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设计规范

一:最新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国标是多少

现行《GB 50053-2013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替代《GB 50053-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二:配电室设计规范要求有哪些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94

第二节 对建筑的要求

第6.2.1条 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第6.2.2条 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

第6.2.3条 配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宜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

第6.2.4条 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第6.2.5条 配电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的内墙表面应抹灰刷白。地(楼)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压光。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的顶棚以及变压器室的内墙面应刷白。

第6.2.6条 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长度大于60m时,宜增加一个出口。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第6.2.7条 配电所,变电所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4.10 对有关专业的要求

4.10.1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和高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4.10.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变压器室的门应为防火门:

(1)变压器室位于高层主体建筑物内。

(2)变压器室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

(3)变压器位于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

(4)变压器位于地下室或下面有地下室。

(5)变压器室通向配电装置室的门。

(6)变压器室之间的门。

4.10.3 变压器室的通风窗,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4.10.4 配电装置室及变压器室门的宽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宽度加0.30m,高度宜按不可拆卸部件最大高度加0.30m。

4.10.5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容量为100%变压器油量的挡油设施或设置能将油排到安全处所的设施:

(1)变压器室附近有易燃物品堆积的场所。

(2)变压器室下面有地下室。

(3)变压器室位于民用主体建筑物内。

4.10.6 配变电所中消防设施的设置:一类建筑的配变电所宜设火灾自动报警及固定式灭火装置;二类建筑的配变电所可设火灾自动报警及手提式灭火装置。

4.10.7 当配电装置室设在楼上时,应设吊装设备的吊装孔或吊装平台。吊装平台、门或吊装孔的尺寸,应能满足吊装最大设备的需要,吊钩与吊装孔的垂直距离应满足吊装最高设备的需要。

4.10.8 高压配电室和电容器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户下沿距室外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80m。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4.10.9 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并装有弹簧锁。装有电气设备的相邻房间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或向低压方向开启。

4.10.10 配变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应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建筑。

4.10.11 当变压器室、电容器室采用机械通风且周围环境污秽时,宜加空气过滤器。

4.10.12 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等应有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屋内的措施。

4.10.13 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的内墙表面均应抹灰刷白。配电装置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的顶棚及变压器室的内墙面应刷白。地(楼)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压光或用......余下全文>>

三:以下文件2015年使用的最新规范,如《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要求最新。 100分

GB 50053-2013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T 50062-2008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替代GB50062)

GB 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防火规范

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 1343-2014 电力金具用闭口销(替代DL/T 764.2-2001,DL/T 764.2-2001替代SDJ26-89)

SL 456-2010 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测量设计规范(替代SDJ9-87)

留个邮箱号吧。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