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开办农民工学校?
一、许可事项名称: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二、设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
三、申报资格条件:
1、组织:属社会组织举办的,举办者应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办学的,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拟任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的资格:拟任校长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校长任职条件,年龄可适当放宽。
3、教育者及其他职工: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的教师与管理人员,其中管理人员应有岗位资格;要配备会计和出纳。
4、办学场地:办学场地面积应与办学规模的要求相适应。自有校舍应提供房产证明,如系租赁,应有租期在 3 年以上的有效证明;办学场地应符合消防及安全要求。举办学历教育的,大致按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
5、开办经费:培训机构开办资金在 10 万元以上,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验资证明,举办学历教育的,应有建设学校的资金和办学其他资金。开办资金在30万元以上。
6、联合办学的应有联合办学协议。
7、教育机构章程: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地址、举办者、办学宗旨、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及规模、培养目标、教学形式、课程设置、招生对象及范围、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机制、举办者与校长及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资金的来源及财产和财务制度、章程修改程序、学校停办及善后事宜。
四、办事程序:
1、举办者符合审批条件的,填写《民办教育机构审批表》。
2、市教育局在接到审批表 10 个工作日内,派专人(两人以上)实地考查。
3、举办者在市教育局专人实地考查时,出具审批条件 1、 2、 3、 4、 5、 6、 7 项中的书面证明。
4、考查者向市教育局教育机构设置评议组汇报实地考查情况,评议组对此评议,并在 20 个工作日内,根据符合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合理的教育结构、布局的要求以及当地的社会需求,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在三个工作日内,网上公布办理意见并通知举办者。
5、审批后同意举办的,由市教育局发文公布并颁发《办学许可证》。其中,举办学历教育的学校,先批准筹建,建成后正式批准建校。
五、办事期限:
1、法定期限:审批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 3 个月。
2、承诺期限:审批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 30 个法定工作日。
六、申报材料:《民办教育机构审批表》 (内含 审批条件 1、 鼎、 3、 4、 5、 6、 7 项中的书面证明。)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申报材料涉及的规范性表格:《民办教育机构审批表》。
二:如何做民工学校的安全工作台帐
民工学校来源复杂,安全工作台帐就很重要了。需要注明人员、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原籍、工作岗位。原住址、职业等。特别要注明疾患、特长。随行人员。培训专业,科目,考试情况等
三:国家对民工学校九年义务学费有什么规定
九年义务教育收费规定如下:
第四十二条 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第四十三条 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第四十四条 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
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
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规范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和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确保将上级人民政府的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规定用于义务教育。
第四十七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四十八条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鼓励按照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义务教育基金。
第四十九条 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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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外地孩子2016年在杭州民工学校需要办什么手续
外地孩子要就读当地的民工学校需要的条件是:1、入读一年级的年龄要合适。(是适龄儿童)2、父、母的其中一人在当地工作。3、转学来的原来要有学籍。(因为现在采用学籍制度,只有一年级新生才能申请学籍)4、没有户籍的也可以。
教育部下发通知提出,“到2015年,重点大城市所有县(市、区)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90%以上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划片入学的初中90%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通知还要求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到2016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降到5%以内。各地根据教育部要求也作了补充规定,如北京取消“共建”入学方式;各区县进行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各区县要公布学校的服务片区;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全市使用统一的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全程记录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实施计划管理,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出具五证,证件材料将联网审核;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如果你是外地户口,你可以凭在该地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和身份证、户口本,及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的证明,直接和当地的学校联系,如果有异议或被拒绝时,可以向当地教育局投诉。
根据往年小学入学政策,规定结合市区实际,生源较少的地段应该招收六周岁儿童入学,保证六周岁三个月儿童全部入学;个别生源较多的地段,经当地区教育局的批准,可以进行适当的控制,但必须保证六周岁六个月儿童全部入学”。
五:如何搞好我校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
政策上是这样的:
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中之重。只有出现“不让一个农民工子女失学,保证人人有学上,争取人人上好学”的良好局面,并形成政府全面负责,公办接纳为主,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才能较好地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
一、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建立政府统一协调、教育和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学校与社区密切联系的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工作机制。(一)建立了覆盖全市城乡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二)各级关工委经常开展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状况的调研,并组织各种面向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扶贫帮困活动;(三)积极开展“保护流动儿童权益”项目试点,认真落实行动计划,定期组织对农民工子女的免费体检,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教育咨询等;(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安排一位领导具体分管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切实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首先,强化管理、分类指导,依法取缔不合格民办民工子弟学校。其次,规范与服务结合,提高办学水平。加强管理的实质是积极引导,促进发展,缩小与公办学校办学水平的差距。作为流动人口管理的基层组织,各乡镇对绝大部分流动人口子弟学校能纳入统一管理,在规范办学、社会治安、安全卫生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同样要求。乡镇政府在加强学校,安全卫生管理方面能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三、加强计划管理,以公办学校接纳为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流动人口子女基础数据库,不断完善教育事业计划,下达招生计划的同时下达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计划。各地按照“属地管理、一视同仁,以公办学校接纳为主”的方针,每年秋季招生前,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调查摸底,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向各公办学校下达招收农民工子女的计划任务,明确规定对农民工子女不得拒收,不得歧视。各地对农民工子女实行了“三统一”政策:民工子弟与本地学生统一时间报名登记,统一编班,统一参加考试,享受同等待遇,保证了教育过程的平等。
四、合理安排教育布局,不断提高吸纳能力。农民工队伍庞大,加上流动性、随机性大,要随时满足其子女的入学需求,困难很大。在制订教育发展规划时,要严格按照城市发展布局、产业结构和人口的空间分布进行科学安排,力求准确预测流动人口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制订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各地在制定和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时,充分考虑农民工子女日益增多的因素,在农民工聚居的地域,尽可能挖掘潜力,适当扩大学校办学规模,并大力改善办学条件。
五、积极创设条件,促义务教育实施。为鼓励农民工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各地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都制定了相关规定和政策。除全力抓好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外,还要保证农民工子女与本地学生完全享受同等待遇,包括热门重点普通高中和中专校,gwy360.com全部向农民工子女敞开大门,并执行同一收费标准。在幼儿园入学问题上,要设置不同层次不同收费标准的幼儿园,以满足收入农民工家庭对子女上幼儿园的愿望。
六、不断加大投入,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为鼓励公办学校接收农民工子女,保护学校的积极性,各地都按照当地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分学生来源,不论接受农民工子女多少,等量足额地拨付办公经费,并按师生比核定教师编制,核发教师工资。
六:限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的规定
限制农民工子女入学绩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七: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要哪些条件
现在政府的政策在这方面没有限制,主要是一部分学校的制度又问题
八:求外包人员管理规定或者管理制度。
非正式工是很多企业管理最头疼的问题,不知道你指的是哪个行业的,这里提供饭店业的给您参考一下。
非正式员工在职时间相对较短,企业和员工之间又缺乏一种严格的契约关系,所以对于非正式员工的管理相对于正式员工而言难度较大。然而非正式员工在饭店中却高频率地与顾客接触,他们的服务直接体现了饭店服务质量的高低。因此企业如何在控制成本的同时又能最大限度地发挥非正式员工的作用,使非正式员工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态度与热情对待顾客,成了饭店管理者面临的重要课题。尤其随着弹性工作制度的实行,饭店企业使用非正式员工的人数逐渐增加,我们极有必要关注非正式员工群体的工作现状,分析其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调动非正式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在饭店中的作用。
一、饭店非正式员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非正式员工是相对于在编的正式员工而言的,他们与企业确立了不同于正式员工的劳动关系或没有同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受不到正式员工的相关待遇。饭店企业与非正式员工之间只存在一般意义上的雇佣关系,饭店可以随时解雇非正式员工,同样,非正式员工也可以随时离开企业。与正式员工比较,企业对非正式员工的控制力度较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较难调动,企业缺乏一种长期的激励措施对其进行管理。而非正式员工在企业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缺乏严格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保护。根据饭店非正式员工的人员数量比例及管理难度,本文所讨论的“非正式员工”特指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署短期协议,享受固定月工资或日工资、计件工资以及部分奖金的饭店临时工和实习生。
当前,随着饭店非正式员工比例逐年增大,其管理问题也越来越凸现。其存在的问题主要归结为以下五点:
(一)非正式员工流动率高
非正式员工从事的通常是短期性工作,在同一家饭店工作的时间相对比较短。有些非正式员工甚至仅工作两三天就因环境、工资、劳动强度等原因而辞职。饭店非正式员工工作的暂时性、不稳定性,往往导致其思想不安定,产生“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想法。若饭店不能在一定时间内将其转正,让非正式员工拿到一份正式劳动合同,或晋升到一定的位置,则流失的可能性非常大。而旅游院校学校学生通常只实习半年或一年,因此对于所实习的饭店缺乏归属感,通常责任心不强,对饭店利益关系关心不够。据了解,饭店非正式员工每年的流动率高达40—50%之间。
(二)工作绩效不佳
饭店非正式员工的工作技能往往不及正式员工,工作失误的概率也比较高,工作品质不佳。尤其是短期协议工,文化水平较低、年龄较大,学习新知识的能力下降,较为复杂的工作内容不易掌握。在工作心态方面上,往往抱着只要工作过得去就行的思想,缺乏工作的主动性。此外,许多饭店企业在涨工资、晋升职位、民主活动等方面往往忽略非正式员工群体,认为与其无关,这在很大程度上打消了非正式员工的积极性。此外,在一些企业,非正式员工受到部分正式员工的歧视,缺乏正式员工的支援协助,同工不同酬,劳动者权益难以受到保护,个人能力与潜力不能很好发挥,对工作本身和自我的定位不准,对未来缺乏信心等也极大影响了非正式员工的工作绩效。
(三)激励不到位
非正式员工与正式员工相比,在激励问题上存在着较大片面性,饭店往往只注重正式员工的激励及职业生涯规划,而忽视了非正式员工的主观需求。其次,由于非正式员工自身的一些特点,如工作的临时性、流动性、市场性等,缺乏比较稳定的劳动关系保证,因此饭店在考虑人力资源开发时,担心其对饭店的忠诚度,对非正式员工实施激励并达到有效激励的目的存在较大的困难。再者,非正式员工激励方式比较单一。饭店......余下全文>>
九:农民工子弟上学的现状、问题、以及解决措施???
你好 我最近也在做一个类似的调查报告 给你提供一些有关信息 希望可以帮到你 这是上海政府与教育局自08年针对农工子女的调查
最突出的问题是缺乏合法身份,农民工子女学校基本上是临时备案登记,不具备法人资质,学校没有长远打算,学生和教师的权益不能得到保护。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在财务管理方面,学校由于未经法人登记,学校的收费标准不能得到物价部门的核准,学校在银行没有开设独立的帐号,收费没有票据,学校无法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对学校的财务状况有关部门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审计,这就留下了办学资金不安全的隐患。
二是在教师聘用方面,因为不是法人,农民工子女学校与教师不能签定规范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教师的切身利益(工资收入、社会保障)无法得到保护,农民工子弟学校也很难招聘到合格、优秀的教师。
三是在学籍管理方面,因为没有办学资质,学校没有建立规范的学籍管理制度,学校也没有颁发毕业证书的资格。
四是在学校管理和教学质量方面,这些学校大多数仍没有健全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教育教学质量与我们公办学校还有一定的差距。
因此,我们进行制度创新,将现在农民工子女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管理,并委托纳入民办教育管理的民办小学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按照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人数给予这些学校基本成本补贴。这些措施的实施,保障了农民工同住子女的义务教育权利,保护了在这些学校工作的广大教师的权益,维护了这些学校举办者的权益,改变了农民工子女学校教育质量低下的局面,使本市的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进入新的阶段
十:如何指导务工子女家长教育学生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城市中出现了大量的务工人员,而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以家庭为单位定居城市的务工人员也越来越多,城市的学校中出现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情况。这些学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在习惯方面与城市学生有着很大的差异,他们普遍缺乏社会责任感,随意性行为较多,语言行为、卫生习惯较差,这既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又给学校的教育管理带来了或多或少的影响。当然,他们也有许多优点,如:生活节约、自立能力较强,多数学生热爱劳动,能吃苦耐劳,不娇气等,这些都值得城市的学生学习。学校作为落实素质教育的主阵地,如何对这一特殊群体因材施教,这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和课题。我认为,培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良好习惯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肯定激励,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落实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努力营造一种平等、民主、和谐、愉悦的教学氛围,采取多种方法和途径,摸清情况,区别对待,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给予更多的关爱,课堂上多给他们表现的机会,提高他们的表达能力,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他们乐于参与课堂互动,建立起平等、互动的师生关系,使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肯定并激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优点及独特性,赞赏他们所取得的哪怕是极其微小的进步,善于捕捉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对有进步的学生及时给予鼓励,让他们敢于展示自我、欣赏自我。同时用真诚的爱来引导感化他们,使学生感到教师的关心赏识,这不仅能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增添他们的勇气,还能赢得他们的信任和尊重,从而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同时在实施赏识教育过程中,也要让学生发现自己的不足,正确对待优点和不足,这样有助于他们良好习惯的养成。
二、生生结对,创建和谐的班级环境
采用结对子,一帮一的形式让城市学生带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齐头并进,实行“城”“乡”结对子活动,可以利用同桌的优势,让城市学生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多交流、多沟通,潜移默化,促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良好习惯的养成。创设和谐的育人班级环境,教室的黑板报要定期更换,更换的主题要围绕本课题的内容而定,使学生一进到教室就明确要养成怎样的良好习惯。通过加强班集体建设,唤醒学生自主参与班级管理、自觉加强个性修养的自主意识,凡事多一点宽容、忍让,相互之间多一份鼓励和支持,少一些指责和误会。同学之间互相关爱,互相帮助,共同生活在班集体中,体验班级和学校的温暖。另外学校要营造友爱、宽松、和谐的校园支持系统,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交往能力、抗挫折能力,增强自尊心、自信心,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学生人格的完美发展,进而实现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全校教师联动,全面正确引导
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员工的育人作用,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行思想道德、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指导。班主任要充分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同伴关系、家庭背景等情况,给他们配备专门的导师,从学习上辅导、行为上引导、生活上指导,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真切地感受到学校和教师的温情。同时引导他们参加积极向上的课外文化娱乐活动,在实践中培养他们的良好行为习惯。经常督促和检查学生的行为习惯,指导他们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防止和纠正不良行为的产生和发展,关心学生生活,引导学生树立健康的生活习惯。
四、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档案,因材施教
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成长档案,进行个案研究,随时记录他们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方法。根据学生学习习惯的差异,在实践中区别对待,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和谐健康发展。教师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地探索教育技巧和教育策......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