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失业保险

一:沈阳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果是主动离职,按照法律法规是不能领失业金的,可是如果你原来的单位肯给你办,在解除劳动合同的15天内,原单位必须到劳动保障局去办理你的失业申请,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当单位的办完了,就轮到你自己去办理了,去户口所在区劳动局办,自拿到单位办理的申请90天内办理,每连续交满一年,可以领3个月的失业金,一次最多可以领24个月的。 大概要去四个地方,劳动保障局,在沈河区三经街八纬路,这个是单位出纳去的,区劳动局、社区是你自己去的,还得办张卡,一切顺利区劳动局会每个月往你账户上打钱,连续交满10年以上的,每个月可以领530元,10年以下的,每个月470元,其中有30元是医疗保险补助。顺便说一下,办失业证是需要档案的,如果档案在人才市场,还得交纳人才市场的档案管理费。才能把你的档案转到区劳动局。

二:沈阳失业保险可以领多久领多少钱

失业保险待遇的计发办法和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在单位连续工作时间确定。连续工作时间满一年的,发给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一年工作时间,增加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增加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每满四个月增加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时间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私营企业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由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连续缴费时间满一年的,发给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一年缴费,增加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增加缴费不满一年的,每满四个月增加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因转制变为私营企业的,原企业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在原企业的连续工作时间,视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期限。

被企业辞退、除名、开除的职工,其领取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职工领取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辞职、自动离职职工领取救济金的期限与被企业辞退的职工相同。

三:2106沈阳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失业保险金办理流程是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进行执行。

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第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第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四:沈阳失业金每月几号发放

每个月7、8、9号需要到户口所在的社区签字,需要带失业证。估计在15号左右能打到银行卡。

五:沈阳铁西区失业保险在哪里办理

先由单位到企业所在区的失业处核实个人缴费手册(小蓝本),然后到市失业处开档案传递单,再到员工户口所在地失业处送档。员工凭回执去失业处报到,办理领取手续后每月到社区领钱。

和平失业处搬到医大一院南门正对的和平区行政审批大厅二楼了,市失业处搬到皇姑百鸟公园旁的新社保大楼了,在原辽大正门的对面。

开传递单需带企业失业缴费手册,个人失业缴费手册,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本人页及主页的复印件。

送档需带传递单,个人失业缴费手册,劳动合同,录用职工登记表,解除合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本人页及主页复印件。另外再带个牛皮纸档案袋。

办理申报手续需要在员工养老保险停保月的当月15号前办理。

六:沈阳市交22个月失业保险领几个月失业金

沈阳市交22个月失业保险领6个月失业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七:如何查询沈阳市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

劳动者查询沈阳市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劳动者可以持身份证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查询,也可以到当地社保局网站按照提示进行查询,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八:沈阳失业保险停保需要什么手续?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到社保局办理社保减员手续,通常需要职工名册,经办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内容。

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身份证、失业证等相关材料即可,经办人员可以查询到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情况,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经办人员会依法给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手续。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九:沈阳市的失业金每月多少

失业金的标准按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地最高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例如:江苏区职工2013年平均缴费工资为1583元,那么职工失业后平均每个月可领取1583*40%=633.2元;

失业金的领取期限: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最长领取时间为18个月;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金最长为24个月

十:沈阳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缴费记录查询方法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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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发一个连接你可以根据身份证和保险卡号输入就可以查到你的失业保险的缴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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