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培训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学员对象:各大医院、研究中心、实验室从事动物实验的科研人员、工作人员、管理人员等。
课程收益:
实验动物相关实验室既涵盖了一般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要求,同时也使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变得更加复杂和多变,人员要求更加严格,生物安全事件也相对较多。因此,本课程将重点介绍一些动物实验相关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知识。
课程内容:
【内训课程编号】N101077
【培训对象】各大医院、研究中心、实验室从事动物实验的科研人员、工作人员、管理人员等。
【培训背景】
实验动物相关实验室既涵盖了一般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要求,同时也使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变得更加复杂和多变,人员要求更加严格,生物安全事件也相对较多。因此,本课程将重点介绍一些动物实验相关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知识。
【培训大纲】
一、你有实验室生物安全意识吗?
●实验室生物安全是每个实验室人员应该高度重视的问题,实验的每个环节都会有潜在风险。大家并没有严格、专业的实验室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的意识和技能,实验室环境也没能形成安全、清洁的文化氛围,每天都会有许许多多程度不同的生物安全隐患和风险。
●动物存在哪些危害,怎样防护等等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至少先要有良好的安全意识,然后形成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通常国际上称为SOP,大家在实验之前,应该了解清楚,才能及时应用。
二、 你做好动物实验的准备了么?在动手之前,你认真思考了以下问题吗?
1、你真的了解实验动物么?
●实验动物具有两大特点:一是为人类需要改变自己,似像非像原种动物,成为“病态异类”;二是由于遗传改变,原有抵抗病原的能力呈现不同程度下降,对病原谱系发生改变,更易得病。
●实验动物、分泌物、排泄物、样品、器官、尸体等控制、操作不当会变成病原污染的扩大器,造成大范围传播,因此,了解实验动物特性,就知道了动物实验首先要做好思想准备,防备于未然。
2、你具备动物实验能力吗?
●动物实验的能力,包括动物饲养能力、对动物认知能力、操作能力、信息采集能力、分析能力、关护能力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具备了这些能力,才能完成良好的动物实验,同时保证实验中的生物安全。
●动物源人兽共患病,如出血热、结核病、狂犬病、菌痢、寄生虫等疾病更是直接威胁我们健康。实验既要了解病原的危害,也要了解动物感染后的危害,和可能的生物安全风险,操作中要提高能力,降低风险。
●动物活体检测、外科手术、活体采样、解剖取材等技能更是要求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必须经过严格培训,才能实际应用。能力,是安全的保证。
3、你知道动物实验要经过审查批准么?
●动物实验方案审查的内容应该包括: 实验人员是否符合操作要求;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动物要求;饲料、垫料、饮水是否符合动物要求;动物运输是否符合要求;实验方案是否符合动物福利要求;动物处置是否符合伦理规范;动物处死是否符合安乐死原则;动物尸体处理是否符合环保要求等等方面。这些方面,都要有生物安全作为保障。动物实验福利、伦理、生物安全审查中应注意的问题非常多,主要人员培训情况;
●动物实验人员必须经过操作培训,包括:动物基本知识、动物操作、麻醉方法、手术方法、给药方法、取材方法、解剖方法、生物安全防护等各种操作,最好持有专业培训证书。
三、你具备动物实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吗?
1、你了解动物实验可能的生物危害吗?
●动物实验可能带来的危害主要有:一是动物咬伤、抓伤等直接危害;二是动物携带人兽共患病病原,在操作过程中通过空气、分泌物、直接接触等途径感染人类;三是人类高致病性病原感染动物实验,从动物或环境再感染人。
●......余下全文>>
二:生物安全负责人应具备怎样的实验室安全知识?有专门的实验室安全培训涉及到这一块吗?
生物安全负责人责任重大,必须要掌握专业的安全知识,下面大概列举一些出来:
1、在临床和研究性实验室进行工作所需掌握的主要法规;国家职业卫生和安全法规;实验室所在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工会的地位。
2、编写操作指南、实验室卫生安全手册;实验室所在单位关于目的和安全制度的声明;安全计划的实施;生物安全负责人和生物安全委员会的责任。
3、事故和意外事故的报告:常规和紧急情况下的报告机制和渠道。
4、应急措施;事故、溢出等处理方案的制定。
5、医学监护;成员建档;免疫和疾病记录;怀疑发生实验室感染时的措施。
6、实验室成员中那些会导致行为异常和后续危害的问题。
7、实验室和动物设施遭受故意破坏;安全制度。
8、实验室事故:接种、溢出、破损;与仪器设备相关的危害:离心机、匀浆器。吸管;微生物学操作。
9、气溶胶:如何释放(与仪器设备和操作技术有关的);有关的危害;采用裂隙式和级联瀑布式(cascade)采样器进行检测;HEPA过滤器的原理和和操作方法。
10、实验室成员个人卫生和防护服使用中的监督和指导。
11、生物安全柜:分类、局限性和使用选择;安装和测试(生物学方法,化学烟雾法);使用者操作。
12、通风系统的设计和测试;压力梯度;气流控制;洁净空气室。
13、消毒和灭菌的原则和应用;细菌灭活的动力学;高压灭菌器及其管理;热电偶和指示剂(化学和生物学的)的使用。
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的内容,完整的知识未名雷蒙特有这方面的培训。建议生物安全委员会的人员都要掌握。每个实验室人员都应该重视实验室安全,如果确实需要学习的话建议找专业的机构进行系统的培训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生物实验室安全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信息来源:博安网-安全生产云培训
四: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应包括哪些
实验人员工作职责一、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开放仪器室和实验室。二、参与制订实验教学计划,及时准备实验,指导学生实验。三、科学保管仪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保持仪器室实验室清洁。四、根据教学需要,及时做好所需物品的请购、领取工作。五、登记教学仪器总分类账和明细账,及时做好新仪器验收登记、破损仪器核销工作。六、严格执行实验室、仪器室各项规章制度。监督实验教学计划执行,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七、积极组织、开展实验教学研究、自制教具,及时向有关人员介绍新增仪器设备。八、保管好实验室资料档案,及时准确地完成统计报表等各种表册登记。九、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十、离开实验员岗位时,做好移交工作。实验室、仪器室管理制度实验教学是整个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室是师生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专门场所。为有效管理实验室,仪器室,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实验室、仪器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人员更换须上报主管部门,并移交手续。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二、专用实验室不得进行与实验无关活动,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学校应及时补充,添置仪器设备,适应教学需要。三、实验室应建立仪器总分类账和明细账,准确及时反映仪器增减结存情况。四、仪器设备应按学科分室保管,存放仪器在符合科学性原则前提下,做到取用方便、陈列美观。针对不同仪器特点,采取防尘、防震、防压、防磁、防晒等措施。五、经常维护、定期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形变等工作。保持仪器良好状态,减少损耗。六、仪器设备的领用、借用一律通过管理人员,并以下手续:本校教师领用,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用毕及时归还;外单位借用,须填写借用登记表,并经主管领导批准,按时归还。仪器收回时,管理人员应当面检查仪器完好情况。七、仪器操作应严格遵守使用说明,损坏仪器要及时查明原因,区别情况分别予以报损或赔偿。八、建立和健全仪器设备,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好仪器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九、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开展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险品必须专柜存放、严格取用制度,确保人员和仪器设备安全。十、完成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实验室要对全体师生开放,积极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充分发挥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学生实验守则一、实验前必须预习课文有关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实验步骤和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二、进入实验室,按指定位置就坐,保持室内良好秩序。三、实验开始时,应先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弄清本实验所用仪器使用方法,所用试剂性质。四、实验时,听从教师和实验员的指导、认真操作,仔细观察,积极思考,实事求是地做好实验记录。五、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安全守则,如发现意外事故,及时报告老师。六、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试剂和水、电。七、培养良好实验习惯,实验用品要摆放整齐。各种废物都应放到指定地方,不得随便乱丢,实验完毕应洗净器皿,整理好实验用品,擦净桌面。八、根据实验原始记录,认真做好实验报告,按时交老师审阅。九、实验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教师许可,不得带出实验室。十、实验时如有仪器损坏,及时报告教师,填写《仪器破损记录单》。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一、任课教师每学期初应填写演示和分组实验安排表,并交实验室。二、任课教师应将所需要的实验仪器材料药品通知单(演示通知单提前三天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周填写)实验前交仪器管理人员,以便管理人员准备。三、管理人员接通知单准备好仪器药品,应先实验一次,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向教师介绍仪器......余下全文>>
五: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培训通常包括哪些内容?
实验室安全培训主要内容:实验室的重要性;实验室安全内容如实验室设施和环境、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防护、通风柜的安全使用;如何执行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实验室的安全设备。实验室安全培训课程可以报名广州未名雷蒙特。
六:简述如何做好生物安全防范工作。(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安全学习培训考试第四题,10分)
我有冯双 副院长 的讲课讲义,我给你发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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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血站管理办法的基本信息
第一条为了确保血液安全,规范血站执业行为,促进血站的建设与发展,根据《献血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血站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机构。第三条血站分为一般血站和特殊血站。一般血站包括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库。特殊血站包括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和卫生部根据医学发展需要批准、设置的其他类型血库。第四条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库由地方人民政府设立。血站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五条卫生部根据全国医疗资源配置、临床用血需求,制定全国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并负责全国血站建设规划的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结合本行政区域人口、医疗资源、临床用血需求等实际情况和当地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血站设置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卫生部备案。第六条卫生部主管全国血站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血站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鼓励和支持开展血液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以及与临床输血有关的科学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一节 设置、职责与执业登记第八条 血液中心应当设置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其主要职责是:(一)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二)承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血站的质量控制与评价;(三)承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血站的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四)承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血液的集中化检测任务;(五)开展血液相关的科研工作;(六)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血液中心应当具有较高综合质量评价的技术能力。第九条 中心血站应当设置在设区的市。其主要职责是:(一)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二)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三)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中心血库进行质量控制;(四)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已经设置血液中心的,不再设置中心血站;尚未设置血液中心的,可以在已经设置的中心血站基础上加强能力建设,履行血液中心的职责。第十条 中心血库应当设置在中心血站服务覆盖不到的县级综合医院内。其主要职责是,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业务指导等工作。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批准设置血站,并报卫生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明确辖区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血站的职责;根据实际供血距离与能力等情况,负责划定血站采供血服务区域,采供血服务区域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得重复设置血液中心、中心血站。血站与单采血浆站不得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设置。第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统一规划、设置集中化检测实验室,并逐步实施。第十三条 血站开展采供血活动,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取得《血站执业许可证》。没有取得《血站执业许可证》的,不得开展采供血活动。《血站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四条 血站申请办理业登记必须填写《血站执业登记申请书》。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受理血站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组织有关专家或者委托技术部门,根据《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对申请单位......余下全文>>
八:溶液在生物安全柜内洒溢怎么处理
生物安全和生物安全柜指南
7. 溢出 实验室中要张贴如何处理溢出物的实验室操作规则,每一位使用实验室的成员 都要阅读并理解这些规程.一旦在生物安全柜中发生由生物学危害的物品溢 出时,应在安全柜出于工作状态下立即进行清理.要使用有效的消毒剂,并在 处理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气溶胶的生成.所有接触溢出物品的材料都要进行消 毒/或高压灭菌.
8. 认证 在安装是一季每隔一定时间以后,应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按照生产商的说明对 每一台生物安全柜的运行性能以及完整性进行认证,以检查其是否符合国家及 国际的性能标准.安全柜防护效果的评估应该包括对安全柜的完整性,HEPA过 滤器的泄漏,向下气流的速度,正面气流的速度,负压/换气次数,气流的烟 雾模式以及警报和互锁系统进行测试.
还可以选择进行漏电,光照度,紫外线强度,噪声水平以及震动性的测试.在 进行这些测试时,检测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培训,采用专门的技术和仪器设备. 强烈建议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来进行测试.
9. 清洁和消毒 由于剩余的培养基可能会使微生物生长繁殖,因此在实验结束时,包括仪器设 备在内的生物安全柜里的所有物品都应清楚表面污染,并移出安全柜.
在每次使用前后,要清除生物安全柜内表面的污染.工作台面和内壁要用消毒 剂进行擦拭,所用的消毒剂要能够杀死安全柜里可能发现的任何微生物.在每 天试验结束时,应擦拭生物安全柜的工作台面,四周以及玻璃的内外侧等部位 来清除表面的污染.在对目标生物体有效时,可以采用漂白剂溶液或70%酒精 来消毒.在使用如漂白剂等腐蚀性消毒剂后,还必须用无菌水再次进行擦拭.
推荐将安全柜一直维持运行状态.如果要关闭的话,则应在关机前运行5分钟 以净化内部的气体.
10. 清除污染 生物安全柜在移动以及更换过滤器之前,必须清除污染.最常用的方法是采用 甲醛蒸汽熏蒸.应该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来清除生物安全柜的污染.
11.个体防护装备 在使用生物安全柜时应穿着个体防护服.在进行一级和二级生物安全水平的操 作时,可穿着普通试验服.前面加固处理的反背式试验隔离衣具有更好的防护 效果,应在进行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水平(防护服型实验室除外)的操作时使 用.手套应套在隔离衣的外面,可以戴加有松紧带的套袖来保护研究人员的手 腕.有些操作可能还需要戴口罩和安全眼镜.
12.警报器 可以在两种警报器中选择一种来装备生物安全柜.窗式警报器只能装在带有滑 动窗的安全柜上.发出警报时表明操作者将滑动窗移到了不当的位置.处理这 种警报时,只要将滑动窗移到适宜的位置就可以了.气流警报器报警时,表明 安全柜的正常气流模式受到了干扰,操作者或物品当即处于危险状态.当气流 警报响起时,应立刻停止工作,并通知实验室主管.生产商的说明手册中将提 供更详细的资料,在生物安全柜的使用培训中也应包括这一方面的内容.
九:塞卡病毒的生物学特性
Zika病毒是一种由蚊子传播的病毒,该病毒可能导致婴儿患上“小头症”。2015年,巴西有2700名婴儿怀疑患上小头症,其中29人死亡,主要集中在东北部,而2014年巴西只有147宗小头症个案。2016年1月,寨卡病毒正在巴西引发疫情,这种病毒通过蚊虫叮咬传播,如果孕妇感染,胎儿可能会受到影响,导致新生儿小头症甚至死亡。
一、病原学
寨卡病毒属于黄病毒科(flaviviridae)黄病毒属(Flavivirus),是全长为11kb的单股正链RNA,包含10794个核苷酸编码的3419个氨基酸。该病毒主要有非洲型和亚洲型两个亚型,与同为黄病毒属的登革热病毒、黄热病病毒、日本脑炎病毒(乙脑病毒)或西尼罗病毒非常相近。
该病毒于1947年首次在乌干达从恒河猴体内分离出,1952年在乌干达和坦桑尼亚的人体中分离出,1968年在尼日利亚的人类标本中检测到寨卡病毒。
二、临床表现
寨卡病毒病,也称寨卡热(Zikafever),是由寨卡病毒(Zikavirus)引起并通过蚊媒传播的病毒性疾病。临床表现大多与同为蚊媒传播的登革热和基孔肯雅热类似。
临床症状包括轻微发热、皮疹(开始于面部,后发展至全身)、关节痛(主要是手和足)、肌肉痛、头痛、结膜炎、眼后痛和呕吐等。
受感染的人群中通常仅有五分之一的人发病,临床症状比较温和,一般持续4-7天,为自限性疾病,需要住院的重症病例很少见。在近期美洲多国寨卡病毒病发生之前,还未报道过因为感染寨卡病毒导致死亡的病例。
寨卡病毒对孕妇或计划怀孕的女性最危险,目前被怀疑是新生儿小头症的罪魁祸首。该病毒会干扰胎儿神经系统发育,导致胎儿流产、新生儿小头畸形甚至死亡。头小畸形症是一种神经发育障碍,患者的头颅明显小于常人,完全发育后头围也不超过42厘米,其智力、行动和视觉都会受影响,预期寿命较短。
该病无特效治疗药物,主要采取对症治疗,即缓解疼痛、发热和其他临床症状。目前尚无疫苗。
三、流行病学
(一)传播途径
1.主要通过蚊媒传播:主要通过被感染的伊蚊类蚊媒叮咬传播给人类。这些蚊媒与传播登革热和基孔肯雅病毒的蚊媒相同,一般在水桶、碗、花盆等积水中或附近产卵,在人类住所附近活动,主要在白天叮咬人类。当蚊媒叮咬寨卡病毒感染者时被感染,后通过叮咬的方式将病毒传染给其他人
2.母婴传播罕见:在邻近生产时,已经感染上寨卡病毒的母亲在分娩时有可能使新生儿感染上该病毒,但这种情况很少见。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婴儿通过母乳喂养感染寨卡病毒的报告。其他几种黄热病毒(登革热病毒、西尼罗病毒)和类黄热病毒已经证明可经母婴传播,并能引起早产、先天性缺陷和小头畸形。
3.血液传播和性传播:从理论上讲,寨卡病毒可能通过输血传播。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此种情况发生的报告。目前,有报道称可能通过性接触传播的病例。
(二)潜伏期
研究表明该病潜伏期为3-12天。
(三)人群易感性
在非流行区,人群对寨卡病毒普遍易感。
(四)疫情概况
寨卡病毒以前很少感染人类,从1947年病毒被发现至2007年以前,被证实的人类感染病例仅14例。
2007年4至7月,位于太平洋密克罗尼西亚的雅浦(Yap)岛上185例患者出现发热、头痛、皮疹、结膜炎和关节痛的症状,其中49例确诊为寨卡病毒感染病例,59例被诊断为可能病例,但没有导致住院或死亡的严重患者。疫情持续了4-7月间的13周之后的7年中,曾有旅行者中发生病例的零星报告(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和新喀里多尼亚)
2013年至20......余下全文>>
十:菌毒株保管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本办法于中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其从事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第三条 中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成立中心生物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组织管理与监督实施。
第四条 中心生物安全委员会依照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对病原微生物实行分类管理,对实验室实行分级管理。
第五条 中心相关业务处所成立生物安全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设备配置部负责中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备的检查、维护和更新,以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防护装备的采购供应工作。
第七条 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中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附属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更新,以及其它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第八条 中心办公室负责中心所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菌(毒)株保藏(库)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第九条 相关业务厂组织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时,应当具备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 中心指定的菌(毒)种(库)保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储存实验室送交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并向实验室提供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应制订相应的安全保管制度,作好病原微生物菌(毒)种进出、储存和销毁的记录,建立全档案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在相关实验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按规定程序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销毁或者送交菌(毒)种保管部门保管。菌(毒)种保管部门接受实验室送交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应当予以登记,并开具接收证明。
第十一条 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必须遵循卫生部《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和《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办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在运输、储存中,发生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护送人、保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按照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报告。
第十二条 按照中心的工作职能,依据《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4),中心设置生物安全一级、二级、三级实验室。生物安全一级、二级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应当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方可投入使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需要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应当通过中心生物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理有关报批手续。经批准进行的实验活动结果以及工作情况向中心生物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第十三条 中心生物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处所和实验室应当按照本办法和中心生物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有关生物安全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对实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以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检查每年不应少于2次。
第十四条 各相关业务所应结合自身实际,提出相应操作规程,提交中心生物安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从事实验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实验室负责人应当指定......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