耗最少。

2.1.3 值班时认真负责、勤巡视、多检查,保证运行参数在要求范围内,在巡查中应做到看、听、嗅、摸为手段,对运行中电梯的主要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电梯专业维保公司处理,工作完成后在电梯维保单位维修单签署意见并验收,维修单留一份存档。

2.1.4.运行中发生特殊情况或运行故障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减少损失。

2.1.5电梯责任人参与维护保养承包方每月二次的电梯保养工作,并对电梯维保工作进行监督、确认,验收合格后在电梯月保养单上签字。

2.2巡视检查制度

每天巡查不少于一次,并在电梯机房设置的《巡查记录表》上签名,发现异常情况,也记录在《巡查记录表》上,,需电梯维保单位处理的,报告前台事务助理立即通知,需中心内部处理的,立即通知设备主管,由设备主管安排处理,处理结果要及时记录在《______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

2.3 巡视内容

2.3.1 机房

2.3.1.1 电动机温升(不超过85°C),声音是否正常,有无振动,

异味,通风是否良好,清洁是否良好。

2.3.1.2 减速机温升、油温、油色、声音是否正常,有无振动。

2.3.1.3 指示仪表正确,各继电器、接触器动作正常,有无异味及异常音响。

2.3.1.4变压器、电阻器、电抗器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噪音、过热现象。

2.3.1.5 制动器动作是否正常,制动线圈是否过热(不超过60°C),制动鼓上是否有油污。

2.3.1.6 曳引轮、钢绳、限速器、刹车皮是否正常,有无异常音响。

2.3.1.7 机房内温度是否超过规定,空调工作是否正常,机房内不得堆放易燃和腐蚀性物品。

2.3.1.8机房内消防器材是否完好齐全。

1. 2.3.1.9 通讯设备应灵敏、畅通,照明良好,指示牌应准确无误,盘车手轮,开闸板手放置明显位置。

2.3.2 轿厢、电梯厅

2.3.2.1 检查安全触板工作是否正常。

2.3.2.2 抽查基站及其它层权(至少抽四层)外呼梯及内呼梯按钮工作是否正常,开、关门按钮工作是否正常。

2.3.2.3 检查电梯运行显示是否正常。

2.3.2.4 检查电梯空调、通风、照明是否正常。

2.3.2.5 检查轿厢内的对讲是否清晰闭路监控系统是否清晰。

2.3.2.6 检查轿厢运行是否平衡,有无碰撞或振动及杂音。

2.3.2.7检查轿厢平层动作准确(±10mm)。

2.4故障处理流程

巡查人或顾客发现电梯故障,通知前台事务助理,由前台事务助理通知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责任人,维保责任人赶到后先到前台事务助理了解详细情况,需要停梯检查,首先在电梯厅做好防护措施和警示标识,方可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维保责任人填写维修单,由电梯设备责任人确认后签名,维修单附页交到前台事务助理。电梯设备责任人对电梯维修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对不符合要求拒绝签字,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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