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BS资产证券化融资是什么意思啊?谢谢 5分
懒死了,ABS(Asset-backed Securities)就是发起人将其流动性不足但具有未来现金流收入的贷款或其他信贷资产打包成流动性强的证券,并用信用增强的措施,通过证券发行的方式出售给资本市场上的投资人。具体过程是发起人将可能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卖给特设目的机构(SPV),SPV再通过信用增级的方法,将证券卖给投资者,获得的现金支付给发起人,再用资产产生的现金流给投资者支付他们投资的本金和利息。
二:资产证券化和传统融资的区别
传统融资注重的是融资主体的抵押物、担保等增信手段,资金主要来自银行等金融机构
资产证券化更注重的是未来现金流,可以简单理解成还款来源充分既是王道,资金主要来自于证券、银行间交易市场
三:资产证券化和传统融资的区别
1、资产证券化与企业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从本质上来讲可能兼具融资和出售的性质。那么,从融资的角度来讲,资产证券化和传统的企业证券化(即企业用股权或债权融资)有什么区别呢?
首先,我们需要区分“企业”与“资产”这两个不同的概念。企业的一般定义是“把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结合起来的、自主地从事经济活动的、具有营利性的经济组织”(注:非营利性组织和机构及政府都可以成为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为简化起见,我们不在此一一解释)。
一个企业可以拥有很多资产,包括有形的,无形的,在资产负债表上有体现的,或是表外的,每一个资产都可能会对企业的业绩产生影响。而我们在资产证券化中一般使用的是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的“经济资产”,即指资产的所有权已经界定,其所有者由于在一定时期内对它们的有效使用、持有或者处置,可以从中获得经济利益的那部分资产。
与企业相比,资产一般只有特定的经济行为与之对应,有固定的使用寿命,价值相对来讲比较容易确定。所以,和预测一个企业将来的现金流相比,预测一个资产或一类资产的现金流要容易很多,结果也更稳定。而在金融概念中,这种“稳定”就代表着低风险,高信用。
企业通过股权或债权融资(企业证券化)是在资产负债表右边进行融资,以企业整体为融资主体,假设企业会永续经营。企业股权和债权投资者都会关注融资企业的整体信用,表现和发展潜力,所以企业在传统融资中会受到很多来自投资者的限制和自身整体条件的制约。对投资者来讲,企业与资产不同,是由多个要素构成的永续经营实体,会从事很多不同的经济活动,所以对企业的寿命和发展边界的确定很难,属于无边界问题求解。另外,资产负债表右边的融资一般会导致资产负债表的扩张,周转率和资产回报率的下降。
资产证券化融资则不同,由于“破产隔离”机制的使用,发起人可以真正将证券化资产与发起人整体信用风险隔离开来。被证券化的资产不再与发起人存在收益风险关系,即使发起人被破产清算,证券化资产也不会被列为清算资产。由于破产的发起人及其债权人不能对证券化资产行使追索权,证券投资者不必担心发起人的整体信用风险,而是可以集中关注基础资产本身的质量和风险。
证券化资产的信用独立使得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信用分析和转化变得清晰明了,当基础资产的信用不足时,发行人可以利用定向的增信手段来保证证券的质量,从而获得高于发起人自身的信用等级。在一定的条件下,资产证券化可以转移资产和融资出表,从而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负债表的紧凑,提高整个资产负债表的周转率。
下面我们以银行为例来比较企业证券化(资产负债表右边融资)和资产证券化融资(资产负债表左边融资)。
企业证券化的重点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右边,融资以公司整体信用和表现为基础,假设公司会永续经营,融资主体是企业本身,操作属于公司财务(Corporate Finance)的范畴。如图2-1所示,银行的资本结构中包括存款、短期负债、长期贷款、发行的债券和股票。
而资产证券化的重点在资产负债表的左边,发起人在交易中不是发行主体,而是证券化资产的提供方,真正的发行主体为SPV。资产证券化交易在设立的第一天就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SPV唯一的目的是发行证券,所持有的资产一般也是确定的,而且跟发行人进行了风险隔离,所以资产证券化是有边界问题求解。由于有明确和独立的标的,资产证券化中的现金流预测相对比较容易,可以通过金融工程技术来对预期现金流进行分割、重组和定向增信来满足证券的发行要求。资产证券化的操作属结构金融(Structured Finance) 的范畴。
资产负债表左边融资和资产负债表右边......余下全文>>
四:资产证券化和传统融资的区别
传统融资方式是凭借资金需求者本身的资信能力来融资的,外部的资金投入者再决定是否对资金需求者投资或者提供贷款时,主要的依据是资金需求者作为一个整体的资产、负债、利润及现金流量等的情况,对于该公司拥有的某些特定资产的质量关注较少。而资产证券化不然,它是凭借原始权益人的一部分资产的未来收入能力来融资的,资产本身的偿付能力与原始权益人的资信能力彻底地分割开了。
五: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1、利用金融资产证券化可提高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2、增加资产流动性,改善银行资产与负债结构失衡。3.利用金融资产证券化来降低银行固定利率资产的利率风险。4.银行可利用金融资产证券化来降低筹资成本。5.银行利用金融资产证券化可使贷款人资金成本下降。6.金融资产证券化的产品收益良好且稳定。
六:资产证券化与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有什么区别
传统融资注重的是融资主体的抵押物、担保等增信手段,资金主要来自银行等金融机构
资产证券化更注重的是未来现金流,可以简单理解成还款来源充分既是王道,资金主要来自于证券、银行间交易市场
七:资产证券化融到的资金记入什么会计科目
二、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问题
(一)资产转让的会计处理
1.发起人的会计处理
对于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发起人的资产转让,如果被界定为销售,应进行表外处理,此时证券化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剔除,同时证券化收入确认为收入,交易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被界定为融资担保则应进行表内处理,证券化资产仍保留在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发起人获得的资金被当作负债处理,交易成本作为融资成本资本化。
表2:资产转让的不同会计处理
资产销售 融资担保 证券化资产
证券化收入
交易成本 终止确认,移出资产负债表
确认为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 继续确认,保留在资产负债表中
确认为负债,不计入损益
作为融资成本资本化
资产证券化的处理,一般要通过特设目的机构SPE进行。我国现在进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采用的大多是信托模式,即由受托机构负责管理特定目的信托财产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这是由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所决定的。为了保证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害,特定目的信托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载体,是一个以资产证券化为惟一目的的独立载体。主要表现在,特定目的信托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受托机构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信贷资产是信托财产,其财产独立于发起机构、受托机构、贷款服务机构、资金保管机构、证券登记机构及其他为证券化交易提供服务的机构的固有财产。此外,受托机构、贷款服务机构、资金保管机构及其他为证券化交易提供服务的机构因特定目的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信托财产。特定目的信托的会计要素包括信托资产、信托负债、信托权益、信托项目收入、信托项目费用、信托项目利润。信托项目利润应按信托合同的约定分配给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机构。信托终止,受托机构应当对特定目的信托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
(二)剩余收益投资的会计处理
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为达到信用增级,资产支持证券通常设计为高级/次级结构,即发行风险和收益水平不同的两类证券,而次级证券通常由发起人认购。所谓剩余收益,就是指次级证券的持有人获得的超过优先级证券持有人的收益,它具有权益和负债两种性质。一方面剩余收益是最低级的证券,包含可能发生的损失并具有普通股等权益工具的形式和特点;另一方面剩余收益又产生周期性现金分配且有偿付利率和偿付期限的限制,具有债务工具的特点。剩余收益一般视为发起人在SPE的投资并记入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
剩余收益通常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即有效收益法和权益法。根据有效收益法,发起人以购买价将剩余收益作为投资记入资产负债表,一段时间后,该笔投资将以预定的内部收益率(IRR)结算利息,但并无实质的现金流入。权益法与有效收益法相类似,只是每一个会计期间的投资增量不是所有的剩余权益,而是发起人按照比例分享的发行人的收益。
(三)服务费的会计处理
贷款服务是服务人(通常由发起人兼任)提供的包括收回债务偿还款、预付款、收回代理存款和支付代理资金、处置担保资产在内的多种服务。服务费用被看作是资产购买者(SPE)对服务人支付的佣金,以保证借款人能按合同持续归还贷款。该费率通常由服务人规定,可能会过多地补偿服务人;也可能会过低,造成服务人的亏损。
资产购买者(SPE)的会计处理是:
1.所购得的贷款服务权利是一种无形资产,购得这项资产的成本即服务费用必须资本化且按比例摊销,超过期限后再估计这项业务的净收入,资本化的数额不应大于预期服务收益现值,不应超过预期服务成本现值的数额。
2.若受预付款影响,必须调整摊销的资本化数额且......余下全文>>
八:如何通过租赁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
以资产未来的收益流进行证券化,进行融资。券商能做
九:企业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资产证券化有什么区别
类别
企业资产证券化
信贷资产证券化
适用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主席令第71号)(2012年12月28日)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5号)(2014年08月21日)
《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9号)及配套规定(2014年11月19日):
《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
《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征求意见稿)(2014年12月15日):
《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征求意见稿)
《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主席令第50号)(2001年04月28日)
《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第7号公布发布)(2005年04月20日)
《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第3号发布)(2005年11月07日)
《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4号)(2005年6月13日)
《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登记与托管结算业务操作规则》(中债函字[2005]37号)(2005年08月15日)
《资产支持证券化基础资产池信息披露有关事项》(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16号公布)(2007年08月21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2]127号)(2012年05月17日)
《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登记工作流程的通知》(银监办便函[2014]1092号文)(2014年11月20日)
监
管制度
监管
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
管理
/
受托
机构
业务
资格
业务资格许可制:证券公司须具备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须由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且具备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业务资格审批制:由银监会根据《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起机构、受托机构业务资格进行审批。
对已发行过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豁免资格审批,但需履行相应手续。
产品
发行
监管
基金业协会事后备案:管理人应当自专项计划成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设立情况报基金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对管理人有辖区监管权的证监会派出机构。
产品备案登记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证券化产品前需进行备案登记。
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备案申请由创新部统一受理、核实、登记;转送各机构监管部实施备案统计;备案后由创新部统一出口。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完成备案登记后可开展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工作。已备案产品需在三个月内完成发行,三个月内未完成发行的须重新备案。
挂
牌
转
让
制
度
产品
挂牌
转让
场所
资产支持证券可以按照规定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挂牌、转让。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
资产支持证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结束之后2个月内,受托机构可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的规定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余下全文>>
十:资产证券化和传统融资的区别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对发起人而言一是增强资产的流动性;二是获得低成本融资;三是减少风险资产;四是便于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对于投资者,一是可以提供了比政府担保债券更高的收益;二是使投资者达到投资多样化及分散、降低风险的目的;三是可以帮助投资者扩大投资规模;四是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品种。
传统融资基本上只有投资者和创业者自己了解情况,如果融资金额不大、投资者不是话题人物/话题机构,创业企业将不会获得任何宣传先发优势。传统融资模式下,投资人更了解投融资市场现状,创业者对投融资市场基本没有任何了解,双方信息非常不对称,不利于创业企业获得合理估值。传统投资方基本上只是创业企业的财务投资人。传统融资的投资方的出资者和投资决策者并非同一人。投资决策者一般只是投资机构的职业经理人,他们一般无法获得投资对象企业的股权,对投资后创业企业的发展和需求关心程度不高,只会在出资和退出时与创业企业接触。传统融资过程复杂。首先创业者需要发掘人脉关系才能将项目展示给投资人,其次投资决策过程繁琐。传统融资是投资者和创业者的一对一交易,判断力依赖于投资者一人。传统融资是投资者选择创业者的过程。传统融资成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