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处理流程

一:劳动局处理劳动纠纷的过程

劳动仲裁案件一般是在45日内审结,案件复杂的可以延长15天,也就是最迟60天。

如果单位同意给付工资,签个工资支付协议给你,然后盖上单位的公章,本律师认为也是可以的,如果单位不支付,可以直接拿着支付协议去起诉或申请仲裁,很简单的。但是要注意的是协议上必须盖用人单位公章。

如果你实在不放心,也可以不撤诉,通过仲裁院直接解决。

二:劳动局受理纠纷后是怎么个处理流程

如果是劳动仲裁,那么程序如下:

1.当事人申请: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效似有多重规定,见后面。

2、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请书的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申请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3、组成仲裁庭

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案一庭制。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案件审理/仲裁

(1)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和解。

(2)先行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稜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3)裁决:

进行仲裁应充分听取申请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的答辩;仲裁员进行庭审调查;最后作出仲裁决定。仲裁庭的裁决,一般只对争议标的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对属于经济赔偿或补偿的争议标的可作变更裁决,对其他标的可另行向当事人提出仲裁建议。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5.结案与履行/效力

(1)结案:

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

《处理条例》: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2)履行

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劳动局受理纠纷后是怎么个处理流程

如果是劳动仲裁,那么程序如下:

1.当事人申请: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效似有多重规定,见后面。

2、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请书的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申请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3、组成仲裁庭

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案一庭制。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案件审理/仲裁

(1)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和解。

(2)先行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3)裁决:

进行仲裁应充分听取申请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的答辩;仲裁员进行庭审调查;最后作出仲裁决定。仲裁庭的裁决,一般只对争议标的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对属于经济赔偿或补偿的争议标的可作变更裁决,对其他标的可另行向当事人提出仲裁建议。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5.结案与履行/效力

(1)结案:

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

《处理条例》: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2)履行

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

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通常为: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1、协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形成和解协议。但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要当事人自觉履行。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当事人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和仲裁。

2、调解

(1)调解组织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组成。

(2)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3)调解协议的履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书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3、仲裁

(1)劳动争议仲裁的特点(与《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比较而言)

1)主体不同:劳动仲裁委员会是行政机关;商事仲裁是民间组织;

2)解决对象不同

3)管辖不同:劳动仲裁是法定管辖;商事仲裁是约定管辖。

4)与诉讼关系不同:劳动仲裁是“先仲后诉”;商事仲裁是“或仲或诉”

(2)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原则

1)一次裁决原则

2)合议原则

3)强制原则

(3)劳动争议仲哗委员会与仲裁庭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2)仲裁庭:仲裁庭在仲裁委员会领导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案一庭制。

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和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也可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

3)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组成人员的回避

(4)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与受理

1)申请

申请时效期间为1年。注意中断(主观事由)与中止(客观事由)的条件。

2)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受理后5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10日内提交答辩状。

3)审理: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视为撤回申请;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可缺席裁决。

部分事实清楚的,可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4)执行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处理劳动纠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调整与规范劳动关系(也是处理劳动纠纷)的法律法规(不包括地方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六:劳动纠纷仲裁程序

这样的事情明显是仲裁里面的人和你原单位的人碰过面,但是不是因为你的案件,海是人家的‘友情’。所以,仲裁这样对待你的案子是非常的不合理的!

我仲裁里面的朋友说过,我也向律师咨询过,如果一方不接受仲裁的通知的话,开庭时就当作是缺席审理。而且,仲裁也不会自己过去送任何的东西,都是仲裁打电话让人过来拿,要不,你以为留电话是干什么的,觉得那串数字好看吗???

七:劳动纠纷的相关法律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涉及到工资的:

工资支鼎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八:劳动争议诉讼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对吗

劳动争议有一个仲裁前置程序,就是说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对于终局裁决,可以到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

九:劳动纠纷如何处理 一般流程

分享到: 一、劳动起诉要件及内容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或其他材料等。 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 二、劳动诉讼的举证指南 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认为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的证据材料等证据。 以下为您介绍几种劳动纠纷案件有关举证范围的指南,为您诉讼提供参考。 (一)劳动诉讼的一般举证范围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及送达日期 ; 2、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 3、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 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 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3、职工违章违法的有关证据材料等; 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等; 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三)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 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 (四)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国: 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等; 2、职工的工资奖金情况; 3、职工伤势鉴定及医疗费单据等。 三、劳动诉讼的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劳动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即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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