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妇sp室管理制度
例会制度
1、医院定期召开妇幼保健医生例会。由产科主任主持,医院孕妇中心工作人员、产科医生、护士长参加,院长、主管妇产科工作的副院长、列席参加。主要是传达上级妇幼保健工作方针政策,督促、指导院内孕产妇保健工作,统计院内妇幼卫生信息,开展业务培训。 2、医院妇幼保健人员每月按时参加市级妇幼保健工作例会,上报医院妇幼卫生的统计信息,参加业务培训。
登记制度
1、登记内容包括门诊登记、产前检查登记、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HIV监测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登记内空要求准确、真实。
2、登记由妇幼保健科负责,并及时上报医院管理部门。
3、由专人负责,责任到时人,及时交接,确保登记制度落实。
4、科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核实相关数据和登记内容,确保做到“三无登记”,即无漏登、无错登、无混登。
产前检查制度
1、对怀孕妇女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登记。 2、所有的孕妇应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
3、对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知识指导、提供卫生、营养、心理分方面的医学帮助;,告知孕期注意事项、避免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逐步开展优生筛查。
4、产前检查时要按照孕产期危险因素评分表进行高危因素筛查评分,并填写好孕产妇保健手册。对发现高危因素或有异常症状的孕妇及时随诊、指导或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个案管理。
5、孕12周、16周、20周、24周、28周、30周、32周、36周、37周、38周、39周、40周各进行一次产前检查,每个孕妇至少5次以上,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6 高危孕妇、或边远地区孕妇要提前待产。有临产征象:腹痛、破水、动红等情况时应立即持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医院住院分娩。
产后访视制度 一、 产科应对在医院分娩的产妇安排专人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二、 产妇分娩住院期间,医生应随时进行访视,(每天巡视检查不得少于6次)对产妇和新生儿进行认真的询问和检查,及时发现产后危险因素,确保产后母婴安全。 三、 产后访视一月内不得少于3次,访视时间:产后7天、14天、28天。产后42天必须作产后检查。 四、 产后访视内容:了解产妇一般情况,包括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血压、体温等,检查子宫硬度及有无压痛、会阴伤口愈合情况、观察恶露量及性状;了解乳汁分泌情况,指导产妇正确哺乳、鼓励母乳喂养4—6个月;指导产褥期卫生,防治产后并发症。 五、 新生儿访视:观察一般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计划免疫、新生儿护理及科学育
儿。 六、 产后访视时应对产妇进行生殖健康教育和科学育儿知识教育,为产妇提供计划生育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七、 认真填写好产后访视记录,详细记录检查所见的产妇好婴儿情况。
产房消毒隔离制度
1、分娩室要求无尘,环境清洁,空气新鲜。每周大扫除,室内、家具、用品彻底消毒,对空气物品表面,每月作细菌监测,并记录。物品表面细菌少于8个/cm2。空气少于500个/m3。
2、每日通风2次,每日紫外线照射1小时,紫外线强度每半年监测1次,有记录。 3、每日用消毒液浸湿的抹布擦拭全部用具,每班用浸有消毒液拖把擦地面l~2次。 4、拖把、抹布分区专用,设有标识。
5、产床每次使用后,应用消毒液抹洗,然后才能重复使用。
6、接生用的臀垫,尽量使用一次性用品,非一次性的,用后应用杀菌剂浸泡,刷洗晾干再用。
7、各类物品如体温表、剃毛刀、毛刷、洗手桶等,均按常规进形清洗、消毒或灭菌。 8、持物筒、持物镊......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