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当前最重要、最迫切、最基础的工作应当是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建设。为此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专项规划
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协调、适度超前”原则,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地域特点的公共文化发展专项规划,以此指导全省各地公共文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完善制度设计,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一个基本前提,要有一个基本统一的服务标准体系。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为实现既定目标而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制定的包括服务范围、服务项目、保障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标准,以及技术和管理等相关规范。建立健全基本服务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
三、坚持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和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
应把农村文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构建完善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坚持城乡统筹,实行重点突破,优先安排涉及农村的文化建设项目,重点加强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设。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力度,增加公共文化设施总量,有效解决城乡、区域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不平衡问题。在推进城镇化和美好乡村建设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对传统文化设施的保护和利用,防止“一拆了之”的错误做法。
四、实行以城带乡,努力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科学化水平
建立以城带乡、城乡联动机制,促进城乡文化资源优化配置、科学整合和综合利用,形成城乡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重点是鼓励城市对农村进行文化帮扶,把支持农村文化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基本指标,建立城乡文化帮扶责任制,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点、适应农民群众需要的文化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发挥公益性文化单位的主体作用,鼓励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面向农村提供网点服务、流动服务,建立流动服务平台。扶持文化企业以连锁方式加强基层和农村文化网点建设,推广新型代理配送制度,构建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推动电影院线、演出院线向市县延伸,支持演艺团体深入基层和农村演出。运用现代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拓宽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增强服务效果,提高服务品质。
五、拓宽投入渠道,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保障机制
优化财政投入结构,变城市偏向型为城乡共进型财政支出体系。要拓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模式,打破政府是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唯一的供给者这个桎梏,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拓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实现公共文化建设资金来源多元化、社会化和市场化。
二:公共文化服务包括哪些
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益文化场所提供的文化服务。
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哪些内容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面向大众的公益性的文化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先进文化理论研究服务体系、文艺精品创作服务体系、文化知识传授服务体系、文化传播服务体系、文化娱乐服务体系、文化传承服务体系、农村文化服务体系等七个方面。先进文化理论研究服务体系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具有引导性意义。
四:如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互联网
设施建设仍有空白点。设施方面,虽然我国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实现了按行政层级“全设置”,但农村基层特别是城乡结合部、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还有空白点。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仍有619个县级公共图书馆和791个县级文化馆建筑面积小于800平方米,分别占县级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的22.8%和27%。全国有487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占文化站总数的14.2%。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只有1.46平方米。
投入不足,全国人均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6元。投入方面,虽然各级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不断增加,但由于长期以来文化建设经费基数低,财政投入的增长与文化发展的需求之间仍有不小差距。近年来,全国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长期保持在1.8%左右,比重偏低。2014年,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为2683亿元,占全国财政总支出(15.17万亿元)的1.77%。全国人均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为206元。
队伍方面,基层公共文化体育机构专职人员数量严重不足、队伍不稳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比较突出,制约了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的提升。
服务效能不高,不少地方“重设施建设,轻管理使用”。报告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更加多样化。但是当前公共文化产品种类数量少、质量不高的问题比较普遍,部分互联网站内容还存在过分娱乐化和庸俗化的问题。一些公益性文化单位活力不足、效率不高。不少地方存在“重设施建设,轻管理使用”的问题,一些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闲置,公共资源没有实现最大社会效益。
均等化水平有待提高,两成县级公共图书馆无购书经费支出。从城乡看,县级以下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资源仍然比较匮乏。2013年在我国2712个县级公共图书馆中,无购书经费支出的有580个,占到县级公共图书馆的21.4%。从区域看,中西部地区远远落后于东部地区。2013年,东部地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约占全国总量的44.15%,中部约占22.57%,西部约占33.25%。从群体看,当前针对老人、少年儿童、残疾人、农民工和边疆民族地区群众的公共文化体育资源普遍偏少,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政策要求在不少地方尚未落实。
“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一些地方党委、政府还存在重经济发展、轻文化建设的倾向,导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实际工作中不受重视。”雒树刚说,同时,政府在公共文化领域还存在“越位”“缺位”现象。一是公共文化服务行政管理职能条块分割、项目设置交叉重复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二是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尚待完善,特别是对党政领导履行责任情况的评估评价还有待加强;三是社会力量参与的动力不足,渠道不畅,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机制尚未形成。
雒树刚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落实政府责任、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效益发挥作为主要任务,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是推出更多精品力作。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为中心环节,把党的文艺方针政策落实到创作、表演、研究、传播等各个环节。继续组织“中国梦”主题创作展示活动。实施中华优秀传统艺术传承发展计划。改进文艺评奖,解决文艺评奖过多过滥问题。加强对网络文学、网络视听节目的引导扶持和审核把关,做到正导向、提品质。
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加强城市公园、广场等设施的管理和使用,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文体设施向社会开放。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向互联网延伸,大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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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何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科学设定标准
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什么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公共文化建设 公共设施方面的建设 完善市场就业机制 扩大就业规模 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控制人口增长 促进优生优育 优化生态环境 防止污染
七:如何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并推进落实
当前最重要、最迫切、最基础的工作应当是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建设。为此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专项规划
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协调、适度超前”原则,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地域特点的公共文化发展专项规划,以此指导全省各地公共文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完善制度设计,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一个基本前提,要有一个基本统一的服务标准体系。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为实现既定目标而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制定的包括服务范围、服务项目、保障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标准,以及技术和管理等相关规范。建立健全基本服务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
三、坚持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和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
应把农村文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构建完善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坚持城乡统筹,实行重点突破,优先安排涉及农村的文化建设项目,重点加强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设。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力度,增加公共文化设施总量,有效解决城乡、区域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不平衡问题。在推进城镇化和美好乡村建设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对传统文化设施的保护和利用,防止“一拆了之”的错误做法。
四、实行以城带乡,努力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科学化水平
建立以城带乡、城乡联动机制,促进城乡文化资源优化配置、科学整合和综合利用,形成城乡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重点是鼓励城市对农村进行文化帮扶,把支持农村文化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基本指标,建立城乡文化帮扶责任制,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点、适应农民群众需要的文化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发挥公益性文化单位的主体作用,鼓励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面向农村提供网点服务、流动服务,建立流动服务平台。扶持文化企业以连锁方式加强基层和农村文化网点建设,推广新型代理配送制度,构建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推动电影院线、演出院线向市县延伸,支持演艺团体深入基层和农村演出。运用现代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拓宽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增强服务效果,提高服务品质。
五、拓宽投入渠道,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保障机制
优化财政投入结构,变城市偏向型为城乡共进型财政支出体系。要拓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模式,打破政府是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唯一的供给者这个桎梏,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拓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实现公共文化建设资金来源多元化、社会化和市场化。
八:哪些公共文化服务可以向社会力量购买
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了面向全国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
一是公益性文化体育产品的创作与传播。包括9项:公益性舞台艺术作品的创作、演出与宣传;公益性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与宣传;公益性出版物的编辑、印刷、复制与发行;公益性数字文化产品的制作与传播;公益性广告的制作与传播;公益性少数民族文化产品的创作、译制与传播;全民健身和公益性运动训练竞赛的宣传与推广;面向特殊群体的公益性文化体育产品的创作与传播;其他公益性文化体育产品的创作与传播。
二是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与承办。包括10项: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含戏曲)的组织与承办;公益性电影放映活动的组织与承办;全民阅读活动的组织与承办;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含讲座)的组织与承办;公益性体育竞赛活动的组织与承办;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与承办;公益性体育培训、健身指导、国民体质监测与体育锻炼标准测验达标活动的组织与承办;公益性青少年体育活动的组织与承办;面向特殊群体的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与承办;其他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与承办。
三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展示。包括4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展示;优秀民间文化艺术的普及推广与交流展示;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保护、传承与展示;其他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展示。
四是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运营和管理。包括9项: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等运营和管理;公共美术馆、博物馆等运营和管理;公共剧场(院)等运营和管理;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等接收设备的维修维护;公共电子阅览室、数字农家书屋等公共数字文化设施的运营和管理;面向特殊群体提供的有线电视免费或低收费服务;公共体育设施、户外营地的运营和管理;公共体育健身器材的维修维护和监管;其他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运营和管理。
五是民办文化体育机构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服务。包括6项:民办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面向社会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服务;民办演艺机构面向社会提供的免费或低票价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面向社会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上网服务;民办农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含书屋)面向社会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服务;民办体育场馆设施、民办健身机构面向社会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服务;其他民办文化体育机构面向社会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服务。
九:如何利用文化产业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新华网北京1月14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对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作了全面部署。
意见强调,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正确导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改革创新的原则,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意见提出,要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推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实现跨越式发展,保障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
意见强调,要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引入市场机制,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满足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文化领域。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
意见指出,要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提升现代传播能力。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实现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力度,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法律体系。
与意见一同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对各级政府应向人民群众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硬件设施条件、人员配备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标准的基础上,各地将从实际出发,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实施标准,并落实保障资金。有关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意见和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十:如何贯彻落实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这是我国文化领域的一件大事、喜事,标志着我国文化法治建设取得了新的可喜进展。
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的第一类项目,也是近年来不少全国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一项立法工作。2014年4月,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成立了由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同志组成的起草工作机构,正式启动立法工作。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各有关单位、专家学者、文化界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大力协助支持。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立法工作仅用两年多的时间就结出了硕果,使这项重要立法任务得以顺利完成。
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座谈会的召开,是一次深入学习领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重要意义的交流会,也是一次齐心协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贯彻实施的动员会。各参会单位的负责同志以及专家代表都作了发言,从不同角度对贯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也谈几点意见。
充分认识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重要意义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我国文化领域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充分反映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法律。它的制定实施,实现了我国文化立法的重大突破,在文化法治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推动了宪法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法律法规的总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并强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通过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实施,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得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新时期加强立法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国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宪法确立了各项文化事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实际上也规定了政府发展文化事业的重要职责。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此为依据,确定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原则,构筑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制度体系,规定了公共文化服务的保障措施,为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使宪法确立的有关文化事业的原则和制度在法律中得到贯彻落实。
第二,健全完善了文化法律制度。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文化立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相对于经济领域以及其他一些领域,文化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偏少。而且,已有的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著作权法等法律,主要是调整某一个方面的法律关系,文化领域缺少管全局、管基础的综合性法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涵盖范围广、涉及部门多,规范的是文化领域一些根本性、原则性问题,涉及文化建设的目标方向和价值取向,是文化领域一部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重要法律。它的制定和实施,弥补了我国文化立法的“短板”,充实丰富了文化法律制度的内容,夯实了文化建设的法治基础,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第三,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了法律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战略高度,确立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构建现代公共文......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