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一:如何做好施工现场民工宿舍消防管理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电线要布置规整;

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插头要做好绝缘,功率要好;

堆放衣物的地方不要生火做饭,厨房尽量远离杂物;

抽烟注意防火;

通道不要堵塞;

尽量做好宿舍的清洁卫生,整理内务……

二:职工宿舍管理制度如何制定?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1、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2、项目经理部批定一名管理员分管职工宿舍,各施工队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凡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调离。  4、住宿民工必须服从项目分管人员的管理、派遣与监督。  5、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个人棉被、垫被、床单起床后必须折叠规范平整;毛巾应按规定挂成一条线;鞋子必须放置在床下,摆放整齐;牙、食具要放置在指定的地点形成统一。  7、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物必须收进箱、包内;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烟灰、烟蒂和其它杂物不得丢弃地上,保持地面清洁卫生,门窗明净,空气新鲜,无异味,感觉好。  9、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吵闹、酿酒闹事、打架斗殴、赌博、打麻将或其它不良、不当行为;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更不能男女混住,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要爱护室内公用设施,不得随意改变其原貌;不得私自更换铺位,乱调房间;不得在墙壁、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3、各房间要设专人清洁整理,污秽、废物、垃圾等,并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举止文明,尊重他人,自觉维护公共走道卫生,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5、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床铺、包裹架、玻璃、门窗等)本项目以完好状态交与各队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队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三:建筑工地职工宿舍灭火器配备有什么要求?是按宿舍人数来算的吗?

1、这个要按照国标GB50720-201《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配置,并同时参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2、工地职工宿舍按每100平方米配置2具2-4公斤干粉灭火器,可以配置宿舍门外走道上;如果配置在每间宿舍内部,建议配2公斤干粉灭火器每宿舍1具。

3、配置灭火器的距离不超过50米(两鼎灭火器之间的直线距离)

4、其他的要求,就是灭火器要悬挂或放在地上,铭牌朝外,保持干燥防腐蚀等

四:消防建筑施工要求

手续太复杂了:第一个手续,先说建审。按照公安部106号令规定:第13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第14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按照这个规定,自己检查是否需要到区消防支队防火处的窗口进行建筑工程的图纸审核,如果不需要,你可在北京市消防局网站上(www.bjxfj.gov.cn)进行网络备案,并有可能被抽中进行抽审或抽验。如果被抽中,则,你需要准备的材料与公安部106号令规定的必审必验工程所准备的材料是一样的。如需准备材料,请按照下面的要求准备: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份,审核表封面及表内第一页工程名称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如装修工程则不需提供)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五、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六、消防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A4白纸打印,每页加盖设计单位报审专用章)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设计日期;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装修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消防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3)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①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②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③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④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余下全文>>

五: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施工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吉林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针对施工进程的特点、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设工程

依据消防法条文释义修改,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

施工工地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堆放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的仓库或堆场;施工工地现场工作人员办公室、宿舍、食堂、更衣室等临时性生活用建筑物;施工作业区以及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临时变电所(配电箱)、乙炔发生器间、油漆间、木工间、电工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

办公生活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为施工工地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办公、生活、住宿等临时性活动的区域。

施工作业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具体施工作业的活动区域

仓库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集中储存物料、施工工具、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区域。

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一般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时明确双方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应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总承包单位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与分包单位逐一订立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施工工地各责任单位应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落实防火措施,并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预算。

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应当在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实施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宜参保火灾公共责任险。

建设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将下列资料存档备查:

1)施工现场平面图,并标明各临时建筑物的使用性质;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及品种、数量清单;

3) 施工人员数量和住宿情况清单;

4)施工进度计划;

5)防火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6)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布置平面图;

7)消防器材和其它灭火设施的配置清单;

8)其它需要存档的资料。

4.2 建设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对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协调。

明确一名行政领导负责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单位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施工工地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应明确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明确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余下全文>>

六:工地所有的临时板房是不是全部都是防火(厨房、宿舍、办公室)

把心态放平就行了啊自信一些,自信最能吸引人了

七:建筑工地生活区消防方案

通过建筑物与及楼层、或周边的环境所选择的最佳逃生路线而设置逃生通道 在逃生通道内建议;

一、直线逃生通道内每隔60米设置一些基本的消防设施以及基本的逃生设施(逃生设施限定为一个基量)

二、拐角、转弯和高处、低处视情况而定来设置些除了基本的消防设施以外还要设置特殊险情的消防设备和特殊的逃生装置

八:大风天工地上的宿舍防火通知怎么写

鉴于莫斯科当地时间12月4日晚23时15分(北京时间12月5日凌晨4点15分),俄罗斯彼尔姆市的一家夜总会发生火灾,造成百余人伤亡。为吸取惨痛教训,加之元旦临近,为切实做好我院节前防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务于12月15日前,组织专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防火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消防重点场所如各实验室、图书馆、资料室、出租屋、食堂、公寓、礼堂、浴池、水房、库房、药品库、配电室等用火、用电、用气、易燃易爆、电源配置和使用违规电器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尤其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严禁随意乱扔烟头,严禁堆放、燃烧易燃品,确需燃烧的须提前报保卫处并采取相关灭火措施方可实施。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确保通道顺畅,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件的发生。教工车辆要停放在校内指定停车位置,不得欺占道路,确保道路畅通。要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杜绝隐患,确保防火工作安全到位。

切记!必须做到人走断电,关窗锁门。

院 保 卫 处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九:工地临建板房 消防器材配备标准

一、项目主要负责人为工地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制,配备消防器材,划分防火责任区,明确各责任区防火责任人。

二、临建设施的搭建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临建设施采用的材料应达到消防安全要求。装配式临建设施宜采用金属面夹芯板作围护结构,夹芯板的芯材应采用自熄式轻质材料,氧指数应不小于32,面板厚度不应小于0.5mm;装配式活动板房的阻燃性能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抽检合格。用于楼面结构的木格栅、木地板应做好防火处理,并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应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非施工作业区临建设施与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米,生活区、办公区等区域内的临建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米。

3、临建设施的连续长度不应超过30米,开间不宜大于3.6m,进深不于6m,不得采用封闭式外走廊。层数不应超过两层,空旷地区宜采用单层。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内各房间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时,至少设置2个疏散门。2层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的疏散楼梯不应少于两处且应分散布置。

各临时设施和民工用房必须设置应急消防疏散通道,确保消防安全。 4、宿舍必须安装开启式窗户,不得在护拦、窗户处设置封闭措施;人均床铺面积不得小于2平方米,床铺间适当分隔,严禁使用通铺;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主要通道宽度不少于1米,宿舍房门宽度不少于1米。

三、临建设施的用电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临建设施的电气设计、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电气线路宜采用阻燃型PVC管或槽板明敷,禁止使用绝缘老化、破损的导线和接长使用。

2、临建设施用电必须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且必须设置过载保护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严禁在宿舍等其他临建设施内使用电热水器、电暖器、电热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临建设施(宿舍)照明用电必须设置专门线路,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4、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用电,必须指定具备电工岗位资格的专人进行管理,每天巡查不少于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四、施工单位制定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等不得使用明火或高热强光源灯具。 五、宿舍内严禁采用明火取暖、吸烟、煮饭炒菜,严禁存放酒精、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

六、食堂炉灶与相邻墙板之间必须设置阻燃防火挡板,15公斤以上容量的燃气瓶应在室外单独隔离放置,并按有关规定加以防护,专人管理。 七、临建设施应设置室外消防管道和消火栓,确保消防水源畅通,水压符合消防要求,消火栓的数量和设置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满足消防需要。同时,每100m2活动板房应配备不少于2具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因特殊原因不能设置消防管道和消火栓的,灭火器数量应加倍设置,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灭火器的配置数量。

八、临建设施搭设完毕后,必须按《湖南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自升式架设设施以及施工临建设施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湘建建[2007]390号)的规定组织联合验收,临建设施进行验收时,监理单位应对临建设施的消防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凡不能满足本通知规定和消防安全要求的严禁投入使用。

九、施工单位应结合临建设施使用性质,制定相应的消防应急预案,并每年在入冬前组织一次演练。

十、施工单位按规定搭设的临建设施所需费用建设单位应按实结算...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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