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省计划生育新政策2016年超生三胎的接受怎样处罚
贵州省计生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
当事人违反国家和贵州计生政策生育三孩子女的,需要缴纳所在地区上一年人均年收入2--5倍的社会抚养费。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三十二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四)已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子女,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公民依法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应当凭个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明到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登记,免费领取服务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办理《计划生育证》。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结合当事人实际收入水平,视其孩次和情节轻重,对夫妻双方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予以开除,并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是农村居民的,按照该县(市、区)上一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上5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是城镇居民的,按照该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上5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以及从事其他各类经营活动的人员,按照本人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以上10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贵州省2016年产假新规定
2016年休产假,取消晚育假。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在2016年1月1日施行。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具体延长生育假到几天各地还未定)。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申请产假需要的资料有:申请书,结婚证,准生证,身份证,医生开的怀孕周数的证明,有些单位还要求B超结果显示胎儿周数的证明等等。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三:2016年贵州省......................政策外一孩生育算违反计划生育吗? 20分
看了你的提问,连同你和网友的对话,大抵了解了你提问中想知道的情况。
你涉及的情况并非“政策外一孩”,而应该是“未到法定婚龄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行为”。
这一行为,的确违反了无论是原先还是现在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使你们目前离婚了(应该是在男方到达婚龄后登记结婚了吧),但此前的违反生育行为依然存在。
生育行为是男女双方的行为,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也就成了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因此,即使当时女方已达到了法定婚龄而仅仅男方未达到,但违法事实一旦成立,即使按“男女双方分别计征”的法规规定,男方按“未满法定婚龄”的标准征收,女方至少也得按“未婚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
上述回答应该是够专业了吧,你说呢?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四: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有哪些
你想知道什么?
五:贵州省计生条例2016什么时候实施
昨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省卫计委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工作,预计新条例将于今年3月出台。 据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6年1月1日起,凡是准备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都可以凭身份证和结婚证到现居住地村居、社区登记,领取二孩生育服务证,取环备孕,具体可向当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咨询。但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施行前违法生育二孩的,仍按违法生育的法律规定处理。 “目前,我省已全面取消晚育假、晚婚假。但在2016年1月1日前生育一孩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新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出台之前,仍可享受独生子女产假、晚育假。在2015年12月31日前领结婚证的也可享受晚婚假。”该负责人表示,我省3月份出台的新计生条例,将对如何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作出明确规定。
六:贵州省的计划生育新条例
昨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省卫计委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工作,预计新条例将于今年3月出台。 据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6年1月1日起,凡是准备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都可以凭身份证和结婚证到现居住地村居、社区登记,领取二孩生育服务证,取环备孕,具体可向当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咨询。但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施行前违法生育二孩的,仍按违法生育的法律规定处理。 “目前,我省已全面取消晚育假、晚婚假。但在2016年1月1日前生育一孩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新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出台之前,仍可享受独生子女产假、晚育假。在2015年12月31日前领结婚证的也可享受晚婚假。”该负责人表示,我省3月份出台的新计生条例,将对如何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作出明确规定。
七:贵州省黄平县2017年计划生育政策
建议上网搜索《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版,就可以了。
八:2015年9月25日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你好: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七十条规定,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这条规定的行政处分要结合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为《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专对计划生育方面的地方法规,不能规定处分种类,得引用其他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比如: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规定,有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负有监督本单位职工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责任和权利,不作为就是一种玩忽职守行为。如果没有效管理职工导致超生,会有可能受处分。
九:2016贵州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超生三胎怎样处罚
按照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十:贵州省计划生育2015新政策超生入户不要钱是真的吗
钱确实不用了,罚款也不用了,但是原来的罚款,现在改名叫做社会抚养金,还必须交,不交的话,子女双方父母都要冻结银行账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