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令他人违章

一:对于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的,将处以多少年以上

在正常作业情况下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情节特别恶劣的3-7年

强令作业的,发生重大伤亡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情节特别恶劣的5年以上。

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法律上罪刑有多大?

说难听点,不造成后果的,还真没什么罪。

要有罪,首先要立案吧?

看看我们国家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立案的:

*********************************************************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

看明白没?造成这些后果了,才给立案。立案之后,再看有没有罪,多大罪:

*********************************************************

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第1条第2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1)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人数特别多;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2)明知没有安全保证,甚至已发现事故苗头,仍然不听劝阻、一意孤行,拒不采纳工人和技术人员的意见,用恶劣手段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等。

(3) 事故发生后,行为人表现特别恶劣。如事故发生后,不积极采取抢救措施抢救伤残人员或防止危害后果扩大,只顾个人逃命或抢救个人财物,使危害后果蔓延扩大; 或者事故发生后,为逃避罪责,破坏、伪造现场,隐瞒事实真相,嫁祸于人。

三: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怎么处罚

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劳动者可以当即解除劳动关系,不需事先通知,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两高《解释》中"强令违章冒险作业"作出了规定,内容包括哪几个方面

五:强令他人违章驾驶也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都有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对此二者有什么区别??

《劳动法》第九十三条 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只有乙构成交通肇事罪,因为对甲缺乏期待可能性,因为甲是乙的员工,对甲不能期待其作为违背乙要求甲超速行使的命令,否则其将失去工作。

期待可能性,是指从行为时的具体情况看,可以期待行为人不为违法行为,而实施适法行为的情形。期待可能性理论是20世纪初(1896年)由倡导规范责任论的学者提出的研究行为人主观方面(有责性)的理论。期待可能性是指根据行为时的具体情况,能够期待行为人实施合法行为的可能性。如果有期待可能性,即能够期待行为人在行为时实施合法行为,行为人违反此期待实施了违法行为,即产生责任;如果无期待可能性,即行为人在行为时只能实施严重违法行为,不能期待其实施合法行为,此为阻却责任事由,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八: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案例

公诉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彭某某,男,汉族,高中文化,无业。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于2008年3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1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雷某某,男,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于2008年3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1日被取保候审。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奉检刑诉[2009]25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彭某某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被告人雷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09年4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08年5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沈晓刚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彭某某、雷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3月4日下午,被告人彭某某雇佣被告人雷某某至本区南桥镇运河路“上海通用风机有限公司”附近吊运树木。期间,被告人彭某某明知被告人雷某某无吊车操作证,仍让雷操作吊车,在明知被吊运树木上方有高压电线,仍强令雷吊运树木,导致吊车臂碰到高压电线,造成现场施工人员孙某某触电死亡,另一名施工人员触电受伤。2008年3月5日,被告人彭某某、雷某某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上述事实,两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宋某某、蒋某某的证言,公安机关拍摄的现场照片,鉴定书,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作情况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九: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可见,主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一般应为生产、作业人员。“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主体一般应为生产、作业的管理人员。行为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是指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行为是指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十: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是违法行为对吗

喝蜂蜜水的休猪百暖心生ta朝评天下l6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