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目标责任考核

一: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交通运输厅设15个内设机构和省交通战备办公室、驻厅纪检组、省公路运输工会。(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厅机关日常工作。承办综合性报告、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承办厅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督查、机要、新闻宣传、信访、文书档案、保密、值班、财务、接待等工作;牵头组织交通运输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厅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二)人事处承担机关和厅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厅属单位领导班子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干部教育培训、职业资格制度建设、技术职称评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和对外劳务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外事工作;承担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相关事务;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三)政策法规处研究提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政策、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立法规划和协调工作;承办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承办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资格审查,行政执法证件核发,执法文书、执法车辆及服装的监督管理工作。(四)综合规划处(招商引资处)组织编制全省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发展战略,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公路、水路行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审核;提出我省交通运输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资金安排建议和预算,并监督实施;承担本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和指导交通行业统计、信息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和场站规划。(五)财务收费管理处拟订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国有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负责专项资金、决算、政府采购、外汇、信贷以及利用外资等有关财务工作;起草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收费公路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对厅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全省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六)建设和管理处组织拟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承担重点公路、水路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工程造价、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承担高速公路、重要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公路、水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公路、水路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拟订工作;参与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七)综合运输管理处(出租汽车行业指导办公室)参与拟订全省综合运输体系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工作;承担全省道路和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全省道路、水路运政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枢纽、运输场站初步设计审核、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道路、水路运输事故调查工作;指导城市客运管理,承担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等的指导工作;承担跨省客运管理;承担港航监督、船舶技术检验管理工作。(八)安全监督处(应急办公室)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全省交......余下全文>>

二:山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

第一、标准化的目的意义。

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分析生产安全风险,建立预防机制,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使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并持续改进、完善和提高,使企业的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在最好的安全状态下运行,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企业在安全的前提下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考评办法及山西省概况

考评办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

考评机构发证:交通部发一级资质,省交通厅发二级资质,各市交通部门发三级资质。一级资质的可以做一二三级考评,二级可以做二三级考评。

山西考评机构共有约10家左右,其中一级山西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山西分公司),二级有职业发展研究会等几家机构。

第三, 关于标准化建设考评对象(企业)问题。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交通运输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交通运输领域经营和建设的实体企业都要进行标准化建设并接受达标考评。主要包括五大类型16个分类别的交通运输企业。

具体分类

一、道路运输企业 1客运企业 2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3普通货运企业(含快递企业) 4 货物运输站场 5 汽车客运站 6机动车维修企业

二、城市客运企业 7城市公交企业 8轨道交通企业(地铁、轻轨) 9出租车企业

三、港口企业 10客运码头(含客滚码头、渡口) 11普通货运码头(含集装箱、货滚码头) 12危险货运码头(含燃油供应码头)

四、航运企业 13客运企业(含客滚运输企业) 14普通货运企业(含集装箱运输、货滚运输、拖轮企业) 15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含燃供船舶企业)

五、工程建设企业 16交通工程施工企业

三: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重点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现将《山西省安监局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紧密结合实际,明确本单位2013年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4月15日山西省安监局2013年工作要点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好各级安委办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等作用;切实抓好直接监管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坚决杜绝特别重大事故、减少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把各项指标控制在下达指标的范围内(非煤矿山、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八个行业事故死亡人数分别控制在23人、9人、20人以下)。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加快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一)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宣传工作座谈会,分清内部宣传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制定全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计划,以多种形式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对外宣传山西形象,对内形成安全氛围。(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宣教中心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处室,其他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二)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教培训。以安全生产“六五”普法活动为载体,通过举办安全生产“大讲堂”、“培训班”、“有奖知识竞赛”等宣教培训活动,大力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及时启动《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修订工作,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政策法规处、人事培训处、宣教中心等负责)(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份,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好第1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全省中小学生“传递安全,珍爱生命”等系列活动。继续推进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政策法规处、宣教中心等负责)二、进一步明晰和落实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四)理清行业(领域)监管职责。深入研究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代省政府起草《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行文后,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各级要根据实际情况,理清本区域内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明晰、不留盲区的监管责任体系。(应急救援办公室、监管二处负责)(五)强化各级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为监管部门和企业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逐级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目标管理,严格实行通报、发布、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定期深入企业调研安全生产,解决突出问题。(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六)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认真执行事故查处逐级挂牌督办制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查处每一起事故。做好事故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相应措施,指导安全生产实践,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严格事故信息上报时限和程序,对瞒报、迟报、谎报事故,依次提高一个等级进行调查处理,严肃责任追究。(各有关处室、应急救援中心......余下全文>>

四:山西省公安厅的工作职责

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省公安厅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省公安工作政策,指导、监督全省公安工作; 掌握全省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侦察工作,直接参与全省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理重大案件、重大事件和重大治安事故; 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进行治安、户口、居民身份证、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管理; 组织实施全省公安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组织指导维护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管理机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 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指导、检查和监督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和法制建设; 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省境内居留和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依法进行边防检查; (十)组织实施来晋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警卫工作;(十一)组织实施对全省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十二)指导、监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承办省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批办公室的工作;(十三)组织实施全省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指导全省公安机关通信建设;(十四)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十五)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保障工作;(十六)领导全省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对武警总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十七)负责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实施全省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实施对全省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以及公安宣传,按权限管理干部和警衔工作;(十八)组织实施对全省公安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警务督察和审计工作,查处和督办公安队伍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十九)指导有关铁路、林业、民航、海关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二十)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办公厅设1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省政府研究室下设3个处;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下设3个处。(一)秘书一处。办理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监察、审计等方面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查和文稿起草等工作;及时答复或转办省长信箱的有关函件;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二)秘书二处。办理人民武装、信访、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国土资源、税务、法制、残联、测绘、政府采购、金融、保险、信托、石油等部门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查和文稿起草等工作;及时答复或转办省长信箱的有关函件;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三)秘书三处。办理公安、国家安全、司法(含监狱)、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卫生(含食品药品监督)、人口计生、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旅游、人防、检验检疫、民用航空、重点工程、开发区、贸易促进、地震、海关、红十字会以及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查和文稿起草等工作;及时答复或转办省长信箱的有关函件;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四)秘书四处。办理发展改革(含物价)、经济和信息化(含国防工业、中小企业、城镇集体工业)、社会保障、环保、交通运输、煤炭(煤炭安全生产监管、煤炭安全监察)、国有资产管理、统计、粮食、发展研究、地勘、资本市场、证券、煤炭交易、工会、电力、邮政、通信、电信、储备、成套、烟草、铁路等部门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查和文稿起草等工作;及时答复或转办省长信箱的有关函件;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五)秘书五处。办理教育(含考试中心)、科技、水利、农业(含农机、农科、扶贫)、林业、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体育、民族宗教、供销、文物、引黄、社科、科协、农村信用、气象、史志等部门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查和文稿起草等工作;及时答复或转办省长信箱的有关函件;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六)秘书六处。指导全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负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公文审核制发工作。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部委、兄弟省(区、市)政府、省直各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等文、电的收发运转工作。办理省军级文件、密电及内部资料、刊物的分发、传阅、清退和销毁,负责机要通信和机要文件交换及收发工作。负责办公厅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港、澳、台同胞及海外华侨、友人捐赠物品的审理、报批、归档工作。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七)办公室。负责省政府办公厅日常政务、会务和事务的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与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和各市、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联系;负责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的印鉴管理,承办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以及厅属局的印章刻制;负责国务院各部委、兄弟省(区、市)副部(省)级及以下领导来晋有关政务接待的安排;负责编写《省人民政府大事记》、《办公厅工作》及办公厅工作总结;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秘书的管理工作;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八)会议处。承办省政府党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全体会议、省长办公会议、省政府召开的其他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编写会议纪要;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的会见、会谈等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办理国务院由我省参加或组织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安排公务活动......余下全文>>

六: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国土厅设19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厅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新闻发布、政务信息和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治理、后勤管理、综合业务与协调处理工作;管理政务大厅。(二)人事处。承办厅机关、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等事项;承办对设区的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及处级干部的人事管理;编制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三)政策法规处(省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公室)。组织起草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推进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组织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有关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四)调控和监测处。开展全省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省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及相关改革研究;组织国土资源重大课题调研;承担综合统计和厅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协调和组织厅内有关综合研究工作;承担有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五)督察处。负责督促检查厅各有关部门(单位)对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重要批办件、督办件的督察工作;负责督察全省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用地、矿产资源配置等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承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责;组织办理有关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承办厅务会议议定的重大事项的督察工作。(六)规划处。编制实施省级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等综合规划,参与编制地质环境综合规划,审核全省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参与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指导和审核省级以下各级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等综合专项规划;编制并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承担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管理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负责对国土资源各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非农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七)财务处。承担国土资源有偿使用的财务管理工作;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省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的有关工作;依法承担国土资源专项收入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管的工作。(八)耕地保护处。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组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落实情况;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指导全省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九)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处。承担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拟定征地补偿费标准,指导土地征收征用的补偿安置工作,监督检查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负责各类非农建设补充耕地的监督检查和验收报备工作;承担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和经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等用地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征地的组织协调工作。(十)地籍管理处(省人民政府土地登记办公室)。拟定全省地籍管理实施办法;拟定土地确权、登记、争议调处实施办法并监督指导工作,调处重大土地权属争议;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拟定土地调查......余下全文>>

七:山西省公务员调任规定什么时间执行

第一条 为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调任领导成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调任必须坚持德才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格条件,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从严掌握,择优任用。

第四条 调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调任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 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项需适当调整的,市(地)级以下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七条 公务员调出机关后拟再调入机关担任高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的,应当具备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晋升至拟调任职务所需的任职资格年限。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调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

(二)提出调任人选;

(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

(四)组织考察;

(五)集体讨论决定;

(六)调任公示;

(七)报批或者备案;

(八)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第十条 根据调任职位的要求,调任人选通过组织推荐方式产生。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第十一条 对调任人选应当进行严格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调任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考察时,应听取调任人选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干部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所在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客观、真实反映调任人选现实表现和廉政情况的材料。

第十二条 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任人员,并按照任前公示制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

第十三条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或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未经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

第十四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拟调任人员后,调入机关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审批或者备案。

地方省级以下机关调任公务员须报市(地)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呈报审批、备案的材料应当包括请示、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考察材料、调出......余下全文>>

八:求助:从山西大同怎么去长春兴煤矿?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 ,位于大同市左云县小京庄乡英格寨村附近。

要去,其实很简单,左云县在大同市区的偏西略向南方向上,汽车站有很多流水班车到左云县,坐中巴车到了左云县,再打个的到长春兴煤矿,非常近了,最多三十块钱。

实在怕人家不懂,你先说小京庄乡英格寨村,再说那个煤矿就行了。

跨越在塞北高原上——省重点工程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筹备组全面推进矿井建设纪实

在塞北高原左云县,一座年产240万吨,生产现代化、质量标准化、管理信息化、环境美如画的现代化矿井正在紧锣密鼓的建设中,这就是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以下简称山煤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左云长春兴煤矿。

在第十个安全生产Y之际,我们来到了左云长春兴煤矿,正赶上公司筹备组举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当笔者看到员工们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万怀的的带领下举起右手庄严宣誓:“我是光荣的山煤人,我们坚定豪迈,我们奋发有为,我们誓做优秀山煤人,我们誓为山煤而奋斗”这一场景时,深深感到山煤人在转型跨越发展征程中的豪情壮志,更感受到作为山煤人的长春兴煤业公司筹备组的全体干部员工,为早日把长春兴煤矿建成现代化矿井而充满激情的日夜奋战。从入驻矿井那一刻起,他们就与塞北高原融在了一起,与长春兴煤业公司融在了一起,他们舍小家顾大家,抢时间,保进度,举起如椽巨笔,将“四化”矿井的蓝图描绘在左云大地上。

把握机遇 攻坚克难 资源整合大手笔

山煤集团是山西省确定的全省煤炭资源整合的7家主体之一,2009年列企业500强第254名。

2009年,在全省煤炭资源整合的大潮中,作为煤炭资源整合的主体之一,山煤集团积极推进资源整合,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合理布局、安全第一”的整合原则,整合煤矿50余座,为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左云长春兴煤矿就在这一波整合中诞生,并被列为省煤炭建设重点项目。

左云长春兴煤矿位于左云县最南端,距左云县城35km,南与山阴县接壤,由左云县原永新、周大庄、长春兴三座煤矿兼并重组整合而成,整合后的矿井设计年生产能力为240万吨。矿井建设由中煤国际沈阳煤炭设计院设计,采用斜井、立井混合开拓方式,刷大原周大庄603米的回风斜井作为主斜井,担负煤炭提升运输任务;刷大原周大庄垂深269米的回风立井,担负前期开采的回风任务;在永新矿工业广场内新掘一条坡度60、2495 米长的副斜井,使用防爆胶轮车担负辅助运输任务。岩巷采用炮掘,煤巷全部采用机掘,井巷工程量29972米,矿井建设总投资102091.5万元,计划建井工期23 个月,2012年底建成投产。

2009年12月4日,在滴水成冰、寒风呼啸的塞外,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正式接管了矿井,拉开了矿井建设的大幕,掀开了长春兴煤矿的第一篇章。按照集团公司“建设、安全、管理、效益”总体工作思路,公司筹备组在人员、队伍、安全保卫、设备回收、仓储、隐患整改及复工复产、改建等方面开展了紧张而有序的工作。12月26日,山煤集团公司董事长杜建华、副总经理宫来喜来到长春兴,为全体员工描绘了发展愿景:要把长春兴建成一座生产现代化、质量标准化、管理信息化、环境美如画的现代化矿井,成为集团公司的标兵、旗帜与典范,为山煤集团在两年内实现3000万吨产能而奋斗。并要求长春兴全方位立体式推进,争取在近年内建设成一座年产量为500600万吨的大型矿井。长春兴全体干部员工备受鼓舞,以饱满的精神风貌和昂扬斗志全身心的投入到了矿井建设当中。

公司筹备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立了“0145”发展目标,即围绕一个中心:以......余下全文>>

九:山西省监察厅的部门职能

根据晋办发(2000)32 号《关于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省委和中央纪委双重领导;省监察委员会是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属政府序列,受省政府领导。省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省委、省政府负责。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省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二、领导全省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监督检查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和主要工作人员、省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及国务院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三、检查和处理全省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四、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五、负责调查处理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和主要工作人员、省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决定或建议对他们做出行政处分;六、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七、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八、对全省纪检系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十、调查全省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十一、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制定行政监察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十二、负责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地、市纪委、监委和省直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任免;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中央纪委监察部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事宜。

十: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省国资委设15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外事办)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委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安全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党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委机关重要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委机关和指导监管企业的信息化工作,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部门预算、财务、资产管理、行政后勤和接待联络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负责监管企业出国人员的审批和政审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二)政策法规处(研究室)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有关地方性法规和重大政策起草、拟订的协调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国有企业、设区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咨询事务;指导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负责调查研究监管企业的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社“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负责委机关和监管企业有关工作情况的综合;负责委机关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指导设区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查研究工作。(三)业绩考核处研究分析国有经济运行和重点企业运行状况,拟一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根据各方面对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四)统计评价处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制订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五)产权管理处研究提出改革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的使用提出建议并进行监督;审核监管企业资本金匆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负责国有企业利用外资和海外投资的监管工作。(六)规划发展处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协助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搜集、分析各行业发展信息和重点行业发展趋势,推进监管企业的发展。(七)企业改革处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砂司治理结构;研究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研究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管企业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八)企业改组处(山西省企业兼并破产办公室)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协调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监督省绷破产周转金管理工作。(九)企业分配处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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