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在就业中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主要有哪些?
毕业生在整个毕业择业过程中的权利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获取信息权。
(2)接受就业指导权。
(3)被推荐权。
(4)选择权。
(5)公平待遇权。
(6)违约及求偿权。
(7)毕业生有在择业期(两年)内将其档案、户口在校保留两年的权利。
(8)毕业生有国家和省规定的与就业有关的其他权利。
二:毕业生在就业中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主要有哪些? 10分
随着毕业的学生增加,毕业生作为就业过程中一个重要主体,享有多方面的权益,根据我国在《宪法》、《劳动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中的有关规定,毕业生主要享有以下几方面的基本权利:
(一)接受就业指导权。学生有权从学校接受就业指导,学校应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门人员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包括向毕业生宣传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对毕业生进行择业技巧的指导;引导毕业生根据国家、社会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进行择业,使毕业生通过接受就业指导,准确定位,合理择业。
(二)获取信息权。毕业生获取信息权,应包括三方面含义:信息公开,指所有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必须向全体毕业生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截留需求信息;信息及时,指毕业生获取的信息必须是及时、有效,而不能将过时无利用价值的信息传递给学生;信息全面,毕业生有权获得准确、全面的就业信息,以便对用人单位有全面的了解和进行筛选,从而作出符合自身要求的选择。
(三)被推荐权。高等学校在就业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历年工作经验证明,学校的推荐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取舍。毕业生享有被推荐权包含这样几方面内容:①如实推荐,即高校在对毕业生进行推荐时,应实事求是,根据毕业生本人的实际情况向用人单位进行介绍、推荐。②公正推荐,学校对毕业生进行推荐应做到公平、公正,应给每一位毕业生以就业推荐的机会,③择优推荐,学校根据毕业生的在校表现,在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还应择优推荐,
(四)知情权。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生产经营的情况、工作环境、生活条件和工资待遇的情况,以及用人单位的规模、地点和拟安排工作的岗位等情况。
(五)选择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招生并轨改革的高校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自主择业。毕业生只要符合国家的就业方针和政策,可以自主地选择用人单位,学校、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干涉。任何将个人意志强加给毕业生,强令毕业生到某单位的行为是侵犯毕业生选择权行为。毕业生可结合自身情况自主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学校予以推荐,直至签订就业协议。
(六)平等待遇权。用人单位招录毕业生,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任何凭关系、走后门以及性别歧视等都是对毕业生平等待遇权的侵犯。《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第十三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但在当前,毕业生的公平待遇权受到很大的冲击,也最为毕业生所担忧。由于各项配套措施滞后,完全开放公平的就业市场尚未真正形成,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还不同程度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如女生就业难仍然是困扰女毕业生就业的一大问题。公平受录用权是毕业生最为迫切需要得到维护的权益。
(七)违约及求偿权。毕业生、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如用人单位无故要求解约,毕业生有权要求对方严格履行就业协议,否则用人单位应对毕业生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毕业生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偿。
1.解除协议权。当履行协议后毕业生的权益或人身自由、人身安全受到用人单位严重侵害时,毕业生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协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余下全文>>
三:大学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权利的话,知情权,隐私权什么的吧。
不过现在是买方市场,基本上规范的企业很少。
四:求职过程中毕业生主要有哪些给的权利??
你好 WINGSKIN
恐怕只有找工作的权益了。
部分地区有针对毕业生创业有一定的优惠措施。
如果你长期待业,可以向居委会申请一定的帮助。
最后祝你求职成功,早日获得你心目中理想的工作!
五:领取档案权属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基本权利
你只可以当个人肉快递,在你单位开了调档函,你拿着调档函到存放地把档案带到单位或者可以存放档案的地方。总之自己是不能接触自己档案的,主要是防止篡改和丢失
六:拟就业的毕业生应有哪些求职准备
一份正式的求职简历。一套正装。自己的一份简单介绍自己专业,特长的自我介绍。
希望能帮。望采。谢谢
七:毕业生就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首次就业维权建议
毕业生在首次就业过程中,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了解和掌握就业方面的知识和政策,并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充分的保障而不致轻易受到侵害。
1.端正求职心态。
毕业生求职时,往往会出现焦急、浮躁和盲目的心态,直接影响了他们在维护合法权益方面的态度和表现:或为不惜委曲求全;或不敢再“斤斤计较”;或被花言巧语诱骗而轻信对方。虽然不是“一次就业定终身”,但如果首次就业就令权益和身心都受到伤害,则必然会给自己未来的发展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
2.掌握政策,学习法律。
在求职、择业、签约之前,一定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储备。如此,才能在应聘和签约时保持思路清楚和条理明晰,及早识破不法单位故意设下的陷阱;如此,才能懂得如何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手段解决就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3全面了解用人单位。
毕业生享有全面、真实了解用人单位的知情权。签约前,毕业生应该尽量多方面打听、了解用人单位的运作状况、招聘信誉、用人意图、岗位职责以及企业文化等情况。如果有可能,最好去实地考察工作环境,尤其是颇为陌生的单位,未雨绸缪地将未来实际就业中权益受侵害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4.慎重签订协议。
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落笔要慎重,仔细研究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中的条款,确认合理合法后再签字;重点注意试用期及违约条款的约定;尽量不要在协议书中留下空白条款;对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要尽可能在补充协议中予以书面注明,并明确将来签订劳动合同时对此予以确认。(来源:《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
5.敢于据“法”力争。
如果在求职应聘和签订协议的过程中发现有权益受侵害的不公平现象,不要害怕失去就业机会而忍气吞声,要学会积极运用法律的武器,力争自己的合法权益。缺乏诚信、用心不轨的用人单位不去也罢,否则将来吃亏的还是毕业生自己。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是阻止侵犯毕业生就业权益的现象泛滥的根本途径。
6.借鉴专家意见。
如果在首次就业的过程中遇到疑惑和困难,要及时咨询有关专家、老师和家长。毕竟大学生在社会阅历方面还是一片空白,而法律专家的专业视角、学校老师的指导经验,对于毕业生来说不啻为莫大的帮助。此外,往届校友在就业中的经验和教训,也是可供应届毕业生就业维权参考的一笔宝贵财富。
二、劳动关系维权建议
初涉职场的大学生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在注重调节职业适应的同时,也不要忽略了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免给自己职业生涯的发展造成不必要的阻滞和损失。
1.学习劳动法规。
我国的《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及各地方性的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调整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法律法规,毕业生在实际就业之前应对这些法律常识有所了解。“法盲”是侵权者最为青睐和觊觎的猎取对象。
2.重视劳动合同。
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到毕业生在实际就业过程中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充分的保障。
首先,要及时签订。到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劳动关系能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及时的保护;
其次,要逐条细看。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毕业生要仔细分析,权衡利弊,切忌盲目签字。对模糊词句要提出质疑,对不平等条款要敢于指出,对不公平合同要坚决拒签;
最后,要保存证据。签订劳动合同后,毕业生也要持有一份合同,作为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以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3.善用救济方式。
掌握合法的维权手段是解决合......余下全文>>
八: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什么用??
一、何为《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何为“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双方确定就业意向和权益的依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订立就业协议应当遵循主体合法和平等协商原则。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具有四个法律特征:①劳动合同的形式是一种协议,即当事人的合意,可以以承诺书、意向书、契约、合同、协议等形式出现;②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有关劳动的权利和义务。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就业协议和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两者的关系主要表现在:
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关系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
4、处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引发的争议不能适用劳动法律法规,应引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而处理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则应当适用劳动法律法规。
三、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建立劳动关系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毕业生正式毕业后要到单位报到上班,单位在毕业生报到上班时无条件的录用。是一种将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先行约定,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双方并没有建立真正的劳动关系,双方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还没有开始履行。当毕业生毕业后,正式到单位报到上班开始,双方即建立了劳动关系,完成从将要建立劳动关系的约定到实现劳动关系的过程,可以说此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重要、核心的问题已经基本完成,而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一切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与毕业生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特别提醒的是,在签就业协议书时,一定要认真谨慎,因为就业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是就业后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所以一定要仔细斟酌后再签,切不可草率。毕业生一旦签订了就业协议,就不能轻易违约,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就业权益维护
一、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一)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又叫三方协议。它是明确大学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够解决大学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纳税等一系列相关人事劳动问题,是对大学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都具有约束力的文书契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保存一份,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表、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学校根据就业协议书为毕业生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
(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录用大学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形式的协议,但二者分处在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有着以下区别:
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被用人单位正式录用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三方协议,是学校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的依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包含大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既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学校并不参与。
2.内容不同。毕业生就业协议主要反映的内容是:毕业生的真实自我介绍及到用人单位就业的意向;用人单位如实向毕业生介绍本单位情况,同意录用毕业生的意见;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依据协议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更为具体明确。因此,就业协议替代不了劳动合同,不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凭证,签订了就业协议后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以达到保护毕业生合法权益的目的。
3.适用阶段不同。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就业前在择业期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正式被用人单位录用到单位报到后才签订,也就是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签订在后。签订劳动合同后,就业协议的效力终止,即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4.适用法律、法规不同。签订就业协议后,若有违约情况发生,应根据协议内容、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有关法律,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协商后予以解决。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来处理。
二、就业协议的签订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就业意见后,应当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这是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公平性的重要体现,是实现毕业生顺利就业的重要保障。
(一)就业协议填写的基本规范
1.毕业生基本情况。此部分内容要求毕业生如实详尽填写,不能有遗漏,更不能提供虚假信息。姓名以学籍档案为准;专业名称应为所学专业规范全称,不能简写和错写;应聘意见应简洁、明确,并签署个人姓名。
2.用......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