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法律条文

第一条 为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第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第三条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第五条 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六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第七条 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第八条 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第九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第十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一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第十二条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第十三条 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第十四条 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第十五条 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第十六条 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但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民事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委托代理适用的法律。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信托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信托财产所在地法律或者信托关系发生地法律。第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第十九条 依照本法适用国籍国法律,自然人具有两个以上国籍的,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律;在所有国籍国均无经常居所的,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律。自然人无国籍或者国籍不明的,适用其经常居所地法律。第二十条 依照本法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经常居所地不明的,适用其现在居所地法律。 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第二十二条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第二十三条 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第二十四条 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第二十五条 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余下全文>>

二:我国法律适用法法律选择的过程 10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

1、如果该案件允许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并且当事人作出了选择,则由该当事人负责查明该外国法,如果该当事人不能查明,则适用中国法。

2、如果当事人没有作出选择,则由法院来查明外国法,法院在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下仍然不能查明外国法则适用中国法。

3、涉及强制规定的直接适用中国法。

三: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性质是什么?

属于国内法,不过严格说是属于国际私法体系渊源中的国内法,主要解决的是国家间法律冲突问题。

四:法律适用法 21 条

如果当事人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也没有共同国籍地,其中,一方当事人有中国国籍或偿常居住在中国,来到中国结婚,适用中国法律。

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中国国籍或经常居住地不在中国,不能在中国办理结婚手续;如果办了也是规避法律,行为无效。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有何规定

我国有关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规定:(1)关于一般涉外侵权法律适用的原则: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2)关于特殊涉外侵权法律适用的规则:①船舶碰撞: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②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民用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对水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我国在确定一般涉外侵权行为之债的准据法遵循的原则:(1)侵权行为地法原则。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2)当事人的共同属人法原则。这是补充原则;(3)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原则。这是特殊原则。

六:法律适用法 44条

是合法的。适用《合同法》。只要协议适用法律符合: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侵权发生后协议解决,这是作为解决没有协议侵权适用法律的补充。

七: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18条

涉外仲裁当事人在确定仲裁机构后(比如双方协议选择北京贸仲)可以选择双方之间所适用的法律比如适用美国法。没有指明仲裁机构的协议无效。按照受诉法院所属国法律的冲突规范来确定。

八: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根据《立法法》相关规定,主要有以下四大原则:⑴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立法法》第79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第80条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⑵ 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立法法》第83条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⑶ 新法优于旧法。《立法法》第83条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⑷ 一般不溯及既往。《立法法》第84条规定,法律、偿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什么情况下使用

第一条  为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第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第三条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第五条  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六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第七条  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第八条  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第九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第十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一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第十二条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第十三条  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第十四条  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第十五条  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第十六条  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但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民事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委托代理适用的法律。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信托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信托财产所在地法律或者信托关系发生地法律。第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第十九条  依照本法适用国籍国法律,自然人具有两个以上国籍的,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律;在所有国籍国均无经常居所的,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律。自然人无国籍或者国籍不明的,适用其经常居所地法律。第二十条  依照本法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经常居所地不明的,适用其现在居所地法律。 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第二十二条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第二十三条  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第二十四条  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第二十五条  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余下全文>>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与我国其他冲突法立法的适用关系

第一条 为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第三条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第五条 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六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第七条 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

第八条 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

第九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埂   第十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

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www.gov.cn/...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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